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来以为自己会为这些想法大伤脑筋。
结果我并没有那样。
我只是感到有点荒唐,就像一个高中的女生在看橄榄球赛的时候,球队的队长鼓足勇气邀请她去约会。你是要请我?默默无闻的我?哦,我的好运真的来了?对不起,先让我眨眨眼睛再说吧。
我深吸一口气,提醒自己我是一个好人,从来不干那种事。可是我又知道他干过那种事,而我真的很想跟他一起出去。我该怎么办呢,哈里?
我决不只是想跟一个新朋友一道出去干点有趣的事情,我想干的是找到这个凶手。我得见见他,跟他聊聊,向我自己证明他是确有其人,而且——
而且什么?
而其他并不是我吗?
而且那种可怕而有趣的事不是我干的?
我干吗要想这个呀?真是愚不可及,这种假设根本就不值得我这个曾经很高傲的大脑去考虑。除非——既然这个假设在脑子里唧唧喳喳个没完,我无法让它规规矩矩地静下来。如果真的是我,那该怎么办呢?如果我在自个儿都不知晓的情况下干了那些事,那又该怎么办?当然,这是不可能的,绝对不可能,但是——
我在洗脸盆前清醒了过来,“梦”醒之后把手上的血迹洗去,在梦中我小心翼翼、心花怒放地做了只有在梦中才会做的事情,双手沾满了鲜血。不知怎么搞的,我知晓这一连串谋杀案的内情,而这些内情我是不可能知晓的,除非——
不除非什么。吃一个镇静片吧,德克斯特。重新开始。呼吸一下吧,你这个傻帽儿。吸进新鲜的空气,呼出陈旧的空气。这只不过是最近大脑迷糊而出现的一种症状。只不过是清白的生活给我带来了过大的压力,使我未老先衰了。就算我在过去几个星期里经历过一两分钟正常人的糊涂,那又怎么样呢?那也不一定能证明我是正常人哪,也不能证明我在睡梦中也有创造力呀。
不,当然不能。说得很对,那压根儿就不是这个意思。所以,呣——那又是什么意思呢?
我原以为自己已经精神失常,抓了几把弹子扔到垃圾桶里。这个想法给了我很大的慰藉——但是如果我真的这样认为的话,那么我为什么不干脆承认:很可能我乐呵呵地干了一系列小小的恶作剧,干完之后却不记得了,只觉得那是一些破碎的梦境?难道精神失常比梦游更容易让人接受吗?毕竟这只是一种更严重的梦游症。“梦中杀人”,可能这是常有的事。为什么不呢?黑夜行者开车出去兜风的时候我经常会把知觉让位给他。而此时此地又发生这样的事情,只不过在形式上略有差别而已,接受这样的现实并不是观念上一个很大的飞跃。黑夜行者只是在我睡着的时候借走了我的汽车。
还有什么别的解释呢?难道就在我睡着的时候,我碰巧调节了一下自己的脉搏,使它适应杀手的感觉,因为我们在过去的经历中曾经有过某种联系,所以我就进行了移魂换影?可以肯定,如果我是在南加利福尼亚,那么这种解释还是很有道理的。可是在迈阿密这种解释就有点牵强附会了。因此,如果我来到这个未完工的楼房里,碰巧看到三具死尸以一种特殊的方式摆放着,好像是在向我传递信息似的,那么我就得考虑这样一种可能性:那条信息是我写的。这样的解释是不是比相信我与别人共用一条电话线更合理一些呢?
我走进楼房的外楼梯井,停了片刻,闭上眼睛,身体斜倚在光秃秃的水泥墙上。墙壁很粗糙,比空气要凉一些。我的脸颊跟墙壁摩擦,有一种介于舒服和痛苦之间的感觉。我既想上楼去看看那里有什么值得看的东西,又不想上去。
跟我说说,我低声对黑夜行者说,告诉我你做了什么。
当然没有回答,只有平时那种冷酷、遥远的暗笑。可那也帮不了什么忙。我只觉得有点恶心,有点头晕,有点茫然,而且我不喜欢这种混乱的感觉。我做了三次深呼吸,挺直腰杆,睁开眼睛。
多克斯警官在楼梯井里头瞪着我,离我只有一米远的样子。他的一只脚踏在第一级台阶上。那张脸整个就是一个雕刻出来的面具,阴森可怕而且充满了让人不可思议的敌意。就像一头猛犬,想把你的手臂撕下来,但是心里乐滋滋地想事先知道你的肉味道如何。而且他的这种表情,除了在镜子里之外,是我在别人的脸上从来没有见到过的。那样深邃,那样持久,那样空洞,仿佛他看透了人生中连环画似的字谜游戏,读懂了人生的最底线。
“你在跟我说话呀?”他问我,与此同时露出一口森森的白牙。“你那里头还有人跟你一起吗?”
他的这番话以及那种会意的说话方式直刺向我,把我的内脏搅了个稀巴烂。干吗要选择这几个词呀?他说“那里头跟我一起”是什么意思?难道他知道我的体内有个黑夜行者?不可能!除非——
多克斯知道我的底细。
很像我很了解那位临终护士。
体内那个东西看到了自己的同类,便朝着空洞的地方大声叫喊。多克斯科长也带着一个黑夜行者吗?这怎么可能呢?凶案组的一位警官原来跟阴森的德克斯特一样也是一头食肉猛兽?简直不可思议。可是又有什么别的解释呢?我的脑子都不知道该怎么想了,只是长时间地盯着他。他也盯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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