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速之客的自助餐_[英]克里斯蒂安娜·布兰德【完结】(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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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得以把这话说出口,是因为他们的朋友早已起身,喃喃丢下一个借口,便离开了房间。也许是去寻找那只白兔了?

  译者韩笑

  生死兄弟

  “我听说,大家叫你们‘戴维与乔纳森'①,但实际上,你们应该被称作——”他说着,双眼闪闪发亮,“生死兄弟?”

  ①David and Jonathan,“好兄弟”之意。

  好吧,他可以对我们冷嘲热讽,但是弗莱德和我确实曾经亲密无间,直到莉迪亚的出现。我们俩同住在村里的一栋房子里——村子名叫‘百事威’,不知您是否知道?——位于肯特的百事威。村子里的所有人都认识我们——即使他们很难分辨出我们两个——人们还常说,有个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兄弟是一件多么奇妙的事情。我们都有着健壮的双腿,宽阔的肩膀,还有一头像孩子一般卷曲的红发。他们更羡慕我们亲密无间的默契与融洽,还有这非同一般的情谊纽带。人们总是喜欢谈论同卵双生子。

  莉迪亚也分辨不出我们——似乎是这样。这难道是我的错吗?平心而论,她最初确实是弗莱德的女朋友——除非你要把她丈夫算上,而考虑到整件事情,你确实要把他算上:他的个子有六英尺五英寸高,村里人叫他“黑铁汉”,可不只是因为他是个铁匠。但她是自己心甘情愿转投我的怀抱的,是不是?——虽然我没有立刻告诉她,她认错了人。因为第一次和我调情时,她把我错认作了弗莱德。“比起你,她现在更喜欢我。我也没办法。”我对弗莱德说。

  “你会后悔的。你这个东诓西骗、不仁不义的混账。”弗莱德说道。他的脾气总是这么火爆。

  果然,没过多久,我就后悔了。弗莱德和我共用一辆汽车——一辆非常破旧、伤痕累累的四手家用轿车,但至少还能动。有段时间,他总是很暴躁,这天晚上,他出了门,去河下游的维卡里吉树林里偷猎。我趁机开车接上了莉迪亚,去兜风找乐子。可事与愿违。我们出门还不到二十分钟,就出事了。我想,我当时光顾着和莉迪亚亲吻调情,没有注意路面情况——等我看到那个孩子时,已经撞上了他。当时,他拿着一小罐黑莓,正沿着草丛边奔跑,我敢说,他是因为夜色渐渐降临,有些害怕,想尽快赶回家。不过——夜色还是吞噬了他,这可怜的小杂种。我跌跌撞撞地下了车,跪倒在他身旁,把他翻转过来,又迅速回到车里。“他已经没气了。”我对莉迪亚说,“我们最好赶快离开。”她唧唧歪歪地抱怨了一通,但又有什么用呢?如果他这会儿还活着,那他很快就能生龙活虎地跳起来,毫无疑问。他一动不动地躺在那儿,胖胖的小手里还抓着那个罐子,黑莓撒了出来,散落在他周围。我束手无策,如果我留下等待可以救得了他,我会留下。但是我无能为力。那么,既然有可能远离麻烦,我为什么还要惹祸上身呢?

  于是,我逃离了现场。路面又干又硬,即使我的车留下一些轮胎印,也会被后面的车辆破坏掉。他们在干燥的泥地上发现了半枚脚印,那是我俯身查看他时留下的。不过,那是一双随处可见的廉价鞋,而且很新,还没有留下任何特殊的磨痕。虽然尺码很大,但也不算罕见。没有人知道我当晚经过了那条路。因为顾忌“黑铁汉”,莉迪亚和我们两个间的一切都是秘密的。铁汉在偷猎时被守林园逮个正着——我们几乎每天晚上都去偷猎,他反而将守林员打个半死,为此他正在监狱中服刑,但他总有一天会回来的。

  我把一切都告诉了弗莱德。我抓着他的胳膊,摇晃着,因为莉迪亚威胁说要去报警,我着实慌了手脚。于是,他答应为我做不在场证明。“我就说你当晚和我一起在树林里。”他说。他果然照这样说了。他们来到我家,做“警方例行调查”;我看得出,莉迪亚不敢玩儿真的,只是说说罢了,这样他们就没有理由特别怀疑我。没有人怀疑我——肇事者很可能是个异乡人,在空旷的山间公路上超速行驶。弗莱德假装不愿为我作证,最后才狡猾地说出我们去了哪儿——因为偷猎也是见不得光的。他做得很好,将他们的注意力转移到另一个方向。一想到我和莉迪亚对弗莱德所做的事,我就觉得他真是宽宏大量。但兄弟情就是这样伟大,不是吗?

  也可能不是,因为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不久之后,我就明白了这个道理。他对我说:“那个——她告诉你了吗?”

  “告诉我什么?”我说,“谁?莉迪亚?”

  “莉迪亚。”他说,“她怀孕了。”

  “哦,别看我。”我飞快地说道,“我们在一起才两个星期而已。”

  “而她丈夫压根儿就没和她在一起。”弗莱德说道,“他已经在监狱里待了五个月了。”

  “因为差点儿把一个人打死。”我若有所思地说着,上下打量着弗莱德。就像我之前说的,弗菜德和我都是身强体壮的大块儿头,但是“黑铁汉”差不多是个巨人。

  “十月底他就该回来了。”弗莱德说。

  “好吧,祝你们两个好运。”我说,“和我无关。我和她约会才两个星期,现在也已经结束了。她责怪我没有看到那孩子,没有及时停下,就把我给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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