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I犯罪现场_[美]丹尼斯·塞琳杰【完结】(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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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当我通过实验得出的这些确切信息,并没有能及时挽救另一条生命。第二年1月18日,清水镇出现了第四名受害者。

  27岁的辛迪·普修,她最近刚从缅因州搬到清水镇,还没来得及享受坦帕市美丽的风光,就被人扼死,尸体被遗弃在一个工业区的垃圾站旁,临死前,她同样遭受过毒打。

  我注意到第四名受害者辛迪·普修被罪犯扼死的惨相。这四起案件,罪犯的作案手段基本相同,都是弃裸尸,当然其中有两具已经腐烂,所不同的就是罪犯选择抛尸的地点不一样。

  “伙计,看我找到了什么?”我对因为久不破案而显得有些急躁的罗伯特说。这一次,借助卢马灯的强光,我再次在辛迪的尸身上发现了粉色纤维。这种纤维和出现在温迪身上的纤维是同一种类型。

  不过,对我来说,这并不是什么好消息,辛迪·普修身上的粉色纤维像一个谜团,引发我每天对着它进行思考和研究。可以断定,在温迪和辛迪两件相似的案件中,我发现的这些纤维可能有相同的来源。

  在完成所有的验证工作之后,我得出了这样的结论,那就是在这些案件中找到的纤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证据。不过,尽管我已经对纤维做过实验,并且从理论上也掌握了一些规律,但我认为纤维仅仅只能证明两名死者有可能为同一凶手所杀,虽然警局里有探员把它称为“破案的铁证”。

  我必须想办法去证明,这种纤维来自同一个地方,还有它们和死者有着怎样的关系?

  第三章

  “你怎么看?”办公室里,我和罗伯特又一次进行案情的探讨。

  “如果这些纤维依附在人的衣服上,那还好解释,但现在的情况是,纤维是如何粘在裸尸上的,我们应该这样去分析,裸尸生前很有可能通过自身的体能所散发出的热量,吸附了那些纤维,哪怕只有几根。这说明,死者生前是躺在一种含有这种纤维的物体上,才会具有吸附这些纤维的可能。”我这样回答罗伯特。

  “你这样说,调查的难度也很大,毕竟使用这种纤维的制品太多了。”

  “这倒没错,不过我还掌握了另外一个证据,我在辛迪的胸部找到一张香烟纸,还算幸运,如果我们晚到那里半小时,它可能就被风吹跑了,纸上粘有的唾液足够我们用来进行一次DNA样本检测。但是,这是不是凶手的DNA,还不能下结论。”

  “嗯,案件总算有了一些进展。”罗伯特终日紧绷着的脸上终于露出点笑容。

  “还有,我已经把罪犯弃尸地点发现的狗毛也送到了州联邦调查局犯罪实验室,经检验是哈巴狗的毛。哈巴狗是一种玩具大小的狗,它们不耐高温,因而在佛罗里达州饲养这种狗有点不同寻常。在佛罗里达州每年的7月和8月,最高温度平均是31℃。在如此高的温度中饲养哈巴狗可不是件容易的事,这种动物在21℃的时候最适宜饲养,如果超过了这个温度,国家是不会允许运输的。”我继续我的分析。

  “有道理,这样我们的侦破范围又能缩小。”罗伯特搓着手点燃了一支烟,这是他一贯的做法,一旦遇到高兴的事情时他总是这样。

  “关于四具尸体颈部的扼痕,这也是其中两个死者温迪和辛迪的共同特征,另外两名死者的尸体已经腐烂。我曾经比较过记录下来的扼痕,她们两人的颈部都有凶手在扼压他们的时候留下的指甲形成的压痕。扼死是常见的一种杀人手段,当检查颈部有擦伤、挫伤的,都是一种扼死的可能。凶手常以其他杀人手段将其致昏后再进行扼颈。或者把人扼昏后再施以其他杀人手段,然后把尸体伪装成病死、自杀或意外灾害。不过,辛迪窒息现象更突出,她尸体的其他部位——胸部和腿部发现表皮剥落和皮下溢血的现象,假如说,她被抛尸的地方就是第一现场的话,我们应该在她鼻子和口腔的周围发现罪犯用以堵塞被害人喊叫的毛巾、手帕或者泥土等异物,或者伴有形似擦伤的表皮伤痕。但是,周围并没有留下这些,只有粉色的纤维、一些狗毛,还有一张像香烟纸的碎片。”

  “那么看来,辛迪抛尸的地点并不是第一现场。对了,艾迪,你知道彼得·迈克唐纳吗?”罗伯特问我。

  “我知道,他是国内有名的刑侦专家,出版过一本关于识别轮胎印记的书。”我心里一动,明白罗伯特想干什么。

  “我已经把温迪凶案现场轮胎印记的照片给他寄过去,希望他能给一些意见。”果然,罗伯特这样说道。

  我耸耸肩膀说:“当然,这样没准能给我们带来点好消息。”

  看来我的话没错,两天后,当我还在实验室里忙碌的时候,罗伯特像一阵风似的冲了进来。

  “艾迪,简直太让人吃惊了,你不会想到的,居然有这么巧的事。”罗伯特眉飞色舞地对我说。

  看来案情有了重大的突破,我脱掉白大褂跟随罗伯特来到他的办公室。

  “彼得·迈克唐纳今天一早给我打来电话,他说他收到了我寄去的照片,让我没想到的是,他告诉我,他看到那些照片后非常吃惊,因为实在是太巧合了,这种轮胎刚好就是他在费尔斯通公司工作时主持设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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