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珀在狱中实际上接受过心理测试,像他这等聪明的人已熟记所有玄妙的术语,能够以精神病学的分析方法对你详细分析自己的所作所为。有关犯罪的所有情节都是挑战的一部分,都是游戏的一部分,即使连谋划出怎样才能让受害者毫无戒心地上车也不例外。他告诉我们,当他为一个漂亮女孩子停下车时,他会问她上哪里去,然后再看看手表,装出想确定有没有足够时间的样子。女孩子会由此想到,她是在与一个大忙人打交道,他还有比沿途免费搭载他人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她顿时会放松警惕,解除戒心。这一信息除了让我们得以观察到作案者的惯用手法外,还暗示着一件重要的事情:我们在评价他人并且不假思索地做出判断时,所运用的常识性假设、语言线索、身势语等等通常并不适用于精神变态的反社会者。就以埃德·肯珀为例,停下车让一位漂亮女性免费搭乘曾是他优先考虑的头等大事,他经历了长时间的努力思考和分析,以确定如何最有效地实现其目标。较之在路上偶然相遇的年轻女性从她的视角所做的思考,他思考得要更努力,时间要更长,分析得要更周密。
支配。操纵。控制。这些是系列暴力犯的三大格言。他们的行为思想均是以有助于充实他们显得贫乏的生活为导向的。
在一个守法的人发展为系列抢劫犯或杀人犯的过程中,最关键的一个因素大概要算幻想所起的作用了。我指的是最广义的幻想。埃德·肯珀早年就形成了幻想,且统统涉及性与死亡之间的关系。他让妹妹同他一道玩过的一个游戏是把他绑在椅子上,仿佛置身于毒气室之中。他那些涉及他人的性幻想是以伙伴的死亡和分尸作为结局的。由于感觉自身有缺陷,肯珀对正常的男女孩之间的关系并不感到舒服。他不认为会有哪个女孩子愿意接受他。所以他用幻想加以弥补。他必须完完全全地占有他想象中的伙伴,而那意味着最终占有她的生命。
“她们活着时都疏远我,都不愿与我分享,”他在法庭上做供词时解释说,“我试图要建立某种联系。我在杀害她们时,头脑里一片空白,一心想着她们将属于我。”
对于大部分因性欲而杀人的罪犯来说,从幻想进展到现实是一种跨越若干阶段的升级,而色情刊物、在动物身上做病态的试验,以及对同龄人施暴常常起到了火上浇油的作用。这最后一种特征可能被罪犯视为受到虐待之后的“以牙还牙”。在肯珀一案中,由于体型和个性的缘故,他感到别的小孩都在躲避他,他为此心理上受到折磨。他告诉过我们,在肢解两只家猫以前,他曾偷过妹妹的一个洋娃娃,扯下了它的头和上肢,演练过他打算对有生命动物采取的行动。
从另一层次上看,肯珀的幻想就是摆脱他那位主宰一切的、虐待成性的母亲,而作为杀人犯,他所犯下的一切罪行都可以置于这一背景之下加以分析。请不要曲解我的意思,我丝毫无意为他的罪状进行开脱。我的背景和全部经历告诉我,人们是要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承担责任的。不过依我之见,埃德·肯珀的例子说明系列杀人犯并非是天生的,而是后天造就的。倘若他的家庭环境较为稳定而且他受到关爱,他还会产生同样的谋杀幻想吗?谁晓得呢?倘若他对支配欲强的女人个性不是怀有那种难以置信的愤恨,他还会以同样方式对待她们吗?我可不这么认为,因为肯珀堕落为杀人犯的整个进程可以被视为对其亲爱的老妈实施报复的一种努力。当他终于一步步进展到最后一幕时,整出戏也就演完了。
这是我们将反复碰到的另一个特征。案犯极少会把愤怒发泄到内心怨恨的焦点人物身上。虽然肯珀告诉我们,他常常在深更半夜手拿锤子踮着脚潜入母亲的卧室,幻想着用锤子猛击她的颅骨,但是在真正有胆量正视他实际想做的事情以前,他至少制造了六起杀人案。我们已经见识过这一主题移位的多种其他变异行为。例如,谋杀得手后从被害人身上取走某件“战利品”,诸如戒指或项链,就是一种常见的特征。杀人犯后来会把这件物品赠送给他的太太或女友,即使那位女性是他内心深处的愤怒或敌意的“源头”。他通常会说那件珠宝是他买的,或是捡到的。然后,当他看见她佩戴上那件珠宝时,就会重新萌发杀人时的亢奋感和刺激感,同时想再次支配和控制。他内心很清楚,对待不幸受害者的那一套完全可以施加在自己的伴侣身上。
最终,我们会在分析中开始将某项罪行的构成成分划分为类似案发前行为及案发后行为等因素。肯珀对每一受害者都做了分尸,这起初向我揭示的是一个性施虐狂。可是,分尸均发生在受害者死后而非生前,这样一来就不是对她施行惩罚,也不会对她造成痛苦。听罢肯珀数小时的陈述,我们终于明白,分尸更多是出自恋物癖而非施虐狂,并且与占有的幻想有着更多的关系。
我认为他处置和摈弃尸体的做法具有同等的重要意义。早期受害者都被小心翼翼地掩埋在远离母亲住房的地方。后期受害者,包括他母亲及其好友,差不多都是随意摆放在露天。这一点再加上他载着尸体及尸块在城里到处行驶,在我看来似乎是要存心嘲弄社会,因为他一直认为自己受到社会的嘲弄和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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