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房间的装饰风格。我以为自己会看到那种矿主居住的简朴居所:双层床、老式煤炉、一张桌子、几把椅子,类似这种东西。结果,眼前的景象却仿佛十九世纪九十年代的妓院陈设。屋里堆满了酒红色的丝绒长沙发和坐椅、洛可可风格的桌子、装有玻璃外罩的橱柜、罩着蕾丝床帐的四柱床、一个漂亮的镀镍高柜炉子,甚至还有一个看起来好像罩着蒂梵尼灯罩的煤油挂灯。地上铺着酒红色的地毯,虽然破烂不堪、积满灰尘,但仍然看得出这块地毯当年一定价值不菲。科洛德尼当初移居此地时也许的确是来到了一块不毛之地,但这并不意味着他要过得一穷二白。他把纽约的生活品位也带了过来,在这里为妻子和自己打造出一个舒适奢靡的私人世界。
而另一个让人吃惊的事实就是眼下这里一片狼藉。有人为了找东西把屋里翻了个底朝天。床单和垫子都被撕成了两半,床帐支离破碎,地毯上扔满了精装本和简装本图书,这些书原本都放在玻璃橱柜里。抽屉全都拉开了,里面的东西都被扔了出来,炉子里的煤灰和木炭碎片也被清空了。壁柜的柜门敞开,里面的东西扔得四处都是。墙角一摞四英尺高的通俗小说杂志是屋里唯一没被破坏的东西。
科奇斯县警察绝不会做出这种事情。那么,会是谁呢?杀害了科洛德尼和米克的凶手,《迷雾》剽窃事件的同谋?看起来合乎情理。而他要找的和我要找的应该是同样的东西:能够证明他是剽窃者的证据,足以毁了他的证据,足以确定他的杀人动机的证据。现在,重要的问题是,他找到了吗?
不管怎么样,我现在就在这里,不亲自动手搜查一下这间屋子,我也不会离开。严格意义上来讲,我是私闯民宅,但是科洛德尼和他妻子都已经去世了,也没有直系亲属,所以没人会起诉我。这次我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稍微改变一下自己的准则,不必受良心谴责。
就算屋门大开,屋里依然非常昏暗,到处都笼罩着阴影。我没带火柴,也不想点燃那盏煤油灯,所以开始搜查之前我得去把汽车仪表盘上挂着的手电筒拿进来。我回到大开的屋门口,重新走进屋外灿烂的阳光里。我站了一会儿,眯着眼睛,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让眼睛重新适应阳光,然后朝汽车走去。
刚迈出第四步,一个东西从我右肩上方嗖地飞过,擦过我的耳朵,打在我身后的石灰墙面上,声音清脆。几乎同时,对面的岩石堆里响声骤起,远处传来雷鸣般的回声。
是枪声。
有人朝我开枪!
我连忙躲闪,做出下意识的反应:转身低头跃进大开的屋门,而第二发子弹就在这时呼啸着飞过我的头顶,击落一片石灰墙皮,砸在我的背上。岩石堆里又响起一声巨响,仿佛《圣经》中世界末日的雷霆。
第20章
我前臂着地,扑倒在大门内粗糙的木地板上,随即又往前爬了两步,把屁股也挪进房门里面。第三发子弹飞进屋内,从我头顶上方高高飞过,打到了屋子尽头的什么东西。我翻了个身,滚到地毯上,躲开从大门斜射进来的那片阳光,藏进了阴影中,随即双膝跪地直起身子,抓住门边使劲摔上了门,用力之大,使得门框一阵乱颤。
我双腿颤抖着站了起来,跌跌撞撞走到墙边。门上没有锁扣,也没有弹簧锁,不过上面钉着一对角铁,墙上也钉着一对,地上则放着一根沉重的铁棍,大约四英尺长。我捡起铁棍,插进角铁。一旦插紧铁棍,就算十个大汉抱着棵树来撞门也撞不开。做完这一切,我重重地靠在了墙上,双手扶着墙壁,努力调整呼吸与心跳。
过了一两分钟,寂静无声,没有再开枪。我不禁怀疑这个家伙是否离开了岩石堆后面的藏身之处,来到了门前的空地。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希望自己能提前知道。无论如何我都得看看这个狗娘养的家伙是谁——伊万·韦德也好,别的什么人也好。他肯定早就来了,搜查了这个该死的地方,然后听到我沿着弯弯曲曲的道路开了过来。在我出现之前,他有足够的时间把他的车和他本人藏起来,并且躲在屋子前面瞄准。如果他枪法够好的话,这会儿我早就不在人世了,也就不可能思考这些问题。
门两侧各有一扇狭窄的窗户。我走到较近那扇窗旁边,透过木板的缝隙往外看。目力所及之处,那块空地和刚才一样寂静无声,远处的岩石堆中似乎也没有任何动静。不过,这会儿阳光穿透了乳白色的轻雾,照在我的汽车前盖上,反射出耀眼的光芒,从这个角度看过去肯定会有盲点。
我挪到另一扇窗户旁边,找了条缝往外看。这里好一些,视野稍微宽广一点,反光也不是很厉害。我正在张望,突然在岩石堆里有一处白光一闪。那里有两块巨石,呈四十五度角搭在一起,就好像公园长椅上互相依偎的两个醉汉。两块石头下方形成了一处空隙,类似于一个山洞。两三秒钟之后,我听到他扣响了来复枪的扳机,并看到了枪口冒出的一缕青烟。但这次他不是冲着我或者房子开枪,而是冲着我的汽车开枪。汽车是个静止的目标,因此他的运气比冲我开枪时好多了,一枪命中汽车右前胎。枪声的回响渐渐消散,汽车轮胎嘶嘶的漏气声清晰可闻。
他把轮胎打穿的原因显而易见,我不由得握紧双拳,指甲深深陷入了自己的手掌。他不希望我打开房门,冲向汽车,驾车驶离这个该死的地方。他希望我就待在这里,困在屋子里,这样他总能找到办法干掉我。迟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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