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德尔说:“全部有十六张,一张一千英镑。如果你用现金一次买齐,那就一锤子买卖,银钱两讫。但要是你一张一张买的话,那就不好意思了,我不可能卖你一万六千英镑,咱开门见山地说,股票的升值潜力都是难以预计的,谁知道以后会是多少呢?——色情产业里面,都是有时效的哦。”
路易莎也不再讨价还价,当即默许了。也许班德尔之前还有些担心谈不拢,但现在一切如他所料。他实在是把路易莎的心思摸透了。除了她的宝贝女儿,她确实是别无所求。等过了一两年以后,她就能再赚到足够用的钱,当下奋力抵抗的话,她只会得不偿失。
“下周一晚上,在我办公室,六点半,我会把侧门虚掩着,你自己进来——等其他员工都下班回家以后。我一般都是下班最晚的。”
路易莎提出要求:“下雨我才去。如果那天不下雨,我等那之后第一个下雨天再去。”
“下雨?”
“班德尔先生,最好别让人认出我,在工作时间之外去你那里拜访,再没有比雨伞更好的伪装了,不是吗?”
聪明,真是聪明,而且还是急中生智的聪明。
班德尔回道:“但没那个必要,那儿附近都是办公楼,天色暗了那里鬼影都没几个。”
路易莎说:“如果下雨了,只会更少。”
周一还真的下雨了,于是路易莎给班德尔先生送去了一千英镑,四周后又是一千英镑——都是在这条人烟稀少的街上冒着大风大雨匆匆完成交易。
路易莎每次都是撑着伞,还穿着长长的塑胶雨衣,腰间系着腰带。而且他们的交易都是动作迅速,从不拖泥带水。
班德尔事先都会留好门,然后坐在他的书桌后等,桌上还散落着几张有关哈罗德·哈特利的文件,以备有人贸然闯入时方便说辞。
而路易莎则是悄悄溜进门,进到他位于一层的办公室里,把装好现金的小信封递给班德尔先生过数,她就在一旁静静地等候。接着班德尔先生拿出装有照片的大信封,让她从中随便选出一张拿走——她拿的时候非常小心,连眼睛都不敢眨一下。然而,她的脸颊却是由雪白一下子涨得通红——然后赶紧塞到她随身带着的硕大的手提袋里面,抱得紧紧的,完了一言不发,兀自走人。
这期间,她在家时是不停地打扫擦拭打蜡,把家里拾掇得一尘不染,就仿佛——仿佛是想要扫掉任何有关哈罗德的痕迹,有关他的回忆,有关他每一个存在的印记。唯一一个她没有去打扫的——连碰都不碰的——就是床头柜里那把黑糊糊的、吓人的左轮手枪。
但是他们第三次会面的时候,她却把手枪拿了出来,谨慎地握住,小心地用丝巾包好,放进了她那个大大的手提袋里。而这一次,她分文未带。
路易莎已经前思后想得很周详了,甚至考虑到了最细微的方方面面。这回她没有撑伞,但是把头包得严严实实的,只露出了一条印有“精灵仙子”的塑料头巾;她还把长雨衣的腰部使劲往上拉,好让膝盖露出来。然后,穿起高跟鞋,一摇一摆地快步踱出了门……
到了办公楼大厅,她脱去雨衣,拿出准备好的大塑料袋包在头上,袋子上事先已经挖了个洞好露出眼睛来,再拿一个塑料袋包在(戴了橡胶手套的)右手上。归整好以后她举起手枪,稳步踱进班德尔先生的房间。
班德尔先生看到手枪后,顿时脸色煞白;等他明白过来,对面的人之所以头上套着塑料袋的意义之后,脸色愈加苍白。他开始结结巴巴,“看在……在上帝……的分上!别……别开枪……!拿走吧,照片都给你,我一个字也不会说,我发誓——”
路易莎引用他说过的话反问道:“不会在酒吧喝多了就管不住嘴了吗?不会一不留神绯闻就流传出去了吗?”
她把枪口对准了他的左胸,不允许自己多想,立马就扣动了扳机。扳机比她想象的要来得紧,不是那么容易扣动。以至于有一瞬间,她觉得她手里的这把枪是有着顽强生命力的东西。还有枪声也比她想象的大——哈罗德曾经告诉过她,这把枪是装了消音器的,所以她一直信以为真。不过,无论如何,这把枪还是完成了它的使命。毕竟,在这个射程范围内,是很少有人会失手的——班德尔先生一生就没让别人安生过,现在他也很不安生地下地狱了。
路易莎把枪放在桌上,脱掉橡胶手套和因火药溅射业已破损的塑料袋。试想,一把来历不明的枪——上面当然会有指纹,可永远都不会有人知道那是谁的指纹,因为那个人,那个指纹的所有人,已经尘归尘土归土,不在人世了。
而在她一尘不染,焕然一新的家里,更是找不到任何跟那人有关的痕迹。况且,那是一个男人的指纹,重点就在这里:这不是一个女人的指纹。再来手套,众所周知,一家人都会共用橡胶手套,那么用过的手套——首先,不可能取得到橡胶手套内部的指纹。其次,手套肯定是男女通用的尺寸,怀疑不到她身上。再来是塑料袋,她更是手指连碰都没有碰过……这世上没有一件事——因为班德尔先生也是暗地里谨慎行事,没有第三者知道——能把她和他联系到一起:就算有,也不会是致命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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