谜底终于揭开了,怪不得徐在道比罗开良少拿了一件。刚开始,同志们就很疑惑,各位看客何尝不是如此呢?杀人夺宝的计划是两个人定的,直接实施杀人计划的是徐在道,他应该拿大头才对啊!
言归正传,徐在道每天中午都到夫子庙十几家古董店去转悠,最后选中了一家,这家古董店的名字叫“一品斋”,老板姓谭,叫谭小楼,谭家世代经营古董和文物。出手的都是一些有来头的玩意。徐在道最后选择了“一品斋”,谭小楼也看出来了:徐在道的手上肯定有值钱的东西,两个人一拍即合。
谭小楼看到青花瓷壶的时候,惊呆了,他家经营古董很多年,都没有见过元代青花瓷壶,谭小楼自己吃不准,便请出了九十一岁高龄的父亲谭越卓,谭越卓当即决定买下来,开价是二十五人民币。徐在道的心理价位是三十万,最后,在徐在道的坚持下,以二十八万块钱成交。
大家还记得吧!徐在道说五件青花瓷只卖了不到六万块钱,二十八万,减去六万,徐在道隐瞒了二十二万。
“你只交给我们三万多块钱,你隐瞒了多少钱?”
“还有二十二万块钱。”
“剩下的钱,你藏在什么地方了?”
“锁在我办公室的抽屉里面——是存折。”
“告诉我们具体的位置。”
“在办公桌的右边有五个抽屉,在第三个抽屉里面——在抽屉洞夹层里面——夹层在抽屉的左侧,撬开夹层,里面有一个塑料包,存折就在塑料袋里面
正文 第二百一十章 最后结局
随着徐在道的被捕,他藏在办公室抽屉里面的存折已经不再属于他了,这大概就是徐在道说出存折的原因之一,在这种情况下,再隐瞒,已经毫无意义。当然,徐在道也有减轻罪行的意图。
欧阳平和郭老、水队长、驱车赶往市博物院,两个人在徐在道所说的地方找到了塑料袋,把抽屉从抽屉洞里面拿出来,抽屉洞的左侧又一块木板,撬开木板,里面还有一层木板,塑料袋就藏在两块木板中间。
塑料袋里面竟然有七个存折,钱分别存在七个银行,存折上面的总金额是二十二万。
当宁教授听说了青花瓷壶的事情以后,当即要求随欧阳平一行到夫子庙“一品斋”去找谭小楼。谭小楼接待了欧阳平一行,他证实了徐在道的说法,提到徐在道,谭小楼不知道,因为徐在道没有公开自己的身份,但提到青花瓷壶,谭小楼记忆犹新,当年,徐在道在他的古董店里面转了好几天,谭小楼一眼就看出徐在道在物色买家。谭越卓已经在一年前逝世,青花壶已经被谭小楼卖掉了。买主是一个香港古董收藏家。至于卖了多少钱,谭小楼没有说,欧阳平也没有问。
根据谭小楼的回忆和描述,宁教授确定,徐在道卖掉的青花壶的名称叫青花瓷梨状注壶。这种青花壶弥足珍贵,荆南市博物院还没有这种器型的藏品。这就是宁教授随欧阳平一行前往夫子庙的原因。
案子终结之后,郭老回市局去了。
关于十件青花瓷的去向,欧阳平和水队长到陈家去了一趟。
欧阳平是一个有主见的人,他不会受文革思潮的影响。所以,他不会做出有失偏颇的事情。
这次的陈杰之行,欧阳平是想听听陈家人对十件青花瓷的处理意见。
陈梅把全家人召集到一起,开了一个家庭会议。最后的意见是将十件青花瓷,包括二十五万多块钱全部捐献给博物院,欧阳平在和陈家人接触之前,也和宁副院长做了一些交流,宁副院长的意见是:青花瓷是陈家的遗产,应该归还给陈家,十件青花瓷中的青花梅瓶、青花罐和青花瓷盘,市博物院都有——就是器型上有些差别而已,缺的是青花瓷碗,如果陈家人把青花瓷碗捐献给他们,那将是市博物院的一大幸事,这将有助于他们的考古研究,当然,市博物院会出示一个捐赠证书给陈家,还要付给陈家一些钱,当然只能是象征性的。宁副院长的想法正合欧阳平的心意。
欧阳平将宁副院长和陈家人的意见做了一个折中:将青花梅瓶和青花罐每一种器型捐献一件给市博物院,再加上青花瓷碗,另外五件青花瓷归还给陈家,二十五块钱人民币也一并归还给陈家。
陈家人欣然接受了欧阳平的意见,宁副院长则如获至宝。
宁副院长特地选择了一个时间,在市博物馆举行了一个隆重的捐赠仪式,陈家所有人都出席了捐赠仪式。在这个捐赠仪式上,来了很多记者。
第二天早晨,消息见报,陈家人的义举多少冲淡了一些“3。29”案带来的阴影。
按照当时的惯例,“3。29”案应该以公审大会的形式终结,但欧阳平考虑到陈家人,特别是陈梅、陈菊和家人的心里承受能力,陈耀祖的遇害,已经是一件很不幸的事情,罗开良和徐在道先后被捕,又使两个家庭遭到重创。所以,欧阳平决定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走,将负面影响降低到最小的限度。
一九七一年的春天,法院对徐在道、罗开良进行了宣判,结果如下:
徐在道,犯杀人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罗开良,犯合谋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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