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I犯罪现场_[美]丹尼斯·塞琳杰【完结】(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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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事们静静地听着我的话,我继续说:“可想而知,这种反抗的结果是明摆着的,爱德华被打倒在地。这就涉及到凶手用的凶器——就是朱莉在前面提到过的那一盏黄铜台灯。”

  接下去,我们开始寻找嫌疑犯,其他线索是来自老人们的电话应答机。

  由于格特鲁德和爱德华有几处房子出租,电话录音带上有不少房客的留言。不过,只有一位房客打了无数次电话,他的名字叫伊森·沃尔斯。

  当我们找到伊森时,他说自己曾去那幢房子交房租,当时发现邮箱都满了,敲门也没人应答,于是就把房租支票留在那里回家了。

  “我把支票放在了他们的邮箱里,我看到邮箱中有很多邮件,但我没有多想这件事。两三天后,我又留下字条请他们和我联系,但他们始终没有回音。”

  这就是在警局里,伊森对我们说的话。他承认自己后来又去房子处把房租拿回来花掉了,这说明伊森在谋杀事件发生前后曾两次到过犯罪现场。

  伊森说他留下了支票,然后又回去把它取走了,我对这一做法感到有些奇怪。我希望他的这种行为和犯罪现场所发生的事情只是一个巧合。可是,我又不得不对他产生怀疑。因为伊森是两位老人的房客,他们认识伊森。或许,伊森去那所房子的时间,就是老人所预料到的他交房租的日子,双方这种默契的配合,是不能用言语来表达的,这种默契如果没有几年的时间积累是不可能做到的。所以,伊森那天去那所房子是一种很自然的行为,当他走到房子门口,当然,他只能敲门,因为他没有这所房子的所有权。这时候,格特鲁德应该从门镜里也看到了他,正因为是熟悉的缘故,所以她开门请他进来,语气也就变得很客气。要知道,有人能够按时把房租送来是一件多么美妙的事情。特别对商人来说,他们整天打交道的就是钱。这时候,格特鲁德接过支票正认真看时,伊森就对老人下手了。然后爱德华就回来了,于是两个人打了起来,伊森又用同样手段杀害了爱德华。接着,伊森拿回那张支票走了。

  当然,这些都是我的推断。但没多久,警局接到一个女人的电话,她说谋杀事件发生的那段时间,她曾看见伊森在一个著名的毒贩子家里,她还说伊森的衬衫上有血迹。

  我们确实是在犯罪现场的天花板上发现了飞溅的血迹,墙壁上也有,再加上尸体的受伤情况,由此,我可以推测凶手身上肯定也有血迹。

  那就是说,伊森穿着那件有血迹的衣服,出现在了一个著名的毒品贩子家里,和他交上了朋友。

  不过,伊森矢口否认告密者所说的这件事。他说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谎言。

  “你们是从哪里听来的?是谁指使这个人说出这样的话?这当然不是真的,完全是编造!”伊森显得很激动。

  我们检查犯罪现场留下的血迹时,注意到一条重要线索:现场的血迹有两种不同的形状,这说明了两种不同的情形。其中一种血迹是长条形的,显然它是从受到打击的部分喷出来的。

  来自某个棱角重物的血迹会显得更长一些,头部为椭圆形,末端通常会带有一个小尾巴。血迹越长,说明棱角越大。而在另一个地方,距尸体较远的地方,有几处血迹几乎是圆形的。其中包括一个碎陶瓷花瓶内的两滴血和抽屉里纸张上的一个血滴。

  这些血迹很像是垂直滴落下来的。由此,我可以认定这些血迹很可能不是来自两位受害者的身体,而是来自凶手。

  血迹很像是从某个站立着的人身上流出来的,它们像是静止地从人身上滴落到下面的物体上的那种。

  我们没收了伊森的所有刀具,对它们进行测试,以便确认里面是否有凶器。

  结果表明,没有一把刀上有人的血迹。我们又把伊森的鞋子与犯罪现场的足印进行对比,也没有发现一双是吻合的。

  由于凶手还在犯罪现场留下了血迹,我们自然很想知道这些血迹是不是伊森的。要知道,虽然血滴看上去都是一样的,但科学却能够区别血液的不同。

  结果令不少人大吃一惊,尤其是伊森·沃尔斯本人。大约在做完DNA测试五个月后,我们逮捕了他。这件事令伊森至今仍然感到很不理解,他说他当时惊慌极了,被警察逮捕,这将意味着失去自由,他说他是一个很渴望有自由的人,可是,现在这一切都已经完了。

  这是根据告密人丹尼斯·科瓦茨提供的信息。我真不愿意把告密者的姓名说出来,因为我们有规定,特别是在对证人的保护上。我们继续检查房屋里的电话应答机上的信息,把伊森这位房客确认为“理想嫌疑犯”。因为丹尼斯·科瓦茨说过有一位房客可以说对他们已经到了恨之入骨的程度,尤其是对格特鲁德。所以说这件事很可能是他们的租户干的,确切地说就是伊森。

  现在,托莱多警方有了一个嫌疑人,他就是受害者的房客伊森·沃尔斯,而他发誓说自己是清白的。

  第三章

  伊森在谋杀案发生前后曾去过房子的外围两次,而且有人声称在那段时间看到伊森出现在一个毒品交易场,在他的衬衫上还溅有血迹。于是,我们把伊森的血液与在犯罪现场发现的血迹进行了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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