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拿起纽约的《每日新闻报》,递给桌子对面的他,说:“戴维,100年以后没有人还会记得鲍勃·雷斯勒或者约翰·道格拉斯,可是人们不会忘记‘萨姆之子’。事实上,眼下在堪萨斯州的威奇托就有一个案子,有个家伙杀害了五六个女人,自称是BTK①扼杀者。BTK指的是绑架、折磨、致死。你晓得的嘛,他发出了不少信件,信中还提起了你。他大侃什么戴维·贝科威茨,什么‘萨姆之子’。他想以你为榜样,因为你具有这种力量。假如他往此地监狱写信给你,我是不会感到意外的。”
贝科威茨并非是我认为的那种有性格魅力的家伙。他总是在寻觅些许的被人认可感或者个人成就感。他生就一对明亮的蓝眼睛,老是在试图分辨别人是不是真的对他感兴趣,抑或在取笑他。当他听完我的话时,两眼一亮。
“如今你永远没有机会出庭作证了,”我继续说,“因此公众对你的了解就是,你是个狗娘养的混蛋。不过从这些访谈中,我们知道你一定还有另外一面,敏感的一面,受你的生活背景影响的一面。我们希望你能告诉我们。”
他在感情上是不大外露的,但他对我们讲话时几乎不带犹豫。他承认起初曾在布鲁克林区和昆斯区一带纵火超过两千起,详情都记载在日记里。这便是他具备类似行刺者个性的一个方面:一个孤独者,醉心于这种过分的写日记的习惯。还有一个方面是,他不想与被害人发生任何肉体接触。他不是强奸犯,不是恋物狂。他不会寻找纪念品。他所接受的任何性方面的指控均来自枪杀行为本身。
他的纵火主要属于骚扰行为,例如在垃圾桶里或者在废弃的建筑物里放火。
贝科威茨像许多纵火犯一样,观看熊熊烈火时会发生手淫行为,其后在消防队前来救火时还会如此。纵火行为与“杀人三合一”中的其他两个特征是相吻合的,即尿床和虐待小动物。
我往往把深入监狱访谈看做是去淘金。你得到的大部分信息都会是一钱不值的小圆石,不过要是能淘获一块真正的天然金块,所有努力就是很值得的。访谈戴维·贝科威茨的情况肯定就是如此。
① 绑架(bind)、折磨(tonure)和致死(kill)三词的首字母分别是B、T、K。
令我们非常、非常感兴趣的是,当他在恋人小径一带偷偷跟踪猎物时,并不是出现在驾驶座的一侧,即十有八九为男性坐的一侧,它对他构成了更大的威胁,而是绕到乘客座的一侧。这一点告诉我们,当他以典型的警察姿势对准车子开火时,他的满腔仇恨和怒火都是冲着女性发作的。发射多颗子弹,就像捅数刀一样,表明了他的愤怒程度。男人仅仅是在一个错误的时间出现在一个错误的地点而已。说不定在攻击者和受害者之间根本没有过目光接触。一切都是隔着一段距离进行的。他压根不必使她个性化就可以拥有他幻想中的女人。
同样有趣的是,我们淘获的另一块天然金块已成为我们对系列杀人犯的整体认识的一部分。贝科威茨告诉我们他总是夜间外出捕获猎物。他要是碰不上偶然送上门的受害者,即在一个错误时间出现在一个错误地点的受害者,就会回到从前得过手的地区。他会重返案发现场(许多其他作案者也会重返弃尸地点)以及墓地,象征性地在泥地上翻滚几下,脑海里一遍遍地重现那种幻想。
其他系列杀人犯之所以要对作案过程进行拍照或制作录像,也正是出于这一原因。他们在受害者死去,尸体被处理掉后仍想重温那种刺激感,继续上演那出幻想剧,并再三加以重复。贝科威茨并不需要珠宝首饰,或者内衣裤,或者肢体,或者任何其他纪念品。他告诉我们,旧地重游对他来说就足够了。过后他便回到家,进行手淫,重温那场幻想。
我们将利用这一发现,使其发挥出极大的效力。执法界人士总是推测作案者会重返案发现场,可就是无法证实或解释他们这样做的确切原因。从贝科威茨这样的案犯身上,我们发现这种推测是正确的,虽然并不总是出于我们可能会怀疑的原因。悔恨肯定是原因之一。不过正如贝科威茨向我们揭示的,可能还会有其他原因。你一旦理解为什么某一类型的罪犯会重返现场,就可以着手制订相应的对策。
“萨姆之子”这个名字是从他写给约瑟夫·博雷利警长的一封信中得来的,博雷利后来升任纽约市警察局的探长。亚历山大·埃索和瓦伦蒂娜·苏瑞安尼在布朗克斯区被害后,有人在他们的汽车附近发现了这封信。两名受害者像其他人一样都是近距离中弹身亡的。信是这样写的:
你们把我称为仇恨女人的人,我为此深感痛心。我不是这样的人。但是我是个怪物。我是“萨姆之子”。我是一个小顽童。
萨姆爸爸喝醉酒以后,就会变得十分卑鄙。他殴打自己的家人。有时他把我绑在房子后面。还有的时候,他把我锁进车库。萨姆喜欢饮血。
“出去杀人。”萨姆爸爸命令道。
我们的房子背后长眠着一些人。大多是年轻入——被强暴和屠宰——血液被吸干——现在仅存的是白骨。
萨姆老爹也把我锁进阁楼。我无法外出,但是可以从阁楼窗户朝外望去,看看世人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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