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I犯罪现场_[美]丹尼斯·塞琳杰【完结】(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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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艾奥瓦大学附近,有一个对公寓情况十分熟悉的闲散人员。他能够精确地掌握这幢公寓里哪个房间有人住和哪个房间没人住的情况,这就好像罪犯一直在暗处,把我们的一切都看得十分清楚。我们终于理出一条关于这起纵火案的比较清晰的脉络。

  第四章

  接下来,我们把注意力集中在一个高个子、头发乱蓬蓬的抽烟男人身上。

  火灾发生一星期后,租住这套公寓的三名大学生回去清理物品。很快,他们就向我报告说房间里有一些东西不见了,包括一台电视机和几件家用电器。

  这是一件好事情,我来到典当行,想看看是否有人卖掉了这些东西。

  终于,有一家典当行的老板说,几天前,一名男子来典当这些物品。

  在艾奥瓦州,任何到典当行典当物品的人必须出示带有地址的身份证明文件。

  典当这些物品的男子名叫约翰·麦默,23岁,是个流浪汉。据说他很喜欢参加各种聚会。

  约翰·麦默是个不请自来的参加深夜聚会的老手。他总是能想方设法找到一个睡觉的地方。有时,他睡在别人的公寓里;有时,他睡在别人家的沙发上,或者是其他地方。

  有一名大学生认识麦默,几个星期前,他曾经让约翰借宿过一晚。那名大学生把当时的情况大概描述了一下,他说约翰没有什么朋友,不是在校的学生,也没有工作。他可能行踪不定,走到哪儿睡到哪儿,要想找到他并不容易。

  就在我们头痛的时候,又一个惊喜降临了。那天,一个探员到艾奥瓦大学去了解情况,就在大学的门口看到了他。

  我们终于抓住了约翰,查案底时才发现,他因伪造罪正在服缓刑。在审问约翰的时候,我注意到他的鼻子上有一处烧伤。

  约翰承认,当三名大学生外出的时候,他在那套公寓里住过,还偷走了公寓里的电器,但他说自己没有杀过人,也没有放过火,说当时还有一个流浪汉睡在那套公寓里。

  这个我也关注到了,尤其是冬天,那些流落街头的日子变得越来越艰难。这在很大程度上会导致流浪汉们向路人发动袭击。许多流浪汉不顾公共道德在街头随地大小便正因为此。由流浪汉制造的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活动的发案率正在迅速上升,他们大多是男性黑人,衣衫褴褛,蓬头垢面,随身背着包,那就是他的“家”,晚上展开包里的铺盖,蜷缩在商店门口或者墙角过夜。他们中的一些人举着牌子,一些人伸着手,写的字与说的话都是一个内容:“给几个买汉堡的钱吧”,他们有时候也会凑上来,会使人感到一种危险在逼近。但是,也有人说这些人没有什么攻击性,因为他们懒得动手。

  我们将约翰定为嫌疑人,围绕他收集证据。

  火灾发生后,约翰的眼镜不见了,他又另配了一副,他的鼻子上有烧伤,也很让人怀疑。

  我们通过镜片屈光度测定仪,对现场的那副眼镜进行镜片的屈光度测定。屈光度以屈光力的大小单位,而屈光是指光线由一种介质进入另一种不同折射率的介质时,会发生前进方向的改变,在眼光学中即称“屈光”。它的折射率就称为屈折率或屈光指数。屈光度是屈光力的大小单位,以D表示。

  眼科医生为约翰进行了检查,证明他眼睛的屈光度与在火灾现场发现的眼镜的屈光度相同。

  整个验光过程是这样的,医生先对约翰的眼睛进行“度”,在计算他眼睛真正的度数时,专业验光师首先使用电脑验光仪器计算出麦默两眼全眼度数与散光度。

  然后,再对麦默进行了“量”,那就是测量麦默最适合使用的生活度数是多少。专业验光师像个能够贴上麦默心的朋友一样,详细了解他的年龄、工作性质、生活习惯等等。然后调配最适合日常使用的“生活度数”。

  最后就是对麦默进行“衡”,就是要适应将要戴的眼镜度数,专业验光师掌握了麦默真正的度数与生活度数后,再以试片架让他试戴,一方面为视力做更精确的微调,并调整平衡左右眼的视差,另一方面也让他适应将来的眼镜度数。

  更重要的是,我们要拿这个检查结果与现场那副眼镜测试的结果进行对比,现在的情况是完全清楚了,就是不需要约翰的辩解,现场的眼镜也是他的。

  因为约翰近视,只有戴上眼镜才看得见,所以绝对不会把眼镜到处乱放。那么,在一起双重杀人案和纵火案的现场找到他的眼镜就具有了特殊的意义。

  我们还需要更多的证据,我又一次在实验室里分析起那根烟头,因为我怀疑就是这根烟头点燃了公寓的大火。

  那么,能不能在这根烟头上找到凶手的DNA呢?

  实验室的同事们把烟头过滤嘴上的纸小心翼翼地剥下来,然后分离沾在纸上的人体细胞,这一次,我们从烟头上获得了进行DNA检测必需的生物样本。

  检测结果表明,烟头上的DNA与约翰·麦默的DNA相匹配。从统计学上讲,烟头上的DNA属于其他人的可能性很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不过,约翰承认去过那套公寓,所以在那里发现他的眼镜和烟头也就不足为奇了。

  看来,他还挺倔强,那么就意味着我们还需要更多让他无话可说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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