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斯宾诺莎的贼_[美]劳伦斯·布洛克【完结】(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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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伯尼?”

  “还会有谁!”

  她停顿了一下。“我的脑子有点乱。”最後她说,“我在拚命作画,脑子大概有点糊涂。我们今天晚上真的有约吗?”

  “是啊。当初是顺口说的,可能是太顺口了,你没当真。”

  “我应该把它写下来的。总是忘记,抱歉,伯尼。”

  “你有别的事吗?”

  “有吗?如果我把和你的约会忘了,很可能也会忘记其他的事。我只知道今天晚上有个派对,杜鲁门和戈尔会来,稀顿在他为《时报》周日版专栏写稿之前想看一下我最近的画,安迪说他要是遇到玛琳会顺便把她也拖来。如果你也像那些人一样,别人不用听到你的姓就知道你是谁,你觉得如何?我敢打赌,如果我叫杰姬,在达戈斯蒂诺超市签支票,人家还会要求看我的身分证呢。”

  在电话里即兴说笑是她的专长。我第一次认识她就是在电话里,当时我在找一个艺术家,只知道他的姓。她告诉我应该怎麽办,我们就这样聊了起来。事情通常就是这样开始的,从那时候起我们就偶尔见面,虽然交往不算频繁也很表面化,但这也不是什麽坏事,也可称为一种人际关系。

  “我在说什麽?胡说八道!”现在她说,“你问我们今天晚上是不是说好一起吃晚餐,我就应该说,对!然後看你会怎麽办。可惜我没有嗑药,不然就可以把脑筋迟钝归因於神经错乱。你信不信颜料也会释放毒气?”

  “当然信。”

  “好吧,我今天晚上有空,虽然我不记得我们有约。这有什麽关系?我们约好在哪里见面了吗?”

  “还没。”

  “现在要约吗?”

  “七点半左右,我直接到你那里怎麽样?”

  “为什麽不行?”

  “好,就这麽办。”

  “很好,要我煮什麽好东西吗?”

  “我们出去吃。”

  “越来越中听了。也许到时我已经把画完成了,你就可以看到我的新作。『伯尼,七点半』,我记下来了,现在不可能忘记了。”

  “我相信,丹妮丝。”

  “我要特别打扮一下吗?”

  “面带微笑,便服。”

  “就这麽说定了。”

  我又试了一次埃博尔的电话,响了十二声没人接。已经一点半了,我走回卡洛琳的狗美容院,正好她有空档。“嘿,你终於现身了!”她大叫,“你没来,我就去你的书店找你,但门关着。我以为你去买午餐了,所以又回到这里来,等了半天,你还是没出现。我还在想,你这该死的家伙!然後我就自己出去吃了。”

  “不是去咖啡店,也不是去马蒙餐厅。”

  “我去吃咖哩,我想吃点辣的东西中和一下昨晚吃的甜点。天哪!该死的一早上。”

  “很糟糕吗?”

  “我头痛得要命。你能想像头重脚轻还得替一只大笨狗洗澡的样子吗?”

  “不能。”

  “算你好运。你去咖啡店和马蒙找我了吗?”

  “嗯。”

  “有什麽特别的事吗?”

  我实在不想毁了她这一天的心情,但是别无选择。“我只是要告诉你,你遗失了一只手套,”我说,“一只没有掌心部分的橡胶手套。”

  “该死!我就知道!昨晚我摸口袋时就发现少了一只,口袋里的那只我把它扔了,但另外一只不知道跑哪儿去了,我想了一下,还是没告诉你。你在哪里发现的?你翻了我的垃圾桶?”

  “我经常翻你的垃圾桶,刚开始有点变态,现在那已经成了兴趣。”

  “是啊,事情通常就是这样开始的。”

  “我没翻你的垃圾桶!你把它掉在花园里了。”

  “真的吗?天哪!真该死,你怎麽知道的?你该不会又回去了一趟吧?不可能!你不会这麽做的。”

  “当然不会,有人把手套给我看了。”

  “谁会……”现在她终於明白了,“哦,警察!”她叹了一口气。

  “没错。”

  “你被捕了?”

  “不是正式的。”

  “发生什麽事了?”

  “他们放了我,我的手比你的大,那只手套不合我的尺寸,而且赫伯特.科尔卡农不能指认出我。”

  “为什麽他要指认你?他又没见过你。”

  “我敢说你今天中午还没看报纸。”

  “早上我看了《纽约时报》,为什麽?”

  “事情很复杂,”我说,“但是很重要,你最好知道整件事情。”

  ※※※

  当我告诉她整个过程的时候,她的电话响了几次,她没接,而是把答录机打开,让想留话的人留话,我们的谈话中断了一次,有一个看起来有点忧郁,头上还戴假发的男人进来问美容的项目和价钱。如果他的狗长得像他,那他养的一定是短脚长耳的猎狗。

  当我把整件事情说完之後,卡洛琳只是呆呆地坐在那里摇头。“我实在不知道该说什麽好,伯尼,”她叹了一口气,“那只手套,我真的很抱歉,我真是太糟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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