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尼克正坐在沙地上,用石头把蛤蜊敲开。“蛤蜊最好是新鲜的。”他说着,把一大块蛤蜊肉挖下来,塞到嘴里。他的眼泡好肿的,可我假装没看见。
闻到食物的味道,我的肚子开始咕咕叫。我也拿起一个蛤蜊,却突然看到自己的手指甲里都是血,便停下手。原来,我睡着的时候,一直在抓脸。
“你知道,要是总抓,是会感染的。”芬尼克说。
“这我也听说过。”我说。我来到水边,洗掉血渍,我在心里忖度着,我是更讨厌疼呢,还是更讨厌痒。真烦。我三步两步回到沙滩上,仰起脸没好气地说:“嗨,黑密斯,要是你没喝醉,就该给我们送点治皮肤的东西。”
可笑的是,话音刚落,降落伞马上就出现在我面前。我伸出手,一个药膏软管正好落在我手心里。“还真是时候。”我说,禁不住眉开眼笑。黑密斯还真行,我的心思他一猜就透,用不着对他唠叨半天。
我扑通一声趴在芬尼克身边的沙地上,拧开药膏的盖子,发现里面是一种黑色黏稠的药膏,有股刺鼻的焦油和松枝的混合味道。我拧着鼻子,把一小点药膏挤到手心,然后抹到腿上,结痂的腿变成了难看的深绿色,可是却立刻不痒了,我轻松地舒了一口气。我在另一条腿上也抹上药膏,之后把药膏扔给芬尼克,他用怀疑的眼神看着我。
“你的腿像烂梨似的。”芬尼克说。可是,我猜他也痒得难受,几分钟之后,他终于忍不住也抹上药膏。是啊,腿上结的痂和药膏连在一起看着确实让人恶心。看他那副难受样,还真让我挺开心。
“可怜的芬尼克,这是不是你这辈子最难看的时候啊?”我说。
“应该是吧,这是一种全新的感受。你这些年是怎么熬过来的?”他问。
“不照镜子就得了,那样我就忘了。”我说。
“我看着你的时候可忘不了。”他说。
我们把全身涂了个遍,在后背紧身衣没保护好的地方,也互相抹了抹。
“我要把皮塔叫醒。”我说。
“不,等等。咱们把脸凑到他脸前,再一起叫他。”芬尼克说。
是啊,反正一天到晚也没什么可乐的事,我就同意了。我们蹲在皮塔身体两旁,把脸凑到离皮塔只有几英寸的地方,然后摇他的身体。“皮塔,皮塔,醒醒。”我拉长了音,轻轻地喊他。
他慢慢睁开眼睛,突然像被刺了一刀似的大喊起来:“啊!”
芬尼克和我瘫倒在沙滩上,笑得直不起腰来。每次想不笑了,可看到皮塔一脸懊恼,就又忍不住大笑起来。等我们平静下来之后,我心想,芬尼克还可以,他不像我原来想象的那么虚荣或高傲,他人不坏。我正想着,一只降落伞落在我们身边,带来了一个刚烤的面包。回想起去年,黑密斯送来的礼物都包含着某种信息,只有我才懂的信息。这只面包传达的信息是:和芬尼克交朋友。你就会得到食物。
芬尼克拿着面包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占有欲也有点太强了。这没必要。面包皮上有绿色的海苔,只有四区才有,我们都知道这是给他的。也许他只是觉得面包太宝贵了,也许觉得再也见不到第二个面包了,也许面包勾起了他对玛格丝的回忆。但最后,他只说了一句,“这面包要和蛤蜊一起吃。”
我给皮塔抹药的时候,芬尼克熟练地砸开蛤蜊壳,随后我们几个围在一起,大嚼美味的蛤蜊肉和四区的咸面包。
我们看上去都挺吓人的,药膏好像导致身上的痂开始剥落了,但我很高兴有了药膏。它不仅能止痒。还能阻挡粉红天空中的灼热的太阳光。从太阳的位置看,应该是快十点了,我们在竞技场大约待了有一天了。死了十一个人,还有十三个活着。在丛林里藏着十个人,有三到四个是职业选手,我也懒得去想其他的人是谁了。
对我来说,丛林从一个遮风挡雨的栖身之处,很快变成了一个荆棘满途的险恶世界。我知道,到一定时候,我们不得不涉险进入其中,去厮杀或者被杀,但现在,我还想继续待在可爱的沙滩上。皮塔和芬尼克建议我们去别处,我一概不听。此时的丛林,寂然无声,在阳光的照耀下,泛着柔和的光,丝毫没有展露它的危险。但,突然,从远处传来了叫喊声。我们对面的丛林开始摇晃震动,掀起齐树高的巨浪,巨浪涌上山坡,又咆哮着从山坡滚下,拍打着浪花翻卷的海水。尽管我们极力奔逃,水还是没过我们的膝盖,我们那点可怜的财产也漂到水里,我们三个赶紧在浪花没把东西卷走之前,把能拿到的抢到手。只有被腐蚀的连裤衫除外,因为已经太破,没人在乎了。
一声炮响,直升机出现在刚才起浪的地方,从丛林里抓起一具尸体。十二个,我心想。
水面在巨浪翻卷过后,终于平静下来。我们在湿沙地上重新整理了一下东西,刚要定下神来,却看到了距离我们有两个“辐条”远的地方,出现了三个人,他们正磕磕绊绊地往沙滩上爬。“看。”我轻声地说,一边朝他们那边点头示意。皮塔和芬尼克顺着我示意的方向看去,马上不约而同地隐藏到丛林里的树荫下面。
一眼就看出来三个人很狼狈。第一个人是由第二个人拽上岸的,第三个人在地上直打转,好像精神不正常,他们浑身都是砖红色,好像刚在染缸里染了,拉出来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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