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桥惊魂_柳彬【完结】(18)

阅读记录

  笔者就亲身经历过一次极平常的事件,物业的几名保安,去业主违法加建的房屋内,制止施工,动手清理出工人的物品。业主找来做警察的弟弟,立即拘留了保安,理由是,物品中有财物丢失,保安似有盗窃嫌疑。

  业主违法“事实”不需拘留,保安只是“嫌疑”反倒被拘留,事后,我持记者证去赎保安时,派出所长振振有词,认为他们的执法无任何瑕疵,我只能目瞪口呆。

  还有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在公共场所,一名警察和一位公民发生撕扯,如果警察被打,公民肯定“立即”享受拘留的待遇,如果反过来是公民被打,至少有三天的核查并有社会舆论压力,还要导致重伤,警察才有“可能”进拘留室。

  对嫌犯可以拘留,也可以不拘留。公正地说,何雪的情况,完全可以切断网线、监视居住,而不是关进拘留室煎熬。这种基于“治安管理条列” 的巨大执法弹性,既给了公安干警寻租的空间,也促成许多权力者,借公安之手,实施以权代法的事实。因为通过法庭审判,实行以权代法的成本太大、风险太大、程序很难合规。

  拘留错了、罚错了,怎么办?由受害人申请行政复议,最后政府买单,错误执法者无任何损失,最可怕的是,被冤枉者,至少要耗时二个月,去操办行政复议。

  想明白这些,甄文斌脑袋都大了,既然本市公安部门决意(多半是秉承政府的意愿)拘留何雪,要通过合法的途径,让她尽快出狱,简直比登天还难。

  每个人都有被自己的欲望所控制的时候,任凭自己的行动服从欲望而不是服从理智,比如减肥、婚外情等,在某时某刻,欲望会完全战胜理智。此时的甄文斌,有一种救何雪出狱的强烈冲动,与何雪发帖前的状态一样,已经不受理智控制了。

  他找到何雪原籍的地址,联系她在本省的一位亲属,游说其向检察院提起申诉。自己借此去了市公安局治安科,要求亲自提审何雪。

  治安科长见是检察院来人,电话请示局领导后,派出一名警察,开车陪同甄文斌去拘留所。

  何雪在拘留所内熬过度日如年的五天,见到甄文斌时,除了哽咽和流泪,一直沉默无语,只用点头或摇头,回答他的讯问。甄文斌做完笔录后,提出要带嫌犯一起,去趟她家的书房,落实犯罪证据。治安科的警察想着并无不妥,便驱车携带二人同去何雪的住处。

  警用轿车刚刚驶入城中闹市区,押着何雪坐在后排的甄文斌突然急促喘息不止,警察停车回头一瞥,刚要询问原因,甄文斌抛出一句,“心脏及不舒服,快快送我去医院。”就斜靠在车门上晕厥过去。

  驾车的警察大惊失色,立刻驱车赶往只隔了一条街的医院,车刚刚在门诊搂前停稳,下车拉开后车门时,已失去的检查官顺势倒向车外,警察不顾一切抱起甄文斌,奔往楼内。

  几分钟后,当他目送检察官被推车送进急诊室后,才牵挂起车上的女嫌犯,急忙冲出来回到警车旁,何雪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

  开始时,李国军认为检察官只是追求绝对公正、过于迂腐,这次何雪竟然蹊跷逃脱,让他开始怀疑甄文斌是有意所为。

  李国军十分清楚,仅凭这点怀疑,是不能把甄文斌定为嫌疑犯的,而且,检察官也是不能随意去拘留的。他催促治安科长,用最快的时间办妥了协查令,在全省范围缉拿逃犯,同时,他打算暗中监视甄文斌。

  中午时分,还在熟睡的玥姐,被急促的敲门声吵醒,见到蓬头垢面的何雪,她一下子惊呆了。

  “我是受害者、我是被冤枉的,让我躲藏几天吧?”何雪凄惨兮兮、满脸泪痕,她的同事和朋友的圈子里,只有玥姐是没人知道的。

  玥姐已是热泪盈眶,默默地点头答应。她独自租住一房一厅,工作的时间,是每天傍晚七点至凌晨三点,早上五点到下午在家睡觉,除了在歌舞厅里,没有任何亲友来住处拜访过她,与邻居更是从无交往。因此,只要何雪不出门,可以说是绝对安全。

  何雪脱光衣服、洗净全身的污垢,吃了玥姐准备的热食,才安稳地睡去。

  第二天凌晨,玥姐下班回来时,何雪的精神状态恢复许多,脸颊已经没有了昨日的惨白。

  “怎么会弄成这样?”玥姐关心地问她。

  “一言难尽,”何雪的表情充满愤怒,“事已至此,我舍命也要追查到底。”

  “昨晚我去上班,歌舞厅都发了你的协查令,警察到处抓你,”玥姐用担忧的眼神看她,“你还要-----?”

  “我要追踪当时的监理秦盛,还要去省人大会场喊冤。”

  “滨海市和省城,处处有警察在找你啊。”玥姐善意地提醒道。

  “我自有办法,”何雪双目喷火,语气斩钉截铁,“自古邪不压正,我豁出去了。”

  玥姐望着她,浑身打了个冷颤。

  周末傍晚,何雪化妆后潜至皇冠歌舞厅停车场守候,将近十点钟,果然看见秦盛独自开着他的标志轿车,驶入停车场,立即悄悄尾随其进入歌舞厅二楼。

  她决定冒险进入KTV包房,趁酒醉窃取秦盛家门的钥匙,再寻机入室查找照片。一个多月前,她屡次去单位和住处拜访这位监理时,已经了解到,他的家眷均在省城,自己独自一人在滨海市住着一套单身公寓。

52书库推荐浏览: 柳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