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I犯罪现场_[美]丹尼斯·塞琳杰【完结】(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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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把两名死者的姿势也作了详细记录。这样,我们就可以分析死者在火灾发生前究竟有没有逃生的可能,也就是说,她们两个人能否逃出火场。

  善后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哈里探长让我去给刚才第一个报案的那名行人做个笔录,随后就带着其他同事再次进到了公寓中。

  “火灾发生在3月17日23点35分吧……当时位于公寓二楼木板隔断的一个小房间突然起火……”

  刚才报案的人这样对我说,他是第一个发现火情的人。他说他刚从外面回来,去参加一个庆祝活动,他的那些伙伴们这时候还在某一个地方在看演出呢。

  “3月17日,在美国,在艾奥瓦有什么庆祝活动呢?”我问道。

  “这个活动大家都没有忘,就是你们警察忘了,真不应该,那就是圣帕特里克节。”这个行人回答说。

  “那么,你能再详细地和我说下当时的情况吗?”

  “我当时正好走到公寓楼下,突然看见火从二楼西面房间的窗户窜出来。还有,那楼上的玻璃窗也好像被烧得掉了下来。我当时第一个反应就是发生火灾了,就赶紧给911打电话。我对他们说,不好了,艾奥瓦大学附近的一幢公寓起火了,赶快派消防车过来救火。接着没有多久,就有消防车赶到了这里。不过……”这个行人迟疑了一下又说,“我是看见先有烟从窗户里面冒出来,然后就是火,着火的样子可怕极了。”

  “请你告诉我,你当时发现的烟是一种什么样的颜色?”我继续询问道。有时候因起火地点的空气不流通,往往在没有发出火焰之前,也会冒出大股大股的浓烟,但是由于燃烧物质不同,烟的颜色也可以说是各种各样的。如:木材燃烧冒出来的是一种黑灰色的大火烟;石油燃烧起来的时候,它的颜色是一种黑色浓烟;假如是氧化物和氮素燃烧,它就会呈现出一种黄褐色的火烟;而磷和镁燃烧,那就是白色火烟。我现在要判明起火点,就是发现火焰的地点,或者是当火从这一点向别的地方蔓延的地点,还要判明燃烧介质,把它作为分析起火点的根据。

  “好像是一股浓浓的黑烟吧……”那名行人迟疑了一下说。

  “好的,谢谢您的配合,请留下您的联系电话,如果有什么情况我再拜访您。”我心里有些明白,如果他说得没错,那么这就是一件人为的纵火案了。

  行人走后没多久,哈里和同事们从公寓里出来,这次他手里提着一个桶,说是在着火公寓的现场发现的。

  “像这样的桶,完全可以放在车库里,或者放在储藏室里更为合适。看来,有些人的行为很古怪,能放到储藏室里去的东西,他偏要放在公寓的客厅里,这个做法是否合理,我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道理。但是,我在这套公寓的门厅里发现了它,我觉得这很可疑。从门厅向里,再从右拐弯,又是一个房间,而房间的窗正好临马路,火就是从那里窜出去的。”哈里这样告诉我。

  接下来的勘查,我们又在客厅里有了其他的发现,客厅里的物品燃烧痕迹的颜色要比其他房间的深,这或许可以说明痕迹颜色越深,燃烧时间越长。而通常起火点燃烧的时间是最长的,这是我们对房间里物品燃烧的程度来判断的。当然也有例外,那就是如果起火点引发了它附近易燃品的燃烧,那就会出现起火地点没有其他地方烧得严重的情况,这样就让真正的起火点被掩盖。

  我们在勘查火源的时候,同时也对这所公寓的周围环境进行了调查。这是一幢独立式公寓,在公寓的四周,除了窗户临马路,它和其他房屋相隔得比较远。我们分析罪犯有没有纵火的方便条件,如就地取材的问题等?尤其是在公寓的背后,它的视野更加开阔,也就是说在临窗的背面曾经是一个草坪,但现在这个草坪,因为季节还有些寒冷,所以草不是那么多,整体上很整洁。可以说,这是一个以大学为主体的环境设施,附近并没有工厂或者加油站,也没有商店,这里的行人大都是学校里的员工和一些学生。但是,走出这个大学的生活区域,那就不好说了。这幢公寓的电路也是刚刚检修过的,应该说不会有问题。当然,这里也没有随风飞落的物品能够引起公寓里面的火灾。

  那么,这场火灾的引火物是什么?难道就是那只桶吗?它曾经装过什么?桶是从哪儿来的?谁把它带进来的?在之前,这只桶属于谁保管的?如果在这个大学校区里需要这只桶的话,它应该会出现在什么地方?它怎么会出现在门厅里而不是出现在房间里?这么一系列的问题,我们都要一个一个把它搞清楚。

  这是一只红颜色的桶,它的形状有点类似吸尘机那种圆弧形,样子没有最近在市面上看到的那种拉杆箱式的好看。但是,如果这红色的桶也装有提手,拎在手里,你还以为它就是一个吸尘器呢。其实它是用来装油料的。

  于是,我们继续对这套公寓周围的人群进行调查和了解,谁最有可能用得上那只桶,那只桶在火灾之前,是什么人把它拎在手里,从另一个不知名的地方带到了这套公寓里面。假如说是我拎的,我就要考虑到我拎它来干什么?究竟派什么用场。我想,如果不把这个问题先想通的话,那就可以说,至少我们破案的思路还处于一个不清晰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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