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几对父子比我们更疏远的了。”我回答。
清晨两点左右,警方问完了问题,打发我进了一辆警车,还叮嘱我好好睡上一觉,等到上午十一点再回来开正午时分的新闻发布会。
我并没有问自己是否可以回家,而是让警方把我送到了玛戈家,因为我知道她会熬夜等我一起喝上一杯,再给我做上一个三明治。悲哀的是,这正是此刻我所渴望的一切:一个女人为我做上一块三明治,却绝口不提任何问题。
“你不想去找找她吗?”我吃着三明治,玛戈问道,“我们可以开车兜一圈。”
“似乎没什么作用,我去哪里找她?”我没精打采地说。
“尼克,这件事可不是开玩笑的,见鬼。”
“我知道,玛戈。”
“那就拿出点儿决断来,兰斯,好吧?别他妈的一副‘呜呜嗯嗯’的样子。”玛戈嘴里的“呜呜嗯嗯”是个大舌头音,她总用这个词来指代我那副优柔寡断的模样,一边说一边茫然地转转眼珠,再配上我那依法登记的正式名字——兰斯。话说回来,要是长了一张我这样的面孔,配上一个叫作“兰斯”的名字可不是什么妙事。玛戈递给我一大杯苏格兰威士忌,“喝了这杯酒,不过只许喝这一杯,明天你可不能宿醉不醒。她到底能去哪里啊?上帝呀,我觉得恶心反胃。”她倒上一杯苏格兰威士忌一饮而尽,随后一边在厨房里来回踱步,一边小口啜饮着威士忌,“难道你不担心吗,尼克?说不定有人在大街上一眼看到了她,就打定主意把她带走?一下子打在她的头上……”
我开了口,“该死,你为什么说‘一下子打在她的头上’,这话是什么意思?”
“对不起,我并不是要描绘什么场景,我只是……我不知道,我只是一直忍不住在寻思,寻思一些疯狂的人。”她又往酒杯里倒了些苏格兰威士忌。
“说到疯狂的人,”我说,“今天爸爸又跑出来了,警方发现他在‘河间大道’上乱转,现在已经把他送回‘康福山’了。”
她耸了耸肩膀,“好吧。”六个月来,这已经是父亲第三次溜出养老院了。玛戈点燃了一支香烟,全副心神仍然放在艾米的身上,“我的意思是说,我们难道不能找人谈谈这件事吗?”她问道,“难道我们什么都做不了吗?”
“上帝啊,玛戈!我现在已经感觉自己很没用了,你真的想让我感觉自己更像个废物吗?”我凶巴巴地说道,“我不知道我该怎么办,没有人教过我妻子失踪后该怎么办,警察说我可以走,于是我就走了,他们怎么说,我就怎么做。”
“当然啦。”玛戈嗫嚅着。她一直在努力把我变成一个有反骨的刺头儿,可惜这个使命堪称困难重重:在高中时我从不违反宵禁,成了撰稿人以后则乖乖地按期交稿,即使截稿期限并不存在。我是个尊重规则的人,因为如果遵守规则,事情通常都会一帆风顺。
“该死,玛戈,再过几个小时我就要回警局了,好吧?你能不能对我好上一会儿?我简直吓掉了魂。”我们两人互相瞪了一会儿,接着玛戈又为我满上了酒杯——这是她道歉的方式。她坐到我的身旁,把一只手搁在我的肩膀上。“可怜的艾米。”她说。
艾米·艾略特·邓恩 2009年4月21日
日记摘录
我真可怜哪。让我来说说当时的场景吧,坎贝尔、英斯利和我都在“SOHO”区的“坦布娄”餐厅吃晚饭,席上有许多山羊奶酪挞、羊肉丸子和芝麻菜,我实在不明白闹这么大排场是为了什么,但我们并没有先喝饮品,倒是先吃了菜品,然后在坎贝尔预定的坐席里喝了几杯。那坐席是个丁点儿大的地方,人们可以阔气地花上一大笔钱在此消磨时光,虽然这里跟人们家里的客厅也差不了多少。不过也没什么大不了,有时候发发傻追一追流行风倒是挺好玩的。我们个个盛装打扮,穿着华丽的连衣裙和高跟鞋,吃着一道道秀气的菜品,那一碟碟菜跟我们几个人一样养眼,分量却实在没有多少。
我们已经说好让各自的丈夫顺路来一起喝酒,因此吃完晚餐后就在坐席里待着,一位长得颇像法国女郎的女招待给我们端上了一杯杯马提尼和鸡尾酒,还端来了我喝的波旁威士忌。
这是一个星期二,我们快要没有可讲的话题了,于是一口接一口认真地喝光了饮品。英斯利和坎贝尔第二天早上似乎都跟人有约,我的手头又有工作要做,因此并不准备疯玩一晚,只是放松一会儿,一个个正变得蠢头蠢脑且有些无聊。如果不是在等那些有可能会现身的男人,恐怕我们已经离开了这里。坎贝尔时不时瞥一眼她的“黑莓”,英斯利则从各个角度打量着自己那两条弓起来的小腿。最先到达的一位丈夫是约翰,他先向坎贝尔好好道了个歉,又向英斯利和我露出了灿烂的微笑,吻吻面打了个招呼。到这里来让这个男人开心得很,他乐于穿越整个城市来赶个聚会的尾巴,以便灌下一大口酒然后跟太太一起回家。大约二十分钟后,羞怯又紧张的乔治也来了,他找了一个简短的理由,说是工作上有事耽误了一会儿,英斯利凶巴巴地冲他嚷“你可迟到了四十分钟”,结果他回嘴道:“是啊,很抱歉我赚钱养家去了。”这对夫妻各自跟别人攀上了话,却懒得答理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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