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总是被告知,这项工作是高风险高回报。我眼里噙着泪水告诉门罗和麦肯齐,我认为这项工作是“高风险,没有他妈的回报”。我说,这一切根本就不值得,并把我的文件夹猛摔到桌子上。吉姆·麦肯齐说,我的话也许有道理,不过他们是真心想帮我的。
当我去了总部,出现在专业责任处时,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在弃权声明书上签字。维护正义在局外和局内是两码事。他们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人物》杂志往桌子上一扔。封面人物是杰基·奥纳西斯。
“没有人警告你不要这样接受采访吗?”
没有,我说,那次采访是经过批准的。在那次会议上,我演讲的是我们对系列杀人犯研究的概况,没想到有人会提出韦恩·威廉斯一案。我做出回答时,措辞非常谨慎。记者要那样去报道,我是无能为力的。
他们把我折腾了四个小时。我不得不写下一份声明,一项一项地列出报纸的报道和实际发生的情况。等我写完了,他们却什么也不告诉我,我对会受到什么处分更是一无所知。我的感觉是:我为局里奉献了那么多,却得不到应有的支持;我牺牲了那么多东西,与家人离多聚少,而如今面临的前景却是:受到处分,一段时间不拿薪水却要“上街办案”,甚至完全丢掉饭碗。在随后的几个星期里,我每天早晨简直不想起床。
就在这时,我父亲杰克给我写来一封信。他在信中谈到了他被“布鲁克林鹰队”解聘后的那一段日子。他也是感到很沮丧。他工作一直很努力,很出色,但是也感到无法控制自己的生活。他讲述了自己是如何学会面对生活中的挫折,重新振作精神去迎接另一天的挑战的。我把这封信放在公文包里,随身携带了很长一段时间,直到这次风波过去了很久。
五个月后,专业责任处做出了处分我的决定,认定我在《人物》杂志的文章刊出后已经接到了警告,不得对新闻界谈论悬而未决的案件调查工作。处分书是由韦伯斯特局长本人签发的。
尽管我无比恼火,却无暇为此耿耿于怀,除非准备辞职不千。不管当时我对这个机构有什么感想,这项工作本身对我来说实在太重要了。我的手头仍有不少美国各地作案者正在活动的案子要办理,而且韦恩·威廉斯一案的审理工作即将开始。是我继续战斗的时候了。
在花了六天时间挑选陪审团成员之后,韦恩·威廉斯一案于1982年1月开庭审理。最后选定的陪审团成员为九女三男,以黑人为主。虽然我们认为威廉斯很可能是至少十二起儿童谋杀案的凶手,他受到审判的只有其中两起谋杀案,即纳撒尼尔·凯特和吉米·雷-佩恩被害案。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两个年轻男子都已年过二十。
出庭为威廉斯辩护的是来自密西西比州杰克逊市的一个很有威望的法律辩护小组——由吉姆·基钦斯和阿尔·宾德组成——以及一位来自亚特兰大的女律师玛丽·韦尔科姆。原告方的几位主要成员是富尔顿县的地方检察官助理戈登·米勒和杰克·马拉德。鉴于我在此案调查阶段所做的工作,地方检察官办公室请我前往,在审理过程中给他们提供建议。在庭审的大部分时间里,我都坐在原告席的正后方。
假如此案拿到今天来审理,我就能够提供惯用手法、识别标志和案件关联性等方面的证据,如我在许多其他案件中所做的那样。而且如果被判有罪,在服刑阶段我还可以就被告将来具有的危险性提供专业意见。但是在1982年,我们的工作尚未得到法庭的认可,所以我只能在策略方面提供建议。
原告方的理由陈述主要依靠的是约七百件毛发和纤维证据,这些证据业已经过了拉里·彼得森和特工哈尔·戴德曼的仔细分析,后者是来自华盛顿联邦调查局化验室的专家。尽管威廉斯仅被指控犯有两项谋杀罪,佐治亚州的刑事诉讼程序允许该州提出其他有关联的案件,这一点在密西西比州是不被允许的,也是被告方似乎没有准备的。原告方面临的难题是:威廉斯态度温和,有自制力,能言善辩,且待人友好。他戴着一副厚眼镜,眉清目秀,两手长得细皮嫩肉,看上去不像一个杀害儿童的系列犯,倒像皮尔斯伯里的油炸面团。他向新闻界大放厥辞,宣称自己是无罪的,他的被捕纯粹是种族主义分子的阴谋。就在开庭审理前不久,他在接受一次采访时说:“我看联邦调查局比基斯通笑剧中的警察强不到那里,亚特兰大的警察与《54号车,你在哪里?》中的角色也差不多。”
原告方没有人对威廉斯走上证人席作证抱有任何希望,但我倒认为他有这种可能。从他作案过程中的行为以及上述一类公开声明来看,我认为他傲慢自大,十分自信,自以为可以操纵审判,就像他曾经操纵过公众、新闻界和警察一样。
在克拉伦斯·库珀法官的办公室举行的一次非公开会议上,阿尔·宾德说,他们准备聘请一位来自凤凰城的名叫迈克尔·布拉德·贝利斯的著名司法心理学家出庭,证明威廉斯并不符合罪犯侧写,不可能作下那些谋杀案。贝利斯博士曾对威廉斯做过三次单独的访谈测试。
“好吧,”戈登·米勒答道,“你们请他来作证,我们就请一位联邦调查局特工作为反证人,本案迄今发生的一切统统被他预测到了。”
52书库推荐浏览: [美]约翰·道格拉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