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兆头显示事情会出错。十二架战鹰以四架为一组分成三组起飞了,编成一个松散的梯队后升上了25000 英尺上空。天空一片湛蓝,下面黄褐色的沙漠清晰可辨。
气象报告说目标区上空的风力比沙特阿拉伯上空强,但没有提到沙暴,那是可在数秒钟时间内淹没目标的快速运动的沙尘风暴。
在边境以南,十二架战鹰遇见了它们的加油机,两架KC-10。 于是,它们加满了执行任务所需的燃油,然后转向北方朝伊拉克飞翔而去。在海湾上空的一架阿瓦克斯告诉它们前方没有敌机活动。假如空中有伊拉克战斗机的话,那么除了炸弹之外,战鹰们还携带着两种空对空导弹:空中拦截导弹7 和AIM -9 ,外号分别为麻雀和响尾蛇。
导弹基地就在那里,没错。但它的雷达没有开机。如果雷达天线为迎向战鹰们的到来,它们会突然开启,指导萨姆导弹搜索来犯的入侵者。雷达一经开机,携带哈姆导弹的四架战鹰就能把它们炸毁,或者按美国空军军人的说法,让它们彻底完蛋。
到底是伊军指挥官害怕挨打还是聪明过人,这些美国人将永远不得而知。但那些雷达就是不开机。在组长的领导下,第一组四架战鹰把炸弹投了又投,为的是挑起雷达开机。但它们没有开机。
在雷达完整无损的情况下把战斗轰炸机飞进去将是愚蠢之举——假如它们不予警告立即开机,萨姆导弹将会把战鹰们击落。
在目标上空逗留了20分钟后,空袭取消了。大猩猩的各小组被安排去攻击它们的第二目标。
唐·沃克向坐在他后面的投弹手蒂姆·内桑森吩咐了一声。那天的第二目标是在萨马拉南方的一个固定式飞毛腿基地。其他战斗轰炸机也在频频地对萨马拉发起空袭,因为那里有一家已知的毒气工厂。
那架阿瓦克斯确认在萨马拉东部和巴拉德东南部的两个伊拉克主要空军基地没有飞机起飞。唐·沃克召来了他的僚机,于是这两架飞机飞向那个飞毛腿导弹基地。
美军飞机之间的所有通讯都由快速系统给加了密,这意味着没有相同系统的其他人试图听取的话,即使听到的也不过是一阵扰乱了的话语。密码可以每天变换,但对于所有多国部队飞机都是通用的。
沃克看了看周围,天空万里无云;半英里之外,他的僚机飞行员兰迪·罗伯茨驾机飞行在他的后上方,后面坐着投弹手吉姆·亨利。
飞临固定式飞毛腿导弹发射场上空时,沃克降下高度以辨明目标。使他恼怒的是发射场被一阵翻卷着的沙尘遮掩住了。那是被强风吹起来的沙漠风尘。
他的激光制导炸弹是不会错过目标的,只要它们能跟顺从他自己的飞机照向目标的那条光束。要发射制导光束,他必须先看见目标。
油料快要耗完了,他带着恼火驾机离开了。一个上午遭到两次挫折太过分了,他不愿意带着全部载弹着陆。但是没有目标可以打击,回家的路就在南方。
3 分钟后,他见到下面有一个巨大的工业区。
“那是什么?”他问蒂姆。投弹手查阅了一下地图。
“它叫塔尔米亚。”
“天哪,真大呀!”
“是啊。
虽然他们两人都不知道,但塔尔米亚工业区里有381 座楼房,占地面积为方圆10英里。
“被列上目标了吗?”
“没有。
“不管怎么说,下去看看。兰迪,掩护我的后翼。”
“知道了。”他的僚机飞行员的声音传了过来。
沃克把他的战鹰飞行高度降到了10000 英尺。工业城非常庞大,中央的一座大楼房有体育馆那么大。
“扔下去算了。”
“唐,这不是目标。”
高度降到8000英尺后,沃克激活了他的激光制导系统,并对准了他前面下方的那座巨大的工厂。他的飞行头盔显示出越来越接近的距离,接着向他显示了备妥待发所剩余的最后几秒钟读数。当读数跳出零时,他扔下了炸弹,并保持他的机首静止地对准正在接近的目标。
装在两枚炸弹头上的激光噢探器是铺路系统。在他的机身下面是制导舱,称为蓝盾。蓝盾把一束隐形的远红外光线投向目标,在目标处光束又弹回来形成了一种漏斗状的电子箩筐,朝他反馈过来。
铺路的鼻头锥体感应到了这个箩筐,钻进去,顺着漏斗落下去,直至它们准确地击中被光束瞄准的部位。
两颗炸弹都完成了它们的工作。它们钻进那座工厂的屋顶下面爆炸了。见到炸弹爆炸后,唐·沃克马上返航,他拉起战鹰的机艏,回升到了25000 英尺高空。经再次空中加油之后,他和他的僚机又飞行一个小时回到了阿尔卡兹。
在他拉起机头之前,沃克已经看见了两颗炸弹爆炸的眩目的火光以及腾空升起的烟柱,他还看见了即将随着爆炸产生的灰沙。
他所没有看见的是,那两颗炸弹把工厂一端的屋顶掀翻了,使一大片屋顶竖了起来,活像在海上航行的一艘船舶的风帆。
他也没有观察到,那天上午强烈的沙尘风暴(与遮住飞毛腿发射场相同的那次沙暴)做了善后工作。它把工厂的那片已经竖起来的屋顶撕裂了,屋顶铁皮破碎后像弹片似地飞向了四面八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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