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魔的泪珠_[美]杰佛瑞·迪弗/杰夫里·迪弗【完结】(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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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帕克却连手持式放大镜都没有取出,也没有先检查下笔与收笔等细节。他只是把这封信阅读了一遍,便在分析报告上写下“本文件出处存疑”。

  在刑事文件鉴定的专业圈子里,这句话相当于喝倒彩。

  原因是什么?这封信署名为“亚伯·林肯”。美国第十六任总统林肯厌恶“亚伯”这个昵称,绝不会这样称呼自己,更不可能用昵称签署重要文件。后来伪造信件的人被逮捕,也被定了罪,然后被判处缓刑——这是伪造文书者常见的下场。

  帕克反复阅读勒索信,细心留意主谋使用的句型和语法,注意观察主谋的写作结构。

  执笔者的心思渐渐浮出水面——此刻,此人正浑身冰冷地躺在六层楼底下的FBI停尸房里。

  托比·盖勒高喊一声:“来了。”他靠向前去,“匡提科传来语言心理分析报告了。”

  帕克看了一下屏幕。他以前做文件组主管时,经常使用这种电脑分析工具。恐吓信的全文,包括句子、段落、标点符号,全扫进电脑,由电脑来分析内容,同时对照庞大的“恐吓词库”。恐吓词库里收藏的单词超过二十五万个。最后电脑再与标准字典里的数百万个单词作比对,接着会由专家利用电脑来比对资料库里的其他文件,查出是否有相符的执笔者。执笔者的部分特点也可由这种程序判别出来。

  托比朗读着分析报告:“语言心理学分析,‘铁射案’主谋,代号12-31A(已身亡)。数据显示该人出生于海外,在美国居住期为两至三年,教育程度较低,不超过相当于美国中学二年级学生的文化水平。智商约为一百,上下浮动不超过十一个数值。经查,文件中的恐吓语句与目前资料库不符合,却与图利与恐怖犯罪的心态吻合。”

  他打印了一份交给帕克。

  “海外,”卢卡斯说,“我想也是如此。”她将警方在卡车肇事现场拍摄的主谋丧命的相片照片举起来,“我觉得他像中欧人。塞尔维亚人、捷克人或是斯洛伐克人。”

  “他打过电话给市政厅的安全人员,”哈迪说,“难道市政厅的安全人员没有录音吗?如果有的话,我们可以比对口音。”

  帕克说:“我敢打赌,他用的是电脑合成的声音,对吧?”

  “没错,”卢卡斯说,“和电子邮箱中的‘您有一封新邮件’是一个意思。”

  托比说:“我们应该打电话给IH。”

  IH指的是FBI的国际凶杀案与恐怖主义部。

  帕克却将语言心理分析报告揉成一团,扔进垃圾桶。

  “怎么——”卢卡斯正要问。

  C.P.肥厚的喉咙里发出一种只能称为傻笑的声音。

  帕克说:“这种语言心理分析只说对了一件事,就是这个歹徒是玩儿真的。不过我们早就知道这一点了,对不对?”

  他看着勒索信,头也不抬地说:“我不是说IH不应该介入,不过我敢说,主谋绝不是外国人,而且头脑非常好。我认为他的智商超过一百六十。”

  “你是怎么知道的?”凯奇边问边扬了扬勒索信,“语法这么糟糕,连我孙子写得都比他好。”

  “我也希望他是个笨蛋,”帕克说,“这样我们的处境就没这么糟了。”他指指主谋陈尸的相片。“他的确具有欧洲血统,不过大概四代以前,也就是曾祖父那一代就移民到美国来了。主谋聪明绝顶,教育程度很高,很可能上过贵族学校,我认为他花在互联网上的时间也不少。他的户籍地址可能不在这一带。他在这里只是租房子住。哦,对了,他具有典型的反社会人格。”

  玛格丽特·卢卡斯颇具嘲讽意味地笑了一声:“你又凭什么推断出这一点?”

  “是它告诉我的。”帕克简单地回答,拍了拍面前的勒索信。

  作为一名刑事语言学家,多年来帕克分析文件时从不借助语言心理分析软件,因为这种软件依据的是歹徒选用的短语和句式。而事实上,侦办刑事案件时,往往单凭词汇的使用就可以判断嫌疑人犯罪与否。几年前帕克接手过一个案子,一名年轻人因谋杀罪被捕。起因是他和朋友一起去便利店买东西,顺手牵羊地偷了点啤酒。店员发现后,抄起球棒去对付他们。朋友把球棒抢过来,反过来威吓店员。这名年轻人大叫:“给他(Give it to him)!”结果友人一听,挥棒打死了店员,年轻人因此被控谋杀而被捕。帕克曾经为此出庭作了说明。

  检察官声称“给他”是“打他”的意思。辩方则认为是“把球棒还给他”之义。帕克出庭作证时解释,在美国俚语的演变过程中,“给他”曾经意味着伤害对方,例如开枪射击、刺杀或出拳打人,但这种意味已经越来越少见,与“漂亮”(swell)、“时髦”(hid)一样属于过时词汇。帕克认为,疑犯是想让朋友把球棒还给店员。陪审团采信了帕克的证词。疑犯最后虽因抢劫被判刑,却免于被控谋杀。

  “可是,这个人使用的语句真的很像外国人,”凯奇说,“‘我现在知道’、‘付钱给我’。记得林白之子绑架案【注】吗?学校里讲过的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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