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探推理] 《欧墨尼得斯》作者:萧寒露【完结】
文案:
你好,我是多罗茜。多罗茜.克莱本,你可以叫我多莉。
我是哈里森州立大学文学院的一名学生,长相平平,性格外向,毫无女人味,对了,我还擅长机械修理。
我是这个白痴作者一次征文的产物,那次征文要求她写一个谋杀案,于是她创造了我。(那篇征文就是欧墨尼得斯,您可以在第一卷看到这个故事。)
我以为这场戏拍完就是结局,我不过是她笔下昙花一现的一个人物。
但没想到那个论坛又开始了第二次征文,而且今后还会有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
于是我活了过来,继续属于多罗茜的故事。每次故事都会有人死去,毫无疑问,而我……我会每次都倒霉地置身其中。我既不是凶手也不是警察,更不是侦探。我热爱观察,但我不热爱正义。
那个征文十五天一期,我想这也就注定了我身边至少每十五天死一个人。
如果仍然感兴趣,请阅读我的故事吧。
内容标签:
搜索关键字:主角:多罗茜 ┃ 配角: ┃ 其它: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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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作者有话要说: “哈哈……我终于做到了!”
“是的,你终于做到了,不过……”
“他这个人是死有余辜,我没有做错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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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某个论坛的征文要求,要求以这三句话写一个谋杀案,300字以上。
300字以上啊,结果我一写就收不住了。
当写到3000字发现主要人物还没出场完全的时候我绝望地准备放弃比赛,而是把这篇小说作为我第一篇有谋杀内容的小说放进专栏里。这也是我第一次尝试外国背景的文,如造成不适请多多原谅。
我来到路易斯顿这个小镇已经有一个月了。
如果你和我一样坐上一辆大巴车,沿着州际306号公路疾驶,在它与606号公路交口再过两千米的地方向右拐,你便踏上了去这个小镇的必经之路。不过你现在还看不到它,它在公路的尽头,掩藏在郁郁葱葱的树林后面。在冬天也许你能透过枯干贫瘠的树枝看到镇中心房子红色黄色的屋顶,但是我去的时候是夏天,空气怡人,枝繁叶茂,阳光的金黄色和天空明朗的蓝色奇妙地融合在一起,融化的边界就是那层浓郁的绿色树冠,哗啦啦像姑娘清脆的笑声般迎接着我们。大巴司机显然受了感染,自从汽车开到这条小路上,速度至少上升了二十迈。“嘿!难道不带劲吗?”他欢乐地踩下油门,大巴车呜呜地响着,像某种野兽酝酿好了冲力,猛然箭一般疾射出去,沿着笔直的公路一直向下,向下俯冲,这是一条山路,而小镇就在山脚的平原。从挡风玻璃望出去,我几乎能看到那里窗户的反光了。
“喂,别开得太快了,你这野牛。”一个老头子乐呵呵地喊,但语气中一点提醒的意思也听不出来。司机回过头对着他的耳朵高声叫嚷:“把心放在肚子里吧,老大爷!我甚至可以不摸方向盘,这条路就是这么笔直!”
“但是如果你听到了沃顿夫人家的狗叫还不赶快向右拐的话,就会提前十分钟跌到广场上,把你的屁股摔得稀巴烂。”另一位女士尖刻地讽刺。司机听到她的话只是笑了笑:“不会的,我的好夫人,我耳朵灵着呐——快看,快乐老家!今天晚上我一定要来这里喝一杯。”
大巴车里的乘客对他突然拔高的声调无动于衷,激起好奇心的只有我这个外乡人,穿着文化衫和牛仔短裤,一看就是“大城市里野丫头”的那种女孩,对乡下所有的景色都充满了新鲜。听到他的叫喊,我立刻扑上车窗玻璃,一座粉白色的平房就在我眼前一闪而过,速度太快,我甚至看不清它的招牌,印象里只有那个大大的啤酒瓶子,惬意地躺在粉色的屋脊上,仿佛对每位路过的人招呼:“上我这里来啊,在见鬼的热天里痛痛快快喝上一杯,然后再找几个乐子。”
我当即做了决定,这将是我今后一个月的主要活动场所。
开过快乐老家没多久,我隐约听到前面有快活的狗吠,干脆利落,好像此时的司机样眉飞色舞:“好狗,保罗。”他说,大笑着转动方向盘如同舞蹈,“提醒咱们该拐啦。”原本直线的大巴突然流畅地划了个大弧线,像花样溜冰一样调转向右,幅度甩得有些大,有那么一瞬间我所在的右后方几乎离开了路面,悬在空中直到汽车又恢复到地面上来。不巧,正在那时我为了呼吸新鲜空气把头探到窗外,毫无保留地撞上路易斯顿最惊险的景色。
我说过,这条小路是条山路,路两边是茂密的灌木丛——看上去结实敦厚,引诱着小姑娘走进去采几个浆果什么的,但在那一瞬间,我悬挂在灌木上方,清醒地看到繁荣的灌木掩盖的假象:它们是歪的,根插入柏油路的两边,枝叶斜着展开,仿佛这条小路的一双绿色翅膀,在空气中肆无忌惮地展开:它们在视觉上拓宽了这条路,实际却并非如此。如果你的靴子不幸踩到了柏油路边,再向外多走一步,地毯一样的灌木便会轻轻一摇,从靴子两边轻柔地划开——下面是悬崖。□□着青灰色石头,毫无植被的悬崖。离地至少四十英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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