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有的同事认为,既然张群富有钓鱼的嗜好,而且在其家中也没有发现鱼竿,据此推测,张群富很有可能是在周六前往二君山钓鱼,那个无名女子是陪伴他一起去的。
肖天明想了想,说:“张群富与那个无名女子的关系到现在还没有确定。如果两人确系情人关系,而且张的妻子还出车了,按道理应该整天混在一起,晚上更应该有些娱乐。话说回来,还是那个问题,张群富为什么要在早上给蔡琳琳打电话,并说晚上一起吃饭,他完全没有打电话的必要嘛。”
“我觉得两人应该是有事要商量,就将商谈的地点定在了二君山。结合这个推论,还有现场没有找到渔具这一现象,似乎也有另一种可能,就是张群富因为其他事情私会那个无名女子,才对蔡琳林谎称去钓鱼的。那么,他们究竟要商谈什么事情,为什么要选择去二君山,而且还是后峰一个极为偏僻的位置,这个就需要我们去查证了。至于为什么没有在其家中找到鱼竿,有可能室张群富放在其他地方,或者是借与他人,甚至很早之前已经丢失了,需要进行细致调查。”
第四章 张群富钓鱼竿哪儿去了?
我们随即联系张的所有亲朋和一些钓友,很多人都表示,那副鱼竿非常值钱,张平时爱若珍宝,从不外借。而且在案发前的周四,有一位钓友去张群富家中做客,曾看到张群富家中的鱼竿。
既然张群富的渔具周四还在家中,距离周六仅隔一天的时间,那么,他还是有可能是在周六去钓鱼的。
为了谨慎起见,我们再次赶赴二君山风景区,在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对案发岩洞周边和善中所有适合钓鱼的场所进行大规模搜索。却始终没有发现张群富的渔具。
莫非是有人在案发后拿走了渔具?是凶手,还是偶遇的路人呢?
结合目前收集掌握的线索,专案组召开了一次全体民警参加的案情分析会。会上,我们对本案的疑点进行了全面梳理:
第一,张群富在周六上午8时给蔡琳琳打电话称其去钓鱼,目前尚不能加以确定,毕竟案发现场没有发现渔具,却多了一名受害女子。而且,凶手既然是故意布置虚假现场,也就没有充分理由在杀人之后还拿走那套渔具。难道这个凶手不但与张群富有着仇怨,还是个钓鱼迷?看来是张群富说了谎,他去二君山的本意就是与无名女子幽会或者商谈事情,没想到却被凶手尾随盯梢,从而遭到灭顶之灾。凶手是如何清楚地掌握到张群富的行踪呢?难道他每天都在观察者张群富,从而得知周六上午张群富会前往二君山与人约会?但是,张群富没有去钓鱼,为什么我们没有在其家中发现那副鱼竿呢,而且其钓友也证明周四那副鱼竿还在张群富的家中。周四距离周六仅相隔一天的时间那么鱼竿遗失的可能性就不大。如果是这样,说明张群富还是有可能在周六临时起意决定去二君山钓鱼的。这样一来,前一个推论就很难成立了。这套渔具究竟在哪里,成了本案的一个重要疑点,其下落需要全力调查。同时,张群富在周六一早外出时,是否有直接目击证人,是否拿有鱼竿,也需要去调查。
第二,照常理推测,如果张群富是私会情人,或者商谈事情,两人结伴去二君山游玩,或者去钓鱼,这两种可能性都是存在的。但问题在于,张群富近六个月的通话和短信记录中,所有经常性保持联系的机主,我们不是一一进行见面,就是与其取得了联系,根本查不到类似的女子。而且,张群富的所有亲友同事均表示不认识这名女子,对于这个不存在于张的社会交往中,却死在张群富身边的无名女子,我们似乎只能这样认定,就是在二人联系时,都是直接见面接触,因此没有留下两人的通话记录,并从未被外人发现。但是,在当今这个社会,此种情况又太不符合常理了。
死在张群富身边的女子究竟是谁呢?难道她和张群富根本就不认识,仅仅是一个同样路过该岩洞的陌生人?可是,案发岩洞位置偏僻,平时人迹罕至,张群富和这名陌生女子为什么会同时选择在周六上午去那里?尤其是一名单身女子,怎么可能会去那种偏僻地方,这就有些无法自圆其说了。对于这个无名女子,应该立即向下发出协查通报,全力排查我市近期失踪的年轻女性。
第三,按照我们最初的设想,假设张群富确与该女子认识,二人亦结伴同去二君山,并在后峰遭遇到凶手的袭击,那么该如何去证明这种推测的合理性呢》、?怎么偏偏就是这么巧,张群富先是与人结怨,然后与陌生女子幽会,两人结伴去二君山钓鱼,而凶手也掌握到了他们的行踪,并实施了谋杀。
分析会后,鉴于本案案情错综复杂,排查工作量巨大,经向局长请示,我们从全局局机关、各大队、派出所临时抽调50名警力补充到刑警队,围绕这些疑点展开了铺天盖地的走访摸排。
连日工作中,我们又相继获取了这样两条线索。首先是,与张群富同住一个小区的住户告诉我们,周六上午8时许,他曾看见张群富携带渔具走出小区大门。由此,可以证明蔡琳琳第二次的供述属实,其作案可能性基本可以排除。
其次,张群富手机中的一些陌生电话分别找到了源头,在周六早晨7点半左右,曾有一部座机打过张群富的电话。经查,该电话是路边一个IC卡电话,通话时长为32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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