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
“他们本是要我死的,既然我没死,就一定还会下手。”小严轻轻说,表情并不是害怕,而是淡漠,经历了这许多残酷诡怪之事,他已从一个无忧无虑的乡下青年渐渐蜕变成心有城府,沈绯衣看着他,眼神矛盾,不知道这样的改变对他来说是否值得。
“不要紧,我在这里,他们杀不了你。”
“是吗?”小严侧耳细听,突然微笑起来,“我想他们已经开始行动了。”
与此同时,沈绯衣眉锋一挑,猛地窜身而起,扑至门口,用力踢开房门,门外的人毫无准备,惨叫一声被扇开的门板砸飞出去,吴大根的婆娘虽是个疯子,可还知道痛。
女人坠地时动静很大,她也不起来,就地在泥巴里扭动翻滚,手指塞住嘴巴,呜呜大叫,吴大根闻声赶到,把她从地上扯拉起来,“我的老天爷,这算是干什么?公子爷你不舒服也别把我女人撒气呀!”
沈绯衣也没想到她居然半分武功也没有,且模样又泼辣,当下倒不好说她偷听,只好点点头,“我刚才出门急了,撞到令夫人,真是抱歉。”顺手从怀里取出一吊钱,“这点小钱拿去给她请大夫治伤。”
吴大根本来满脸愤愤,才看到钱,立刻堆起笑容,再三道,“好,好,公子太客气了,其实咱们乡下人跌打惯了,不值公子破费。”嘴里说着,手上还是接过钱,攥得紧紧的,小心揣在怀里。
沈绯衣看这对夫妻一个愚钝一个疯癫,愚得像是真愚,疯也像不像假疯,倒有些真假难辩,便在脸上笑了笑,先回屋查看田七病势。
一直忙到掌灯时分,吴大根亲自送来两碗热汤面,关上门,沈绯衣取了银针药石试毒后端给小严,两人俱是一天多不曾吃东西,虽然面对野菜粗粮,倒也吃得十分香甜。
唯有田七还不能进食,死气沉沉地仰卧在床上,乍看过去,像是个熟睡中的美艳女子。
小严忍不住瞟了他好几眼,“你哪里找来的朋友,长得真够……”他想了半天找不到合适的词去形容,犹豫半天,最后还是说,“长得真够‘好’的。”
要是他知道田七就是那个整天跟在沈绯衣身后的黑衣人,想必说话决不会这么客气,沈绯衣看了他一眼,也不揭穿,淡淡道,“你什么时候起开始注意男人的相貌?”
“他的伤要紧吗?”
“不好说,我已让吴大根去买草药,等煎了喝下去再说。”
“他也是中毒了吗?”
“是,他中的是尸毒。”
“尸毒?”
“不错,听上去很奇怪,是不是?据我所知,中这种毒的人大多是盗墓贼,尤其是尸体腐烂至一定程度,在棺材里积了尸水与尸蜡,人若是不小心沾上就会中毒。轻则皮肤糜烂晕迷不醒,重则也会毙命。”
“可是他身上并没有烂呀?”
“你看这里。”沈绯衣抬起田七的后脑,将他嘴唇掀开,小严踮着脚往里头看,唇内一层暗疮,赤红凸起纠结成片。“皮肤糜烂只是因为沾到了尸水,而毒气攻入后,人的五官处暗红生疮,脸上透出浓重黑气,你有没有听说过印堂发暗这句古话?世人相信人晦气太重会看到不洁之物,我倒觉得不如说是先染了尸气再印堂发暗更合理。”
“哦。”小严听得感慨万千,答应时语气拖得很长,眼珠溜圆,露出底子里的灵动模样,沈绯衣不由微笑,“没事,尸毒其实只是股污浊毒气,治得早就行。”
说话间吴大根已捧了药碗来到身后,沈绯衣也不避他,慢慢把话说完,吴大根听得眉目皆动,颤抖着手道:“公子爷,你这说的可是实话?”
“怎么?你不相信?”沈绯衣眯了眼看他。
“我的老天爷,我们庄户人家哪知道什么毒不毒的,不过先前村里确实也有人是这么死的,死的时候身上烂得厉害,嘴、耳、眼珠子都发红发烂,脸上全是一层黑气,村里的大夫说是中了毒,可是不知道是什么毒,公子爷唉,要是听你这么一说,莫不成他们也是中了这个什么死人毒?”
“是么?你们村人也得过这种病?”
“是咧,好几个人呢,原是去山上打柴挖野菜的,找到时昏在野地里,也就像是个死人,一直躺了三四天功夫人才咽气。”
“那是因为没有及时医治,毒气攻心所致。”
“哦,原来是这个毒呀。”吴大根恍然大悟的样子,忽然想起什么,缩起脖子根扭头就往外走。
“咦,他又怎么了?”小严奇怪。
沈绯衣冷笑,笃定地,意味深长向他道,“不急,过一会他自然会告诉你。”
果不其然,不过半柱香的功夫,门口人声喧哗,本地人的口音十分浓重,每个字都似从鼻腔里挤出来,听上去瓮声瓮气。有人在门外叫:“沈公子,休息了吗?”
沈绯衣先看了小严一眼,眼里含了几分笑意,才慢慢应道,“在。”
外头的人恭恭敬敬地道:“请沈公子出来说话。”
“好戏来了。”小严也笑,束手跟在后头瞧好戏。
屋子外黑压压已娶了一堆人,个个面黄肌瘦乌眼直眼的,见他们出去,如同瞧见菩萨转世神仙下凡,呼地跪在地下就拜,有人领头求道:“公子,千万救救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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