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誓,有那么片刻,我的眼前一片白茫茫,那是一种震耳欲聋的顿悟。破天荒头一遭,我不再设法把父亲的声音赶出脑海,反而任由它回荡在耳边。我跟父亲不是一类人:我并不憎恨所有的女人,也不害怕所有的女人,我的矛头只对准一个女人。如果我瞧不起的只有艾米,我的怨愤和怒气都对准那个罪有应得的女人,我并不会变成父亲那种人,这只说明我是个心智健全的人。
“小贱人、小贱人、小贱人。”
父亲让我爱上了他嘴里说出来的这些词;此时此地,为此我比以往任何时刻都更加恨他。
“该死的贱人、该死的贱人。”
我牢牢地抓住他的胳膊,把他赶进车里,用力关上了车门。在去“康福山”的一路上,他一遍遍地念叨着那个词。我把车停在了为救护车预留的位置上,走到父亲所在的一侧打开车门,拽住胳膊把他拉了出来,然后陪他一起走进了养老院。
接着我转过身回了家。
“该死的贱人、该死的贱人。”
但是除了乞求我别无他法,我那该死的妻子逼得我只能求她回来。不管是通过纸媒也好,网络也好,电视也好,我只能祈祷我的太太看到我正在乖乖扮演好丈夫的角色,说着那些她想听的话:“我服输,彻底地服输;你永远是对的,我永远是错的。”快回家吧(你个贱人)。赶紧回来,好让我亲手结果你的性命。
艾米·艾略特·邓恩 事发之后二十六日
德西又来了,现在他几乎每天都来这里,在屋里傻笑着四处转悠。太阳下山时他会站在厨房里让落日的余晖照亮自己的轮廓,好让我满心爱慕;他牵着我的手把我拉进花房,以便提醒我此刻是多么安全,又多么受宠,好让我再次开口谢谢他。
德西满嘴说着我是多么安全,又多么受宠,但他却不肯放我离开,而这一点恰恰让我觉得不安全,也不受宠。他没有把车钥匙留给我,也没有给我大门钥匙,没有给我门禁密码,我其实就是个名副其实的囚徒——别居的大门足有十五英尺高,而且家里没有梯子(我已经翻遍了各处)。当然啦,我可以拖几件家具到墙边堆起来,然后爬上墙从另一边跳下去,接着一瘸一拐地离开,要不然就爬着离开,但这不是关键,关键在于:我是他那尊贵、挚爱的客人,客人本该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于是几天前我问德西:“如果我需要立刻离开这里,那怎么办?”
“或许我应该搬进来。”他跟我针锋相对,“那样我就能一直待在这里保证你的安全,如果一旦出了什么事,我们可以一起离开。”
“如果你妈妈起了疑心,结果到这儿来发现你把我藏在家里呢?那该有多糟糕呀!”
如果德西的母亲真的在这里露了面,那我可就完蛋了,因为她会立刻给警察送信。自从出了高中的那场风波以后,那个女人就一直瞧不起我,那是多少年前的事了,可她还对我耿耿于怀呢。当时我抓伤了自己的脸颊,然后告诉德西是她下的手(那女人的占有欲强得要命,对我又那么无情,这种事她说不定真做得出来),结果德西和他妈妈足足一个月没有搭话,不过眼下他们显然已经和好了。
“杰奎琳不知道门禁密码,”德西说,“湖边别居是我的。”说到这里他顿了顿,装出一副正在寻思的模样,“我真的应该搬进来,总这样独处对你的健康不利。”
但我并非经常独处。在短短两个星期里,我和德西就养成了一些习惯,这是德西弄出来的一回事:那家伙既像个打扮时髦的狱卒在看守着我,又像个被宠坏了的朝臣在服侍着我。午时刚过他就会来到别居,闻起来像一顿奢华的午餐,因为他和杰奎琳刚在高档餐厅里用餐;如果我们移居希腊的话,他就会带我去那样的餐厅。(这也是德西不断提起的一种选择:我们可以搬到希腊去。德西经常去希腊某个小渔村里避暑,不知道什么原因,他坚信那里永远不会有人认出我,我也知道他一直在遐想着我们喝着酒,装着一肚子海鲜美味,在夕阳西下时颠鸾倒凤。)德西进门时又带着一股午餐味道——他在耳后涂抹的必是鹅肝酱,不是香水吧(他妈妈身上倒总是隐约透出一股骚味——科林斯一家的味道无非食色,这一手其实还真不坏)。
德西进了门,身上那股食物香味差点儿让我流出了口水。他给我带了些好吃的,但这些食物都比不上他吃的美食:他正在让我瘦身,因此给我带了可爱的绿色杨桃、张牙舞爪的螃蟹和洋蓟,通通都是那种需要花上一番大力气但吃不上多少的东西。眼下我几乎已经回复了正常体重,头发也长了出来。我用德西带来的发箍把头发兜在脑后,还把它染回了金色,这也多亏德西带来的染发剂。“我觉得,当你看上去更像你自己的时候,你的自我感觉可能会好一些,亲爱的。”德西说——没错,这一切都是为了我好,才不是因为他想让我看起来跟从前一样,想让我变回1987年的艾米呢。
我吃着午饭,德西在我的身旁徘徊,等我开口夸他,我吃完后他又尽可能收拾了一番。我们两个都是不会收拾的人,这栋别居看上去已经变了样,厨房台面上多了奇怪的污渍,窗台也布上了灰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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