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没有问题。。。(下面一片哗然)。。。找不到被告和死者指印,正说明凶手犯案后认真清理过相关痕迹,一般来说凶犯在清理指纹时,会倾向把所有地方都仔细擦拭一遍,而不会按照自己记忆触碰过哪些地方去清理现场,因为自己可能遗漏场所,风险实在太大,不过有一种情况,他们会故意遗漏一些痕迹。。。
就是这些痕迹被发现,反倒对他有利!
我觉得被告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如果纸盒上有他本人的指印,我反倒可能怀疑我们抓错了人(突然感到说话困难,好像有痰卡住,刘廷吃惊,连忙咳嗽几下,才又能说话)。。。
还有你提到的西服为什么留下没被销毁,原因有两个:
一是凶犯并不知道我们现在侦破科技进步,已经可以查到如此细微证物!这些东西仅凭肉眼很难看到,要我们使用吸尘器和放大镜仔细观察才可。。。不夸张说,现场最后一排有人打个喷嚏,可能我们证物就再也消失不见了!(现场哄堂大笑,刘廷没有笑容)。。。
二是凶犯心思细腻,他一定想到我们如果怀疑他,必然要调查他当日活动,那么就会照例询问他参加同事聚会情况,会知道他曾经穿过一套正式西服。被告妻子没有工作,自己收入也很微薄,这样一套衣服可能是最昂贵,不可能轻易丢掉,我们如果找不到,反倒说明他有问题,所以他才把这么危险证物留下,被我们警察搜查拿走取证时,他可能反倒并不担心,只是棋差一着。”
“简直荒谬!试问哪个凶徒会这么冒险?”
“智商平庸的人自然不会。。。但是被告,聪明细腻极为注意细节,电器铺后面每一样东西摆放都极有秩序,家里录像带,衣物,鞋子用品都按照一定逻辑顺序,这样的人我和心理医师沟通过,
其秩序性是来自于对细微事物超常观察的能力,是强迫症一种,他遇到是否丢弃西服这类两难问题时,会比常人想到更深一层,这样行为十分合理。“
第五日休庭。
舆论对现在案情走向看法分歧很大,
有人就案件的疑点用阴谋论解读,认为凶手是被冤枉,
大部分则认为虽然有疑点,但警方都给出合理解释,
钱伟廉死罪难逃。
刘廷心情,
并不好。
下午时,
有两个女生突然来报案,
被转到刘廷这里。
转过来的原因,
“我们每日都要乘坐小轮由簸箕湾到观塘上学。曾经在船上出过事情。”
两个女生普通在校生打扮,
白色裙子,
齐肩短发,
很普通,
“什么事情?”
“我们被。。。”
“骚扰。”
“具体过程?”
两个女生互相对望,
似乎都希望对方说出来。
“我们是看了这几天报道才鼓起勇气报警,”
“我们和死者陈怡丽是同一所学校,所以不希望那个被告逍遥法外。”
录完口供,
刘廷看她们俩个:“在这上面按一个手印。”
“你来吧。。。”
“你来。”
都不愿意。
“两个都要按。。。因为你们同时报案。”
“那是不是说说错话要负责任?”
“为什么这么问?”
“。。。因为是73年的事情。。。我们有些担心记错细节。”
“不是没有这种可能。。。”
两个女生脸色紧张起来。
“你们两个是同时被骚扰的?”
“是!”
“不是!”
两个人答案不一致。
刘廷皱眉头。。。
找来下属:“你今天下午不用做别的事情,就和她们两个反复练口供,明天上庭要是让律师找出他俩的破绽,我就让你好看?!”
下属:“是。头。”
两个女孩脸上表情惶恐不安:“要不我们不报案了。”
“。。。不行!已经登记了,明天你们必须作证。”
下属小声说:“头,会不会冒险?”
刘廷犹豫一下:“干好你自己的,别那么多废话!”
第六日开庭,
其中一个女孩坐在证人席上:“我每天上学需要作渡轮从簸箕湾到观堂,去年四月份时候。。。”
律师抢话:“哪一天?!”
女孩语塞:“。。。我记不清了。”
检察官:“反对,事隔时间较长,而且具体时间并不影响整件事情性质,律师通过这种事情给证人制造压力会影响叙述。”
律师:“法官大人,时间对核实事情真假非常重要,证人遇到这类事情应该会有较明确的记忆。”
法官:“反对无效,证人必须回答。”
女生:“。。。15号?我记得是去补课,应该是周五下午。。。我和陈乔红上船后坐下,当时船上人很少,我们坐在倒数第二排位子,然后一个男人上来,我记得她一眼就看到了我们两个,眼神很不友善,有些猥琐,立即又把眼光闪过去,望向别处寻找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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