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异罪案侦缉实录_桑尚【完结】(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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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那台莫名出现在死者家中的电视机,究竟是凶手的有意安排,还是死者通过其他渠道弄来的,里面到底隐藏着怎样不为人知的蹊跷情节,成了我们侦查过程的一个异常费解的难点。

  第七章 查案子查到自己家里

  司马局长和肖天明商量半天,又组织大家召开新一轮的案情分析会。

  会上,针对现场电视机的来源,我们苦苦思索,给出了无数种猜测。那些说法五花八门,天马行空,极具创意,没有一个能够站得住脚。反而越发倾向于是死者自己所为。

  听到后期,肖天明极不耐烦,说:“跑偏了吧,那两口子还能玩自杀式爆炸?那就直接点着了得了,还往电视里装什么?”

  司马局长合计片刻,说:“既然实在想不出辙,那就继续靠体力出活儿吧。”既然已经通过前期走访,了解到王强曾送电视维修,那么,是否可以通过这一手段,了解到其他内情呢?

  随后,专案组将工作重心进行调整,抽调其他部门部分警力,进行了规模空前的走访摸排。

  那年夏天气候反常,极度酷热,我们成天成宿地在街上神晃,吃饭睡觉都得不到保证,眼瞅着裤带一天紧一扣,那种难受劲儿自不必说。我们私下里都暗骂,要是逮着凶手,直接把炸弹赛他嘴里。

  五天之后,捷报终于传来。一组负责排查出租车的同志报送上一条重要信息:在案发当天下午,有一名出租车司机曾经见到过王强。

  可救人命了,再折磨下去,大家都得集体中暑。我们立即找到那名司机,让他详细描述当天的情况。

  出租车司机反映,案发当天下午3点半左右,他在我市凤鸣小区门口趴活,曾经看到王强的车子驶入。虽然他并不认识王强,但对范玉军的那台车比较眼熟,也就顺便多瞅了几眼,发现里面好像没有坐客人,但电子提示牌却已经撂下。当时王强好像和门口保安说过几句话,然后直接开进小区院内。后来因为有乘客打车,自己就开车走了。

  这条线索引起我们的高度怀疑,这个王强大白天不拉客,开着空车跑到那个小区干什么?难道真如之前推测,他是去拉载那台会爆炸的电视,那就纯属没病找病了。

  事不宜迟,我们立即赶到凤鸣小区,找到当天值班的门卫进行核实。

  凤鸣小区为我市大型居住社区,保安一天能看见八百人,而且车来车往,根本就记不清几天前的事情了。

  当时在场的人都有些发急,逼着那个保安回忆,把他弄得一脑袋汗。

  我在房间里乱转,无意中低头一看,发现窗边桌面上放着一本蓝色封皮的外来人员登记簿。我心里一动,抓起来仔细翻查着。

  刚翻到第三页,我大叫一声,根据记载,那天确实曾有一台出租车要求进入小区,理由是给某个住户送东西,王强的车牌号就清清楚楚地写在上面。

  此时,那名保安也猛拍脑门,说想起来了,当时他还给住户打去电话,是得到许可后才放行的。

  我们几乎是一溜小跑着冲到楼下。可按了半天门铃,却不见有人回应。后来跟邻居一打听才知道,这家只有一名男性住户,名叫冯超,40多岁,前几天因为在酒吧跟人殴斗,目前被关进了拘留所,行政拘留15天。

  查案子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查到自己家里,熟门熟路,天时地利,非常容易出成果。于是,我们兴冲冲地来到拘留所,找到了这个冯超。

  见刑警找他,冯超立刻有些发傻,直到听我们说明情况,他才缓过神儿,一个劲儿说:“吓死我了,我还以为给人干残了呢。”

  据冯超回忆,案发当天下午,确实有一名出租车司机找到自己,说是在路上接到一个活儿,雇主是一名中年男子, 给了他50块钱,委托他将一台电视机送到这里。中年男子又自称和冯超有亲戚关系,还说出了详细地址,同时表示送到后,接收方还会给司机50块钱。

  听完司机这番话,也不知道是冯超生性多疑,还是舍不得那50块钱,反正他没有收下,而且还说,我哪有这门子亲戚,这电视你哪儿来送哪儿去,我不要,那名司机也没有过多计较,抱着电视机就离开了。

  看着王强的照片,冯超想了半天,说好像是这个人,不过印象有些模糊了。

  眼见案情出现转机,我们马上将他带回队里,对修理部中找到的电视机进行辨认。

  一看到那台21英寸熊猫彩电,冯超立刻就说,肯定没错了,当时他也是因为电视机太过破旧,才没有收下,心里还合计,现在都用液晶了,谁还看这破玩意儿。

  听冯超这么说,我深深叹口气,心里清楚得很,他肯定是认错了,当时他看到的电视机已经爆炸,只不过和眼前的这台比较相像而已。

  第八章 巧合中的巧合

  侦查工作进行到这里,疑云已经逐渐散去,案情呈现出明朗化的趋势。

  如果冯超没有提供虚假证词,那这一切就仅仅是一个巧合了。凶手真正的对象是冯超,致命的电视机本应在冯超家中爆炸。可偏巧冯超没有收,王强又找不到那个让送电视的人,于是带回自己家。可是偏巧,王强家里的电视机与前日送去修理,家里没电视看。又是偏巧,王强在案发当天没有出夜班车,而是接妻子下班后,两人一同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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