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憾的是,恶少并不领情,他压根儿就不承认有那么一回事。陈新潮把脖子扭成三道麻花辫,斜眼瞅着我外公,就像看一个老怪物,用世上最肮脏最恶毒的字眼辱骂着他和他的女儿,末了,还把一杯热茶泼到了我外公的脸上,高声骂着:“老家伙,你去死吧!”说罢,扬长而去。
我外公被激怒了。这小子简直无法无天了!我外公本来并不想把事情闹大,只要能拿个零头,就带小影去医院把孩子做掉。可这无赖根本就不承认这壶酒钱!
第二天,我外公便去县法院递交了一纸诉状,状告陈新潮强奸自己的女儿。谁知几天之后,诉状被法院驳回,理由是:证据不足。
我外公这才回过头来找一直被遗忘在一边的李小影要证据。可事情都过去几个月了,她到哪儿去找证据?
就在我外公一筹莫展之时,一个远房亲戚想出了一个主意:要证据,肚子里的孩子就是最好的证据。我外公茅塞顿开。事到如今,我外公决定孤注一掷,让女儿把孩子生下来。
我外公为了打赢这场官司,简直利令智昏。他把自己和女儿的工作都辞去了,还把李小影送到乡下亲戚家去养胎。他认为只要赢得这场官司,他就会摇身一变成为有钱人。到那时,几百块工作的破工作又算得了什么?再说,他早就听够了愚蠢的同事们的所谓规劝,那些人异口同声地说这又不是什么光彩事儿,兴师动众弄得大家都没有脸面,应该马上带女儿去医院做流产,让陈新潮赔偿的事以后再慢慢商谈。有一个女同事还流着眼泪让他为女儿的将来想一想。他不想听,不要听!他决心要打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哪怕拼上血本、倾家荡产。他坚信自己能赢,几个月之后,“证据”出世,他将带着它走上法庭,像利剑一样刺向对方,一举拿到大笔的赔偿金。
在我母亲怀胎十月期间,我外公并未消极地等待。作为一个见多识广的人,他深知舆论的作用。每日靠着几个馒头一包咸菜裹腹的他,白天奔走在县里的报纸、电台,四处找关系托熟人;夜晚坐在灯下奋笔疾书,满怀悲愤地写着诉状和控告信。
可是在这样一个小县城,从未有哪个父母不知廉耻地把这类丑闻宣扬出去。因此,一开始,我外公的举动只是让县城媒体所不齿。我在母腹中七个月时,我外公的一个在城里工作的远亲帮上了大忙,由远亲穿针引线,一家名为《人间》的杂志社派来两名编辑采访了他。半个月后,“李小影事件”以纪实文学的形式上了该杂志的头题。
这是还未出生的我第一次被媒体关注,也是我今天讲的这个故事唯一的最完整的版本和依据。尽管其内容的真实性在我看来十分可疑。
这种伤风败俗的新闻、离奇的故事引得山里山外的小报记者纷至沓来。于是,尚在母腹中的我霎时成了当地的新闻人物。在我出生前的最后一个月,几乎每天都作为热点出现在媒体的头条,甚至有位小报编辑还别出心裁地为我的出生设置了“倒记时”。虽然我只是一个符号,一团血肉,却强烈地吸引着读者的眼球。几乎所有人都忘记了我是个有碍道德人伦的、不该出生的人。人们争相阅读有关我的消息,翘首以待我的出世。
一切进行得都很顺利。我这个证据在李小影的肚子里也健康茁壮地成长起来。李小影临产的前几天,我外公将她接回县城。
这场轰轰烈烈的舆论大战一直延续到李小影带着我这个“证据”离开医院。
闪光灯一直伴随我走进外公家——那座活人的坟墓。
曲尽人散。我外公蹲在厨房里闷声吃着馒头咸菜,我母亲李小影躺在闷热的房间里,像死人一样没有知觉,任由臭汗在脸上、头上流淌。我则像一张废报纸一样被丢在房间的角落里,饿得嗷嗷直叫。
李小影懒得理我,她甚至不想多看我一眼。
我外公听见我的哭声,就像听到不吉利的猫头鹰在歌唱,他放下手里的馒头、咸菜,火冒三丈地冲进房间。
“你死了吗?你没听见她在嚎丧!”我外公冲李小影大声吼着。
李小影躺在那儿闭着眼睛,一动不动。
我外公朝她挥着拳头:“你要是让她死了,哼哼……”
李小影困乏地睁开眼睛,冷冷地看着我外公:“她饿了。”
“你为什么不给她喂奶?”
“我没奶水。”李小影说着,又闭上了眼睛。
“混蛋!混蛋!混蛋!连奶水都没有,你让我拿什么给她买奶粉,嗯?”我外公气急败坏地骂着。
“在医院里,有人捐过钱。”李小影两眼瞪着窗外,不紧不慢地说。
“那钱是用来打官司的。”
“那是记者捐给孩子买奶粉的。”
半个小时后,我外公手里拿着一袋劣质奶粉扔到李小影脸上:“你给她喂奶!她要是死了,我们就全完了。”
由于“证据”的存在,外公家的大门不时被持有“长枪短炮”的记者敲响。外公将他们挡在门外谈话,他们死乞百赖地请求外公允许拍下“证据”目前的生活现状。
我外公拒绝了,只说等法庭上见。外公担心有陈新潮派来的人鱼目混珠地钻进屋里来加害我。为了我的安全,外公变得小心谨慎且又敏感。用外公自己的话说,“我拼上老脸皮保全了证据,决不能有半点闪失,否则便前功尽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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