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田理直气壮地回答。他心想,好在我昨天工作的地点还明确,要不就麻烦了。
“我们已经调查过了。”
“那怎么还一个劲儿地问我呢?”
“你自己说你一整天都在房间里,这是根本靠不住的,听了反而让人觉得可疑。因为室内就你一个人,没有旁人作证。”
“你究竟想说什么呀?”
“恐怕你制造了一个在房间的假证,实际上偷偷地溜出来,到了做案现场后又回来的吧?这家饭店有几个你可以随心所欲地不经过服务台就可以出入的途径。”
“真是信口开河,我连一步都没有走出房间。”
“有什么证据吗?”
这下可问住了小田,只见他张口结舌,答不上话来。哪怕是有个从外边打来的电话也可以做为证据,可是,他同外部完全没有接触。这正是因为自己想找一个独自工作的环境的缘故。
“我们说你没在房间,是有证据的。”
“这不可能。即使是有,也是谁给闹错的。”
“不,是你自己留下来的证据,是香烟。”
“什么?香烟?香烟怎么了?”
“这是饭店职员告诉我们的。在你七点结帐退房间后,他去打扫房间。那时,烟缸里只有四、五个烟头。”
“差不多吧!”
“问题就在这儿。”搜查官提高了嗓门,“你刚才不是说你一天抽四十支以上嘛。说出来的活是收不回去的。事情很简单嘛,一天抽四十支以上的人,在烟缸里只留下四、五个烟头,这不恰恰证明你不在那里吗?”
“啊!这个。”小田抬起手,打断了搜查宫的活,“说真的,我昨天一天想戒烟,所以,烟缸里没有留下烟头。”
“不要诡辩了!”搜查官“啪”地一声拍了一下桌子,吼道:“戒烟?那你事先跟谁说过这事?”
“没有,是我自己下决心戒的。”
“怎么样,真是自己打自己的嘴巴。中条股长在咖啡间坐在你的对面,明明看见你美滋滋地抽着烟。正好还有一个女招待员也看见你抽烟。你匆忙地点着火后,一个劲儿地抽着。她还以为你是尼古丁中毒的患者呢,所以印象很深。总之,虽然烟头不算多,但房间的烟灰缸里确实留下了烟头,这就足可以证明你戒烟是在撤谎了。”
“不,请你听我说。我是来到那个咖啡间以后,忍不住了才又开始吸的。”
“你还想狡辩?我们已经掌握了你就是犯人的确凿物证。”
搜查官的声音越发严厉起来。但是,他所指的确凿证据到底是什么呢?
“从做案现场的情况来判断,是来访者被请到客厅后行凶的。罪犯怕留下指纹,把自己拿过的咖啡杯和烟灰缸洗了之后逃跑了。注烟灰缸里的烟头似乎也用什么东西给包走了。可是,狡猾的罪犯却犯了一个粗心的错误,他没想到在他溜走时,把其中的一个烟头丢在门口附近的走廊上。我们把这个作为重要的证据,立即进行了鉴定。化验的结果是“海莱特”牌香烟,上面附有唾液和指纹,这不是被害者吸的,而是犯人吸的烟头。从唾液的干燥程度来推测抽烟的时间,知道是做案当天抽的。”
直到现在,小田还蒙在鼓里,没有认识到这个物证的危险性,只是盯着滔滔不绝地发表着议论的搜查官发愣。
“与此同时,我们立即秘密地收集了重大嫌疑人的指纹,井进行了对照。结果,留在现场烟头上的指纹,和你的指纹完全一致。而且,职工的保健卡片上的血型,和烟头上验出来的唾液的血型也完全一样。怎么样,在这些充分的证据面前,你难道还想赖帐吗?”
这些做梦也没想到的质问,弄得小田目瞪口呆,哑口无言。他只好呆呆地望着这个气势汹汹的搜查官暗想:恐怕是自己昨天抽的烟头被放在做案现场了。更不幸的是因为昨天实行了戒烟的计划才造成了对自己极其不利的后果。
小田的心绪混乱起来。如果不立即进行反驳,自己很可能被当成罪犯。但是,怎么说才会使对方相信这是冤案呢?
小田极力使自己镇静下来,开始仔细地回想着昨天一天的活动。他知道目已直到昨天傍晚中条来到饭店时,一支烟也没有抽过。那么,是谁把烟头放在作案现场的呢?
突然,小田得意地笑了。昨天戒烟虽然使人们错认为自己是杀人罪犯,然而,又正是由于戒烟才明确地告诉了他谁是真正的犯人。
“刑警先生,我上了凶手的当了。证据正在那支“海莱特”牌香烟上印着呢!”
于是,小田神气十足地对着有点儿迷惑不解的搜查官,滔滔不绝地讲诉起来。
五
在搜查本部的另一角,中条正同一个刑警面对面地坐着。不过气氛并不紧张。刑警的态度很和蔼,完全不象审讯的样子。中条也只不过是在提供一些被害者生前的生活和有夫小田的情况而已。
“我的计划成功了!”中条心中暗喜。计划如愿以偿,警察似乎深信不疑:犯人就是小田。
那是在札幌市出差的时候,中条接到了三原科长打来的长途电话,让他星期天早上回来之后,马上到他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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