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殇:推理者挑战不合理犯罪_呼延云【完结】(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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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不了的案子,干脆说成并非刑事案件,于是不予立案,既然不予立案,就不需要进行刑事侦查,当然就不存在侦破与否的问题了。

  这种现象不能说普遍,但在一些公安部门确实存在。比如2004年5月6日,人民大学女生周燕芬在江西南昌实习期间被发现缢死于出租屋内,现场存在多处疑点,但当地警方一直不予立案,并在首次尸检后将案件定性为自杀。再比如发生在2008年4月5日的谭静事件。

  这两起事件引发舆论一片哗然。谭静事件震动尤大,义愤填膺的网友们纷纷发帖指出其中的种种疑点。中国四大推理咨询机构之一——无锡的“溪香舍”主动提出希望重新侦办这一案件,并且不要半文酬劳地协助警方工作,却被有关机构拒绝了。

  刚刚发生的杨薇命案,看样子司马凉也想用“自杀”来不予立案。唯一的办法,就是在案情分析会上彻底推翻杨薇是自杀的结论,可是,能不能做到这一点,无论马笑中还是郭小芬,心里都没有数。因为司马凉是有备而来的,今天凌晨进入现场后,他一直承担了主要的刑侦工作,肯定能拿出一箩筐的证据证明“自杀”这一结论。相较之下,马笑中只有一个上不得台面的老甫讲的“镜子的故事”。这么一想,他就像扎了钉子的自行车轮胎,泄气得很。

  案情分析会在派出所的会议室里召开。会议室不大,只有20平方米左右,东头有台投影仪,西头吊着一张投影用的屏幕,墙上挂满了色泽深浅不一的锦旗,尿芥子似的。中间一条长桌,桌子上杂志、烟灰缸、一次性杯子,什么都有,几把黑色的折叠椅围着桌子歪七扭八地摆放着,凌乱如会议刚刚结束一般。

  参加会议的人有司马凉、马笑中、丰奇、田跃进,昨晚跟司马凉一起勘察现场的两名刑警,还有一位姓郑的法医。

  郭小芬也被马笑中拉进了会议室。司马凉一看见她就认出来了,正是曾经在分局档案室里和他起过冲突的那名记者,于是目不斜视地冒出冷冷一句:“不是我们警方的人,出去!”

  马笑中装成吃惊的样子,往桌子底下看了一眼,抬起头说:“司马队长,这屋没外人呀?”

  司马凉抬起胳膊,一指郭小芬。

  马笑中趴在他耳边,用全屋子人都能听清楚的“低声”说:“司马队长,这女记者仗着盘儿靓没少给我气受,我他妈早就想让她滚蛋了,可是不行啊,您还记得当初为了侦破系列命案时组建的专案组吧,许局长和李书记批准她加入的,到现在了还没辞退她,她也赖着不走,所以她还真是咱们警方的人。要想把她赶出这屋,得先给许局长和李书记打招呼,我这儿有他俩的手机号码,您要不要?”

  普天之下,哪有案子破了还不自动解散的专案组?!满屋子的人都抿着嘴偷偷地乐。明知道马笑中是胡搅蛮缠,可司马凉一时还真想不出话驳他。再说马笑中的话也提醒了他:这小子可是李三多亲自提拔的,靠山极硬,还是不要惹他为妙。这么一想,司马凉只好咽下了这口恶气。

  会议正式开始。

  一名刑警先做案情过程陈述,这种陈述要求简洁明了,一切以警方已掌握之确凿事实为基础,不能挟带任何主观色彩:“市110报警电话记录,昨天午夜零点15分,一名年轻男子打来电话,说青塔小区6号楼四楼的一个房间里发现了一具女尸。110在第一时间通知了望月园派出所和刑警队。零点55分,派出所和刑警队接案人员相继赶到。在青塔小区6号楼楼下发现一男一女,男子叫甫波,女子叫樊一帆。报案者为甫波。二人均高度紧张。进入该楼409号房间之后,发现客厅里有女尸一具,呈坐姿。经过对死者指纹、容貌等的核实,确认死者名叫杨薇,是百利得超市的一名收银员。警方随即对现场进行勘察、取证、拍照,凌晨2点结束,尸体已运至分局法医鉴定中心。”

  紧接着是姓郑的法医发言:“按照相关规定,死亡24小时之后才能进行尸体解剖,所以现在我只能大致说一下直观感受。首先,死者死因系匕首刺中心脏,心脏破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其次,根据对死者阴道提取物的分析,表明死者没有受到性侵犯,除了致死伤以外,也未在体表发现其他伤痕;第三,根据尸体温度、角膜浑浊程度,死亡时间应该在1个小时之内,也就是当晚11点20分到12点15分之间。”

  “还能再精确些吗?”马笑中问。

  郑法医想了一想,说:“我个人倾向于再稍微晚一点,比如……当晚11点45分到甫波报案时的次日零点15分之间。”

  司马凉指指身边的另外一名刑警:“你来做现场勘察陈述。”

  “是!”那刑警点点头,打开带来的警用IBM笔记本电脑,电脑已经与投影仪相连,所以屋子西头挂的那张屏幕上立刻出现了有些毛边儿的画面。田跃进站起身把窗帘拉上,屋子顿时昏暗了许多,投影看起来却更加清晰了。

  现场勘察陈述最为重要,其中,对提取的物证进行相关分析,直接关系到刑侦的方向。一时间大家都把耳朵竖了起来。

  没想到,郑法医突然插话了:“我还忘了件事,在杨薇头部的左顶枕部,有一处头皮下出血,应该是钝性平面作用于头部而形成的撞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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