诡咒凶间_Rhamnousia【完结】(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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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后,他在屋内外挂满了铜钱和黄、蓝色符纸,又在门口隐秘处洒了符灰,似乎这才放心下来。

  他出去买了很多方便食品放在冰箱里,又弄了四大桶纯净水来,我知道,这件事算是躲也躲不掉了,他是下定决心要和赶尸门死磕到底的。

  而我,心里只想找到梁璇和我爸。

  至于林萧斌,我不知道我对上他有多大的胜算,那家伙能让李刻都在大楼里失踪,能差一点杀死陈柏川,能以一己之力和赶尸门联合,就绝对不是一般人能对付的。

  不过,接下来的三天里,我们都在这个逼仄的小屋里活动,作为女鬼的郑小玉不需要进食,在里屋阴气纵横的环境下,生活的还算惬意,但我就惨了。这三天之间,我们做的事情主要就是一样,调查近段时间可能出现灵异事件的地方。或者是近十几年来,长时间被人看作灵异地点的地方。

  我们的搜索很快有了结果,网络传言特别多,本市能叫得出名字的地方更是特别多。

  烈士陵园、丽湾广场、西路体育场、中南高校……

  但是,网络上的传言,似乎根本没有一样靠谱的,都是夸大其词而已。

  郑小玉还去几个地方实地看过,有的地方甚至连一丝阴邪之气都感受不到,如烈士陵园。

  就在我感到无比失望的时候,一则微博消息,忽然引起了我的注意。

  说是有一群人,在东圣北路一家看起来倒闭了很多年的餐厅前头集结,说是他们在这个地方吃饭出了问题,有不少人出现了各式各样身体不适的状况。但是,记者调查后发现,那家店几年前就倒闭了,根本不可能有人在这里吃饭什么的。

  报到说还在继续调查中,而且还说那些集结者好像都没有所谓的精神问题,但是不排除他们在某种情况下产生了幻觉啥的。

  陈柏川和郑小玉当时不同意在这种小事上花时间,说这些人看起来更像是一群神经病,不大可能和闹鬼,更不大可能和道场有关系。但我说我们反正也找不出什么更好的新闻来,不如就死马当活马医调查一下试试。最后还是郑小玉拗不过我,说陪我去一趟那个地方。

  据我所知,东圣北路已经靠近高速了,这个地方特别荒凉,根本不大可能有什么餐厅,也没谁会特意跑到这鬼地方来吃饭,除非是开发区的工人。我们到那个地方的时候,郑小玉的表情变得凝重起来,低声说了句,说不定这回真让你给蒙对了,之类的话。但我是一点都不得意,我心里依旧只是说不出的忐忑。

  我们来到那所谓的饭店前。外头已经没有人在闹事了,地上全是瓶瓶罐罐的杂物,还有丢弃的旧报纸,塑料袋,我们在那一堆闹事人留下的东西里头找到了一些废弃的标语啥的。

  言之凿凿的说,他们在店里吃过饭,而且好几个人身体不适被送医,来讨说法却店门紧闭逃避责任。池亚何血。

  我们在那调查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同样来调查的记者,还问我们是不是也是记者,说他正在深入追踪这件事,虽然同行是冤家,但是还是能告诉我们一些信息。

  我们从他那儿了解到了一些有用的线索。

  饭店的确是几年前就倒闭了,倒闭的原因是经营不善,这个我有点失望,因为确实不太灵异,我还以为是有人死了才关门的。

  那些来闹事的人,大多是附近开发区工地的工人,之所以会来闹事,很简单,一是因为穷,看不起病;二是因为,这里开发区的工人很多都是周边郊区招来的,都是整家、整组甚至整村的男人一起出来打工,大家互相知根知底,关系好,所以一下就能拉一帮子人闹事。

  据那些人说,上周的夜里,他们一行八个人在这座小楼一楼摆出的夜宵铺子上吃了东西,包括烤串、粉面、酒水等等,第二天早上就有人出了问题送去了医院,而医生根本查不出来出了什么事。

  据说那个人当时就像是狂犬病一样,不停的大吼,口吐白沫,四处乱撞,之后又双眼紧闭,倒下去就不起来了,最后医生只含糊其辞的说那个人可能有一些既往病史,意外发作。

  但是工人们显然不能接受这种说法,于是集结了过来闹事,医院那边,由于是闹市区,他们不敢太明目张胆,倒是有几个人去大横幅,但很快就被医院派人撵走了。

  最后,我又问另外七个人怎么样。

  那记者告诉我说,说来好笑,那七个人都去医院做了检查,但都没查出问题来,但他们却因为害怕,各自都出现了旷工离开的情况,弄得工头都没有一点儿办法。

  我总觉得,这件事蹊跷的地方倒是有,但是确实看不出哪里可能和鬼神扯上边,于是打算最后问一个问题就走,于是我说:之前这家店的店主呢?你们联系过是吧?

  “嗯,上周出了这事儿就找到他联系方式了,之前店主陈老板早就不在本地了。”

  “陈?老板……”

  【第七十三章】自噬

  听到那个老板姓陈,我猛然一怔。

  是陈家的人么?

  不过那个记者只告诉我们这么多,就没透露更多的信息了,说是对当事人要保护。

  我们也没有办法。

  想着去拜访一下那些吃饭出了问题的。

  我们当即去了周边的工地,大概由于不是专业侦查人员的缘故。我们的调查显得很混乱,费了很大劲儿,才好不容易找到了认识其中一个受害者的人,他告诉我们那人已经回家了。还告诉我们他家里的地址,说是最好别打扰他,但实在要去找他也可以去试试看。我们立即赶去了那人的家里。那人家其实住的不远,就是这附近的一处出租屋,一个不是地下室却胜似地下室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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