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武断其实是性格使然。尽管认识,甚至仰慕一些严肃的、有思想的、令人尊敬的艺术品经纪人,但与他看来很有问题的某个经纪人打交道时,希尔转眼之间就会把他对敬业的艺术品经纪人的良好印象忘个精光。
“艺术品经纪人就跟二手车的经销商没什么两样,”希尔抱怨道,此时他心里只有乌尔温,难免以偏概全,“唯一的区别是他们懂得上流社会的全部礼仪。”
在生活的其他方面,希尔老是犯一些低级错误,贻笑大方,但是在对别人的性格作出判断时,他确实有着足以自夸的能力。希尔经常会很快就对别人下结论,然后再慢慢修正自己的认识,或者是坚持自己最初的判断,不做任何改变。希尔对乌尔温的厌恶近乎本能,这究竟是基于他的洞察力,还是仅仅源于他的胡乱猜疑,那就很难说清楚了。身为警察,一辈子都要在藏污纳垢的地方搜寻坏人,所以说,如果他们老是会想到人类性格当中健康阳光的一面,只怕对自己的职业前途没什么好处。曾经有一次,在一个像田园诗一般美好的春日,希尔在里士满公园——伦敦最大、最绿的公共场所——散步时,与一名正在慢跑的人擦肩而过。“他没准儿是个强奸犯,”希尔自己小声嘀咕,“正满世界搜寻某个把全部心思都放在自己的婴儿身上的母亲,准备下手呢。”
曾做过检察官的美国侦探小说家斯考特·杜罗①曾经说过,警察是“老百姓付钱养活的妄想狂”,估计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杜罗先生脑海里浮现出的,就是像查理^希尔这种类型的警察。“天变阴了,警察们就会猜想其中莫非有什么阴谋,”杜罗接着写道,“你跟他们说‘早安’,他们反倒会猜疑你,以为你要作出什么背叛行为。”
①斯考特·杜罗(Scott Turow),1949年生,当代美国着名的法庭推理小说作家,与约翰·格里森姆、理查德·诺思·帕特森合称“当代美国法庭推理小说三杰”,原为斯坦福大学英美文学硕士,毕业后留校教授文学创作,课余喜欢信笔涂鸦,正因为在写作过程遇到许多法律问题,于是选择进入哈佛法学院深造,其后接连出版几本轰动一时的法律惊悚畅销小说,对美国司法界的内幕有着深刻了解。笔下主人公拉斯迪是一位资深且极为优秀的首席检查官,由于工作的关系经常接触到一些令人心痛的社会弊端以及各式各样的犯罪,为揭露司法制度的阴暗面,他暗中操纵,不惜以身试法,炮制犯罪。斯考特·杜罗的法庭推理小说打破了以前以正义律师为主角,描写律师维护法律,与玩弄法律的邪恶讼棍挺身相斗的模式,而以一个行为邪恶、专靠熟悉的法律知识钻法律空子的犯罪天才为主角,通过讼棍拉斯迪一系列可耻但却难以得到法律制裁的巧妙犯罪的描述,深刻揭露了美国司法界漏洞百出、虚有其表的内幕,将美国司法界的虚伪与可笑讽刺无遗,带有鲜明的“反法庭推理小说”的味道。
虽然希尔不喜欢也不信任乌尔温,但他有着足够的自信,深信自己肯定能够胜过乌尔温。过去的那些年里,希尔早已学到了如何与各种类型的坏蛋、骗子交朋友,在他所执行的一系列任务当中,这可是最基本的技能。“那是我最大的优势,”希尔曾经自我评价道,“我能够与各种类型的罪犯们相处和睦,他们会把决不可能透露给别人的事情都讲给我听。”
奇怪的是,希尔与别人打得火热的出色技能只对处在社会高层或者底层的人起作用,对于当今社会的中坚分子们却全然没用。杀手们会非常喜欢与希尔喝上几杯,那些贵族们、名流们也是如此,然而品性良好、正派可靠、占人类社会绝大多数的良好公民会厌恶地撇着嘴角,尽可能与希尔保持距离。
“现在,有这么一个人,他是杀手,是个臭名昭着的坏家伙,”希尔有一次特地谈起了一位黑帮人物,“他也能和我轻松愉快地沟通。”就在不久以前,这俩人还相约出去喝过几杯,在一家冷清的夜总会待到了后半夜。黑帮大佬一迈进夜总会,当班的男招待就认出了他。在给希尔他们端来饮料的时候,男招待的手都是颤抖的。
“那个狗娘养的是个穷凶极恶的家伙,”希尔后来提到,“但是当他遇到并不惧怕他的人,以及不可能作出伤害他的事情的人,那么他会乐得与对方交谈,这就是那些黑道分子们的行为方式。就像吉卜林①在他的诗中所说的:‘再也不用区分东方还是西方,也没有了种族与血统的差异,更不用看出身,当两位强有力的男人面对面站在一起,就会是这样的,即便他们是从世界的不同的尽头而来。’”
①约瑟夫·鲁德亚德·吉卜林(Joseph Rudyard Kipling,1865~1936)。英国小说家、诗人,以短篇小说着称于世,有“英国的莫泊桑”“短篇小说之王”的称号,1907年凭借作品《老虎!老虎!》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获奖理由:这位世界名作家的作品以观察入微、想象独特、气概雄浑、叙述卓越见长。吉卜林生于印度孟买,父亲是作家。7岁回英国受教育,17岁大学毕业后从事报刊编辑和文学创作活动。曾到印度、中国、日本和美国等地游历,1896年后回国定居。吉卜林作品多反映帝国主义的扩张精神。其作品有短篇小说集《三个士兵》《生命的阻力》《加兹比一家的故事》(1888),诗集《营房谣》《七海》(1896)、《五国》(1903),长篇小说《吉姆》(1901)和《各种各样的人》(1917)等。他认为征服和统治世界是“白种人的重任”,号召人们远涉重洋去开拓扩张,且多方为英帝国的政策辩护。即使在以描绘自然界和动物心理着称的《丛林故事》(1894)和《丛林故事续篇》(1895)中,他也力图表明生活就是一场掠夺和生存斗争,为英国的殖民扩张歌功颂德、摇旗呐喊,因此,他素有“帝国主义诗人”之称。
52书库推荐浏览: [美]爱德华·多尔尼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