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铁汉回来时,她可就不会只把你和我甩了。他要是知道她怀孕了,肯定把她揍个半死,之后,就只能祈祷上帝保佑我们了。”
“孩子可能是吉米·格林的。”我说,“或者比尔·博瑞的。她也和他们约会过。”
“那是她胡说的。”他说,“为了让你吃醋。他们俩看见铁汉就哆嗦,才不敢泡莉迪亚。要是我和你有这点儿觉悟,也不应该这样做。”只是一牵扯到莉迪亚,什么觉悟都飞到九霄云外去了。六个月前,弗菜德还说,“黑铁汉”还有大概十亿年才会回来了。“那你打算怎么办?”我说。
“你打算怎么办?”他说,“一个肇事逃逸的罪犯——你会蹲很长时间监狱的。当他们发现那孩子时,他还没死。”
多么深厚的兄弟情义啊!我抢了他的女朋友,他自己又身陷麻烦,但他还在为我担心。
我们开车离开家,找了个没有人能够偷听的地方。我们老房东的耳朵很背,对我们进进出出也不闻不问,但弗莱德不肯冒险……
这都是弗莱德的主意。我会坚持这样说——这都是弗莱德的主意。死人不会开口,弗菜德说,死了的女人也是如此。“如果他们发现她怀孕了,就像你说的,她一直到处说自己和半个村的男人睡过。一旦她闭上了嘴,不再开口,铁汉就不能把账算在我们俩头上,至少不能确定。”
“都是为了你。”我说。
“肇事逃逸的事,她也不会再开口了。”他说,“你说她为这事很恼火。她现在不说,是因为那样就等于承认了和你出去兜风,可一旦‘黑铁汉’知道了她红杏出墙——他会知道的——那么她也会连带着把那场事故说出来。这会让她觉得心安。”
“那你有什么建议?”我说,“我不会杀那女人的,我可以直截了当地告诉你。”
“不,”他说,“我来动手。你已经杀死一个人了。”他说,不太情愿,我觉得,“够你受的了。我现在只要你帮我做不在场证明。”
“什么?我为你做不在场证明?”我说,“谁都不会相信的。双胞胎互相作证——整个村子的人都会证明,我们有多么‘亲密’。”(整个村子里没有人知道我们和莉迪亚偷情的事。)
不过,弗莱德早就周全地考虑过了。他说,如果直接的不在场证明不算数的话,还有后备计划。他全都计划好了——全都计划好了,有些令人生疑,我当时应该想到这一点,但他没有给我时间思考。“可能根本用不着不在场证明,我们俩可能根本不会被查到——就像你说的,百事威村的一半男人都可能是这孩子的爹。但万一查到我们——那么,我为你作证,你为我作证。他们就会知道是我们其中一个,但永远也搞不清是我们中的哪一个。而如果他们搞不清我们中谁是凶手,就只能放我们走。”
“那‘黑铁汉’呢?”我说,“要是我们不仅偷了他老婆,还杀死了她——谁能让他放过我们?”
“哦,如果事情真到了那个地步,”他说,“我们只能逃走了。找个地方重新开始生活。但走到这一步的几率是百分之一。毕竟,还没有人怀疑你是肇事逃逸的凶手。”
他总是不断地提醒我那场事故,还总带着那么点儿——恶意。我知道是我对不起他,抢了他的女朋友。而这就是他耍的手段。不断提醒我我犯下的过错,好逼我和他一起动手——他惹了麻烦,但我的麻烦比他的大得多。
于是,我们制订了计划,计划好了每一个细节。那天是星期二,我们计划在星期四晚上动手。我没有再见那个女人,他先开车把她带了出来,假装要和她谈孩子的事情。然后,他把车开向事故发生的地点,可能劝她向警方把我供出来。到了事发地点后,就让她下车,把那男孩儿倒下的地方指给她看……然后呢——是的,然后在这僻静无人的小路上,又会发生第二起肇事逃逸案。“你已经成功逃脱过一次了,”他不断地说,“第二次怎么会逃不过呢?”
她也算活该,我想。毕竟,她威胁要告发我,既然她不仁,就不能怪我不义,听任弗莱德杀了她。“但现场的痕迹怎么办呢?”我说,“连我都留下了一枚脚印。”
他连这也计划好了。他和我穿相同尺码的鞋,当然了,我们俩大部分衣服也是相同样式的。并不是因为我们是双胞胎,就要愚蠢地穿同样的衣服,而仅仅是因为当他去买衣服时,我也会跟着一起去,我们俩的品味喜好又差不多;或者他买了什么东西,我觉得很不错,就也会买一件。他说,为了制造不在场证明,我们当晚必须穿同样的衣服。然后我们商定好当晚我们的服装,鞋子,灰色法兰绒裤,衬衫,没有外套——那时候是九月份。我们俩的蓝色府绸外套送洗了——我们星期天穿过,没弄脏,星期一就又穿了一天。所以我们只能穿那件羊毛混纺的条纹外套了——要是有人注意到的话,会觉得对于当时的天气来说,稍嫌厚了点儿。但我们总得冒点儿风险,我说,我们不能让那老房东单独把我们的蓝外套洗出来。我们可不能有任何特殊举动,引人怀疑。这正是警察要找的:异常举动。那简直是自找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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