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星期后,我就会说希卢克语了,希卢克也就是这些人的称呼。他们的语言与习俗、生活方式一样原始,全部词汇不超过五百个单词,我把它们记在纸卷上,交给奴隶主和塔努斯委任的虏军指挥官,塔努斯从这些俘虏中物色一些人组成步兵团,辅助战车队作战。
我们的第一次进攻太顺利了,因此并没有发觉希卢克人好战的本质。故而对下一次侵袭另一个村庄时会遇到的反抗毫无准备。而这时希卢克人已经警觉起来了,准备对付我们。
希卢克人赶走了牛群,藏起了妇女和儿童。男人们赤裸着身体,用木棒作武器,以一种超乎寻常的勇气与坚韧,成群结队地向我们的战车、弯弓和利剑冲来。
“呸,塞特耳洞里的臭蜡,”在我们击退他们的又一次进攻后,克拉塔斯兴奋地骂道,“这些黑鬼天生就是做士兵的料。”
“这些希卢克人如果经过培训,配上铜制武器,可与世界上任何步兵较量。”塔努斯也同意,“把箭放到架子上。我要尽量多抓活的。”
最后,塔努斯用战车逼他们跑得精疲力竭,将他们那超人的耐力和无畏的勇气一一耗尽,只有这样,才能使他们跪下来,把绳子绑在他们身上。
塔努斯选出最好的俘虏加入步兵团,塔努斯和我一样,很容易就学会了他们的语言。希卢克人很快把他奉为神灵,取代了他们尊拜的鳄鱼,而塔努斯也开始喜欢他们了,就像喜欢自己的马一样。最后,我们就再没有必要像抓动物一样来抓希卢克人了。这些又高又瘦的人自己主动从藏身的芦苇和树丛中走出来,找到塔努斯,请求加入他的部队,充当长矛手。
塔努斯用铜制长矛和象皮盾牌将他们武装起来,让他们统一穿上野猫尾巴制成的短裙制服,头戴鸵鸟羽毛装饰。塔努斯派军官用各种经典的战术阵势来训练他们,而我们也很快就学会了如何把这些步兵团和战车队结合起来。
并不是所有的希卢克人都被选来参军。有一些成了舰船上的桨手,划起船来个个不知疲倦,还有些被派去放牧或看管马群,非常认真负责,因为他们生来就适合放牧。
我们很快了解到,南方更远处还有两个部落,丁卡和曼德里,是他们的夙敌。这两支部落更加原始,也不如希卢克人判断力强。希卢克步兵团在埃及军官的率领下,随战车一起奔赴南方,没有什么事能比攻打夙敌更让希卢克士兵高兴了。几千人将丁卡和曼德里部落团团围住。我们用这两个部落的奴隶去干那些不需要技术的重活累活,他们一个个都极不情愿,像当初的希卢克人一样。
我们的舰队一渡过第五道大瀑布,整个库施的土地就完全展现在面前了。我们由希卢克人带路,舰队驶到了上游,而战车队则沿河岸四处搜寻,带回来更多象牙和大群的奴隶。很快我们到了一个很宽的河道,河水从东部注入尼罗河。这条河水流很小,细流默默地淌入下面的池子里,我们将它命名为阿特巴拉河。不过,希卢克人告诉我们,到了涨水期,这条不愠不火的河会变成愤怒的湍流,大水汹涌,加大尼罗河每年汛水期的水量。洛斯特丽丝王后派了一支寻金队,由希卢克人引路,沿阿特巴拉河尽量往远处走。同时舰队继续南行,沿途不断狩猎,袭击和捕捉奴隶。
现在,我经常看到迈穆农王子的战车奔跑在各路纵队最前面。对此我很担心,总想找办法制止他。当然,他身边有很多优秀的勇士追随他、保护他,但是,非洲丛林里充满了困难与危险,他只不过是个孩子。
我觉得他应该花更多时间,和我一起待在荷鲁斯呼吸号的甲板上,学习羊皮卷书籍,而不是和克拉塔斯、莱迈姆之流驾驶战车奔跑嬉戏。那两个流氓对自身安危从来不在乎,对王子的安全也一样粗心。他们又是打赌又是挑战,又是诱惑又是漫无边际地吹捧他,弄得王子很快就跟他们一样,变得胆大妄为,什么危险的新花样都敢尝试,回来后还津津有味地跟我讲述他的这些恶作剧,吓得我直为他担心。
我向塔努斯抗议,他却只是笑道:“他以后要登基戴上皇冠,就必须学会躲避危险,学会领导人们。”女主人和塔努斯的看法一致。因此我只好想办法,充分珍惜王子与我有限的独处时间。
好在还有两个小公主陪我,她们真是神奇的尤物,给了我莫大的安慰。特修缇与贝凯莎一天天越来越迷人,而我不只是她们名义上的奴隶,由于我们所处的特殊环境,我与她们的亲昵程度远远超过了她们的生身父亲。贝凯莎说的第一个单词就是泰塔,而贝凯莎如果不先听我讲个故事就不睡觉。每次我要离开舰队做其他事情时,她都非常思念我,我想这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期。我感到我是我们这个家庭的中心,家里所有人都爱着我。
我们国家的时运几乎和我此时的命运一样好。很快我们派出的寻金队中,就有一名队员从阿特巴拉河的上游出征回来。他跪在洛斯特丽丝王后面前,把一个小皮袋放在她脚下。然后,按她的命令,他打开袋口,倒出一堆闪光的碎石头。有些很小,只有米粒那么大,有些大的则和大拇指一般大。这些石头块块发出那种特别的光,不会有错。
王后召来金匠,他们用火炉和土坩锅实验后,宣布说这些金属块是纯度极高的真金。于是,塔努斯和我骑马回到阿特巴拉上游发现金子的地方,我帮着设计出方案,开采这些河道下面含金的碎石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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