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别管是在山寨还是在团伙里,如果只有男人的世界里放进一个女性来,那多半会引发内乱。梁山泊?梁山泊那几个算是女的吗?母大虫顾大嫂,母夜叉孙二娘,一听这名儿就让人头皮发紧。一丈青扈三娘,看《水浒》中的描写,似乎是个丽人。实际上呢,据我一位朋友考证,所谓“一丈青”,实为大熊猫的代称也,在一百零五条汉子中塞一个状如大熊猫的女性,应该还是不太容易引发混乱的,您换塞个格格看看?
文丽正是个颇有吸引力的女子,这事情可就热闹了。
如前所述,文丽本是王经理的女友,李勇等人作案一段时间以后,在外地销赃后会分给他们一份,有时候闹着玩,王经理也会从他们拿回的赃物里面捡个金蟾或拿支金笔的当个玩物。大家各有所得,倒也相安无事。无奈人不是机器,虽然编了程序,中间却会产生岔头。
这个文丽既然敢参与作案,而且表现得相当出色,说明这绝不是一个性情平和的女子,整天干这样刺激的活儿,跟李勇相处的时间越来越长,跟王经理相处的时间越来越短。那李勇更不是良善之辈,日子久了难免演出一台“文李恋”来。
虽然李勇文丽打得火热,倒也不好意思当着王经理。这种蜻蜓点水野鸳鸯式的恋情,要是王经理不当回事儿,或者吃个哑巴亏也就算了。但正如赵老太爷对其性格的总结,王经理这个人总是要碰碰钉子才肯上路的,于是知道这件事之后对着文丽大发脾气,连踢带打,嚷嚷要和李勇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其实,他也就是嚷嚷罢了,一个吸粉的,要他跟人动刀子实在是难为他了。但是这种买卖是李勇做惯了的。李勇没说什么刀子进什么刀子出的,把王经理拉过来就是一顿臭揍,从此和文丽出双入对,从地下变公开了。
以前双方是合作关系,现在闹成这样,王经理也就不大愿意和李勇见面,经常借故躲出去,省得看见这两个“狗男女”生气。李勇自然也不在意,正好乘机停了销赃后分给王经理那份钱。谅这个色厉内荏的王经理也不敢怎么样。
这实在是一个愚蠢的决定。
他忘了王经理虽然胆子小却吸毒。吸毒这个玩意儿就是烧钱。王经理平时从无积蓄,那点儿工资用他说法也就是“仨瓜俩枣”,所以没了那份贼赃分红,也就没了毒款。偏偏这位王经理还死要面子,憋急了,终于把以前拿来当玩物的几样小首饰拿到南湖渠卖了以解燃眉之急 – 这其中正包括了被小百子买下的金笔,于是终于给赵老太爷送来了线索。
然而,王经理得到甜头,又给公安人员带来了麻烦。
卖了几次东西以后,王经理灵机一动,借着自己有钥匙,偷偷溜进李勇他们的房间,竟从贼赃里捞了一把。
发现赃物居然也不安稳,李勇只能苦笑 – 作窃之家焉有被窃之理?
但是,他们倒也不想与王经理完全撕破脸,毕竟在北京的关系都是他带来的,万一把他逼急了不定上公安局把他们“点”了。于是,李勇们表面上不动声色,暗中却做好准备,忽一日,这伙人如同空气一样便消失无踪了 -- 他们搬家了,搬到哪儿,王经理也不知道。
这正是老太爷产生了疑心,准备指挥人马对这伙人进行监控的前夕,结果当然只能是望楼兴叹。
更糟糕的是,审问中才知道他们之间以前有一个秘密的约定。虽然双方关系冷淡下来,但仍然每天通一个电话,如果给王经理电话不接,则会派人到他家中看是不是出了事。
在王经理的手机上的确有过一个未接来电,而老太爷的部下也听其家邻居讲有人来问过王经理的下落。此后再无联络。
对此,比较有利的一面是邻居说王经理是因为吸毒被公安人员带走的,比较不利的一面是对方是否相信没人知道。
老太爷听了汇报,打了半天算盘,最后让人把王经理放了,监视看李勇等人会不会跟他联系—先死马当活马治吧。
就在这几天,防盗门大盗又有行动,这回,偷的是人民日报。
他们可真不怕把事儿闹大。
[待续]
京城捕王之十二 捕了“沙皮狗”---by 萨苏
《人民日报》社家属院被盗,从盗窃现场的痕迹来判断,此案仍是李勇一伙所为。
那次到北京电视台做节目,遇到高清纪实频道的曹主任,提起这件防盗门大盗偷《人民日报》社之案,忽然眼睛一亮,道:“这案子我记得,被盗的就是我们家楼下啊!”
看来,这世界真够小。
勘察此案的警圌察记得,和一般人家被盗周围人只是看热闹不同,当时来的不少人一手本子一手笔,有的在惟妙惟肖地画示意图,有的一搭一档地向勘察现场的警圌察们询问情况。三下两下之后,带队的长官不干了上来阻止 – 这是要我们查案呢,还是要查我们呢?
没办法,人民日报社院里住的不是记者,就是管记者的,再不就是记者的儿子。记者们都有点儿窥视癖,平时要采个好题材得写血圌书上伊拉克的,好容易自家门口出了起案子,人家能不赶着来吗?
这就跟央视着火那回一样,据说对面那啥啥电视台里,大炮筒子架了好几排,从主任到导播个个兴奋得跟分了两筐猕猴桃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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