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了我的伤情故事,留意着墓道里的一切布置,刚一说完不久,胖子就说他感觉快要出头了。
他的感觉多是错觉,他把错觉常当感觉。
我很不敢相信他的感觉,但这次他的感觉还真出奇的准。
大概是沉浸在我的叙述中,我和阿英都没怎么感觉出来,也无过多反应,就真的出头了。
突然前面一片光亮,刺眼之极,我们一下子便走出了墓道。
真的是出头了。
应该是幸,却是不幸。
突如其来的是强烈的光线。
我意识到这可能是发电机才能供能的强光控照灯所照射出来的光芒。
我们被刺眼的强光照射地睁不开眼晴,很难适应眼前的环境,不等眼睛慢慢习惯刺目的光线,一个有力的拳头主落在了我的心窝上。一阵锥心的刺痛传来,额头汗如雨下,几乎都站立不稳。
胖子的待遇自然也不好,就听他一边愤怒的大叫,一边生气的大骂,最后还说:“千万别打脸,胖爷我是偶像派,就靠脸吃饭的,打坏了可就接不了戏了。”
闻听此言,巨痛难耐的我差点笑喷,心想胖子这货这是被打糊涂了吗?他又不是演员,更不是明星,何谈偶像与接戏?听他着急慌忙和情真意切的语气,还别说,这货还真有演戏的潜质。
话音刚落,就听见啪啪两声清脆悦耳的异响传来,紧接着又是数声啪啪啪之声传来,不用猜也能知道,胖子这货被打脸了。
这就是传说听啪啪啪啊,听起来这么激动人心,让人血脉贲张难以自持。
但这是打脸的声音。
我心说坏了,这下胖子肯定要发飙了。
王胜利的行为准则除了血可流头可断发型不可乱之外,还有一条最重要的就是骂人不揭短打人不打脸。
骂人不揭短,打人不打脸。
这确实是一个很好的优良传统。
胖子坚守之。
触其逆鳞者如何?
要么死,要么生不如死。
记得胖子曾经很拽的说过一句话:世上只有三种人,一种是活人,一种是死人,另一种是我的人。
这货当时正被古惑仔给影响的不轻,觉得自己也是道上的老大。
当然,那肯定是他的错觉。
这时我的眼睛已经适应了光照,就打眼望去,只见不远处的胖子鼻青脸肿,梳得一丝不苟的大背头也被弄乱了。我心道这下真的坏了,胖子坚决不容他人践踏和侵犯的两条规矩都被人触犯了,他不发飙都不行。我打量了胖子几眼,看他伤的怎样,也只是此皮外伤,并无大碍,只见他铁青着脸,胸膛起伏不停,似是要炸开来一般,我知道他快要爆发了。
再看阿英,她也好不到那里去,被两个膀大腰圆的男子反剪着手挟持着,显然是动弹不得,原先被盘起来的长发也有些散乱,丰满的胸。脯急速起伏着,仿佛下一刻就要弹跳出来一般。而在我和胖子身边各有一人,我们两人之前受到的袭击肯定就是他们干的。我身边的是一个看起来很黝黑壮士的秃头大汉,手里还握着一把锋利的匕首,眼神冷酷的盯着我,大概是想要用冰冷的眼神震慑住我。我用同样冷酷无情的眼神漠然的打量他,也许是感觉到了我眼中涌动的毫不掩饰的杀机,他竟然不敢和我对视,歪头躲闪了过去,但他手中的刀却依然结结实实的按在我的胸膛上。胖子身边的是一个矮瘦的黑墨镜,看起来酷得要命,全然不把胖子的怒火放在眼里,同样握着一把尖锐的短刀,顶在胖子的腰眼上,另一只手扇动着,显然是被打脸的反作用力给震得不轻。
这就是我和胖子刚一进入墓中的那间墓室,我们在这里遭遇了大马猴的偷袭,胖子坠入陷阱,之后我们因为大瓶子而看到了耳室中的棺材,所以才进入其中,解救了阿英,却在出来的途中被悬魂墓道给困住,想尽办法刚一脱困,措不及防之下便被围攻,心里觉得很窝囊。
墓室中的棺材还没有被打开,而在其上面此时正端坐着一个人。
那是一个留有小胡子并且拥有刚毅面部轮廓的男子,他的眼睛深邃如海,如黑曜石一般明亮,不可否认,他很帅。
他笑着说道:“张泽海,王胜利,好久不见。”
一听之下,我们惊呆,这是要闹哪样?
☆、第五十五章 铁血尖刀
好久不见?
难道人生的每一次相遇都是久别重逢?
还是人生的每一次离别都会久别重逢?
都太扯,把握眼前是关键。
相遇未必相识,离别未必重逢。
相遇离别,相识重逢。
都伤情,只看眼下,向前跑,不问因果,不求佛,不念过往,不乱心,不困于情。
天若有情天亦老,我若无情我不老。
情之一字最伤人,我们之间有交情吗?
怕是连交往都没有,你还说什么好久不见。
搞得跟阔别了十年的老朋友再度重相逢似地。
再度重相逢的话也不一定会说好久不见的吧。
好久不见,我们之前有见过吗?
不会吧,我怎么不记得了。
难道是你故意搁我套近乎?
不是吧,你也太不舍得下脸了,这事一般人还真干不出来。
你一上来跟我谈什么交情,难道我跟你很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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