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无视军纪的家伙。虽然看不惯部队里的那一套,但是我享受战斗,所以那些与我相伴的人们都愿意让我和他们在一起。”希尔傲慢地说,“我是个很好的斗士,但不是个好战士,所以后来我成了抓贼的一把好手,但算不上是个好警察。”
卧底工作的重点,在于尽可能多地发掘真相,小规模的团队比大集团作战更让希尔觉得得到了自由。突然之间,那些让希尔与其他人格格不入,看上去非常奇怪的秉性,如蔑视权威、不服管教、好奇心强等不好的毛病,一下子全成了他的优势。从事秘密任务的特工首先需要具备的素质就是不容易被人辨认出来,而希尔就是这样,他永远是人群当中最不会被人们怀疑成警察的那一个。
“英国的探员看起来都一样,”保险调査员马克·达伦坡说,“他们总是穿着西服套装,都是廉价货;领带朴素,领结工整;头发短而整洁;鞋子倒是很时尚,”说到这里,达伦坡放下了手中的酒杯,转眼扫向酒吧里面拥挤的人群,似乎是想找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只要他们一走进房间,屋里每个坏人都会立刻觉察到他们是谁,但没人会认出查理·希尔。”
这并不是因为他善于进行自我伪装。实际上,希尔能扮演的形象范围很窄,他的一位从事这个行业的同伴曾经很好地渗透进了一个新纳粹团伙,并破坏了该团伙向一所犹太人教堂投掷燃烧弹的阴谋,如果换成是希尔,恐怕连加入该团伙的最初的关卡都无法通过。(希尔适合扮演的角色确实有限,因为他的演技有限。但希尔很精明,他会推掉那些不适合自己的角色,他适合做掌控者。如果一个角色只需要残忍就够了,那有很多人适合去扮演。)
“警方的很多行动是针对毒品以及军火走私的,”苏格兰场艺术小分队的负责人迪克·埃利斯说,他是个操办卧底行动的专家,“所取得的效果相当不错。那些交易都是在坏蛋之间进行的,而我们刚好拥有训练有素、非常机智的警探,可以应付这类局面,不过他们除了擅长扮演坏蛋之外,别的角色就都干不来了。”
譬如我们前面提到的那个瓦解了新纳粹组织的探员,他叫洛奇,是个很受推崇的警探,他的外貌酷似大号的皮尔斯·布鲁斯南,但他的个性远比布鲁斯南扮演的王牌特工007①粗野得多。在警察圈子里,洛奇非常有名,因为他做过好多出格的事情,其中包括用椅子砸向某位警官,让人意外的是,他居然没有为此受到惩罚。据说洛奇的搭档是唯一可以制得住他的人,而他们两个又都是查理·希尔的好朋友,希尔曾经用一个非常形象的比喻刻画这对搭档,说他们是“大怪物和他的主人”。
①007,惊险电影中最着名的绅士特工形象,名詹姆斯·邦德,英国人,代号007,出自英国侦探、间谍小说作家伊恩·弗莱明笔下。按照小说描写:邦德身高1.83米,体重76公斤,体形颀长,右颊与左肩有伤痕,右手指甲曾做过整形手术,外表英俊潇洒,刚健勇武,身上总是穿着高档合体的西服革履,处处留情;他精通拳术,擅长拳击与飞刀,左肋下的枪套里总插着一把口径25毫米的勃朗宁自动手枪,授权可以干掉任何妨碍行动的人;并上天能飞,下海能潜;他精通几乎所有国家的语言文字,好抽烟酗酒,一般抽穆兰大街香烟厂特制的由巴尔干烟叶和土耳其烟丝混合的、烟嘴上带三个金圈的香烟,总喝由伏特加和马提尼摇匀的的混合酒,具有高度忍耐力,好女色,但不过分;总是驾驶一辆与众不同的阿斯顿马丁跑车,随身配有杀人执照,隶属于英国军情六处,M局长负责指挥他。007系列小说从1962年开始被美国“联美-米高梅”电影公司购买到全部改编电影权,此后每两年出一部系列间谍电影。该系列中007的历任扮演者有肖恩·康纳利、乔治·拉赞贝、罗杰·摩尔、提摩西·道尔顿、皮尔斯·布鲁斯南和丹尼尔·克雷格。皮尔斯·布鲁斯南自1995年开始出演“新007”系列电影,共出演《黄金眼》《明日帝国》《纵横天下》《择日而亡》四部,他演出这几部电影时,正值好莱坞大片风行、电影特效全面革新的20世纪90年代至本世纪初,电影技术和特效制作十分发达,因此这几部007电影比之前的电影,在场面、特效、画面、美工等方面无不提升了好几个档次,影片均为高清效果(此前电影画面效果一般),电影中大场面、惊险、火暴的枪战、爆炸、动作戏等无不体现着好莱坞特技的高水准,因而通常将皮尔斯·布鲁斯南主演的007电影作为这个系列的代表,他也成为007的最佳扮演者。
“你见过洛奇吗?”迪克·埃利斯问道,“你绝不会想到给洛奇拍张照片,让他冒充盖蒂博物馆的业务代表。”说到这里,埃利斯被浮现在脑海里的那幅怪异的画面逗得不禁笑出了声,险些岔了气。
“洛奇给人们留下的印象决不会是个受过良好教育、具有一流的审美观并且容易相处的人,”埃利斯接着说道,“洛奇是黑市上啸聚一方的掮客,而且他非常擅长此道,但是如果你想要寻找什么人,去扮演某些不寻常的角色,那就得另找别人了。”
没错,你需要找的就是査理·希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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