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异罪案侦缉实录_桑尚【完结】(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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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个方面,电视炸弹是在什么时间改造完成的,并放置到死者家中的?按照常理推测,案发前那个晚上,赵敏下班后肯定会打开电视,而王强前天白天在家休息,也有可能打开电视,既然没有发生爆炸,那就说明当时尚未安装炸弹。案发当天的早上,两人是同时出门。此时,整整一天家中都处于无人状态,凶手有充足的时间潜入房间进行电视改装。等两人回家后,也就发生了惨案。可在这个无人的时段内,凶手是怎么潜入死者家中的呢?由于爆炸引发大火,消防队队员曾对房门进行破拆,目前无法检验门锁是否有硬撬动痕迹。不过,王强与赵敏回家后若是门锁被撬,应该会立刻报警。那还是说明,凶手应该掌握这个房间的钥匙,而且,他还必须时刻准备着一应爆炸物品,等待时机实施作案。

  第三个方面,关于凶手的身份推测。该人一定能够有机会接触到炸药和雷管,并且具有一定的爆炸物安装常识,甚至是电视机的有关工作原理。就现在的管控力度而言,公安机关和相关涉爆单位对炸药和雷管管制的非常严格,要想神不知鬼不觉地夹带出来极端困难,凶手又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呢?

  第六章 踢到宝了

  种种迹象表明,一个与死者有着刻骨仇恨,对其家庭情况了如指掌,能够探测到其近期活动轨迹,同时有藏有炸药和雷管,并懂得相关安装知识的人,就是本案凶手的全部特征。可是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人存在吗?无论哪一个条件的缺失,都注定无法完成案件的延续。

  然而案件就明明白白地摆在那里,电视机爆炸了,两个人也死了,容不得一点点质疑。我们想破了脑袋,还是理不清任何头绪。

  我们一致决定,还是要从两名死者的社会关系查起,无论如何都要弄清楚,王强当晚没出车这件事情有谁知道,房间钥匙还有谁可能拥有?

  由于之前那起抢劫案还没有破,两起案件都需要排查出租车,基本可以同步进行,也算少做了一些重复性劳动。

  好在王强是出租车司机,认识的人比较少,摸排起来不算困难。如果换成一个本市坐地户,平时再交友广阔一些,估计我们就得累吐血了。

  在持续走访中,一位平时与王强关系不错的出租车司机告诉我们,大概是案发的几天前,两人在一起趴活的时闲聊,王强曾在无意中提到,家里的电视机好像有些毛病,动不动就没图像,准备送去修理,还向他打听现在的维修价格。至于后来王强到底有没有送修,自己就没有细打听了。

  这条线索虽然没有经过核实,但却让我们异常振奋,感觉踢到宝了。如果王强真的曾将电视机送去修理,凶手又不是通过钥匙潜入其家中,那就有可能是在修理期间对电视机进行改造的。

  然而冷静下来想一想,我们又觉得有些不太对,因为要想让这个推测成立,就必须要满足一个先决条件:王强是在案发当天才将修好的电视机拿回家中的,这个时间必须掐准掐死。

  可是,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凶手就更加神奇了,不但要事先预料王强家的电视机会坏掉,还得确保王强是在案发当天才取回。如此说来,修电视的人有可能就是凶手的帮凶,因为只有他才能掌握电视机的修理进度。同时,我们还想到,王强取电视机的时候,为什么没有在现场进行检验呢?不过能够阻止他这一行为的人,似乎也只有这个修理电视机的人了。

  想到这里,我们立即决定,组织现有的全部可调用警力,对王强居住地附近的所有电器修理部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排查,看看那台电视机到底曾花落谁家。

  本以为这项工作会很麻烦,如果维修人员真是帮凶,肯定不会轻易承认,但没想到却是异常轻松。

  刚走进第二家维修部,老板一眼就认出了照片上的王强,说这个人曾经抱来一台电视机,自己检查了一下,是显像管的毛病。

  看来电视机真的维修过,那么这个老板会不会……

  但他接下来的话,却让我们愣住了:“电视机还搁在库房呢,到现在也没拿走。”

  我们互相看看,都没吭气,带着一种极端复杂的心情,跟随修理部老板走进库房。

  库房内点着一盏节能灯,极其幽暗阴冷,里面乱七八糟,堆放着各种旧电器。修理部老板指着其中一台电视机说:“这就是那人抱来的,说好了三天来取,可是过了这么久,也不见个人影儿。”

  那台电视机静静地放在角落,落满细尘,与爆炸的那台款式同一,都是黑色熊猫牌21英寸彩电。

  我张大嘴巴,直勾勾地看着它,感到一种说不出的怪异。如果这真是王强送来维修的电视机,他家里那台又怎么解释呢?难道真是外面飞进来的?

  带着满腹疑惑,我们将电视机拿到队里,并立即通知房主陈云伟进行辨认。

  陈云伟弯腰驼背,哆哆嗦嗦走进屋,听说是来认电视,腰板才略微挺直。他眯着眼睛,看了半天,又摸来摸去,才点点头,说:“对,没错,就是这台,插销尾巴上还缠着一块黑色胶布呢。”

  至此,这起爆炸案开始变得更为复杂离奇,死者的电视机坏掉,送去维修仍未取回,但其家中却凭空又多出了一台同款式的。这种事情,或许只有在小说和影视剧里才会出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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