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犯傻,”哈里曼厉声道,“不认得你的典狱长吗?”
“打开大门!”霍金斯跟着说,“没时间耽搁。”
警卫立即遵命,我们五人走了出来。
就在刚才走出来的时候,我不禁寻思起共同促成我朋友脱逃的那些奇异情形。他假装生病,居然瞒过了以为训练有素的医生。哦,那还算容易。他对我也做过类似的事。可是他正好有一口棺材要送走的时候混进医务室病房,而且居然能依靠一扇打开的房门、一阵咳嗽,和一个头脑迟钝的勤杂工的笨拙。当然,我并不在乎这样还是那样,如果福尔摩斯真的找到了某种神奇的方法离开这里,我只会喜出望外。但即便如此,我仍然觉得有些地方不对头。我们可能匆匆得出了错误的结论,而这或许正是他所期望的。
我们来到了一条满是辙印的大道上,它贴着监狱的一侧,一边是高墙,另一边树木成行。哈里曼叫起来,指着前面。一辆马车停在那儿,两个人正在把一个盒子装到车后;从大小和形状来看,显然是一口简陋的棺材。我必须承认,看到它时我感到一阵轻松。那一刻我几乎愿意交出一切,只要能看到歇洛克·福尔摩斯,亲自确定他的病确实是假装的而不是蓄意下毒的结果。但当我们快步走上前时,我短暂的欢喜被彻底的沮丧取代了。如果福尔摩斯被发现和拘捕,他会被拖回监狱,哈里曼会确保他永远不会有第二次机会,我将永远见不到福尔摩斯了。
“等一等!”哈里曼喊道,大步走向那两个男人,他们已经把棺材搬成斜对角位置,扶着它,准备搁进马车。“把棺材放回地面!我要检查。”那两人是粗鲁肮脏的搬运工,看上去是父子俩。他们疑虑对视一下,照办了。棺材平放在砾石路面上。“打开棺材!”
这一次两人迟疑了——抬一具死尸是一回事,打开棺材看却是另一回事。
“没关系。”特里维廉安慰他们说。奇怪的是,正是在这一刻,我才确信我认识他,并想起了我们以前在哪儿见过。
他的全名是玻西·特里维廉,六七年前他来过我们在贝克街的住所,迫切需要我朋友的帮助。我现在想起来了,是有一个病人,叫布莱星顿,行为相当诡异,最后被发现在自己房间里上吊而死……警察认定是自杀,福尔摩斯立马提出异议。很奇怪我没有立即认出他来,我以前是很仰慕特里维廉的,曾研究过他在神经疾病方面的工作——他获得过著名的布鲁斯·品克顿奖。但当时他的境遇不佳,显然后来又有所恶化,因为我这次见他衰老了许多,疲惫和失意的脸色改变了他的外貌。我记得,第一次见面时他并没有戴眼镜。他的健康状况显然下降了。但确实是他,沦落到了监狱医生的角色,一个远远低于他本人水平的职务。带着一阵被我小心掩藏的兴奋,我又想到,他一定在这次逃跑行动中起了同谋作用。他当然欠着福尔摩斯一份人情,若不是那样,又为什么要假装不认识我呢?现在我明白福尔摩斯是怎么睡进棺材里的了,特里维廉故意让勤杂工当班。否则他怎么会信任一个显然不适合这种职责的人呢?棺材大概就放在附近,一切都是事先计划好的。可惜的是两个搬运工干活那么慢,他们现在本应该在去马斯韦尔山的半路上。特里维廉的协助看样子也不能成功地帮福尔摩斯越狱了。
一个搬运工拿出了一个撬棍,我看着它被插进棺材盖地下。他往下一压,盖子被撬开,木头裂了。两人走上前把盖子拿掉。哈里曼、霍金斯、特里维廉和我都不约而同地靠到近前。
“是他,”里弗斯咕哝道,“是乔纳森·伍德。”
的确。躺在那里双眼望天的是一具脸色灰白、形容枯槁的人体,绝对不是歇洛克·福尔摩斯,而且绝对是死了。
特里维廉是第一个回复镇定的人。“当然是伍德,”他大声说,“我告诉过你。他是夜里死的——冠心病。”他朝棺材的人点点头说,“你们可以盖上棺材,把他带走了。”
“可是歇洛克·福尔摩斯在哪儿呢?”霍金斯喊起来。
“他不可能离开监狱!”哈里曼答道,“他捉弄了我们,但他一定还在里面,等候时机。必须拉响警报,把这地方搜个底朝天。”
“可 这得搜上一通宵!”
哈里曼的脸色跟他的头发一样苍白、他猛一转身,恼怒中几乎把腿甩出去。“搜上一个星期我也不在乎!必须找到这个人。”
结果却是一无所获。两天后,我一个人待在福尔摩斯的住所,读着我亲自见证的那些事的报道。
警方仍然无法解释著名咨询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的神秘失踪。他因涉嫌铜门广场一名年轻女性被杀案而被拘押在霍洛韦监狱。负责调查此案的J·哈里曼警官指控狱方玩忽职守,而狱方竭力否认。事实是,福尔摩斯先生从上锁的牢房中神秘逃出,又以似乎违反自然规律的方式穿越了十几道上锁的门。警方悬赏五十英镑,希望有人能提供信息帮助找到并拘捕他。
哈德森夫人对这桩奇事表现出异常的无动于衷。当然,她读了报纸上的文章,在给我上早餐的时候只说了一句话。“这些都是胡说八道,华生医生。”她好像自己被冒犯了一样。多年之后的今天,想到她对她最著名的房客的绝对信任,我觉得相当欣慰。不过,也许她比任何人都更了解福尔摩斯。她在他借住的那么长时间里忍受了各种由他而生的种种怪异状况,包括绝望的、往往是不受欢迎的来访者,深夜的小提琴声,偶尔由可卡因造成的发作,长时间的忧郁,打进墙中的子弹,甚至烟斗里吐出的烟。诚然,福尔摩斯付给她优厚的租金。她很少抱怨,始终忠心耿耿。尽管她在我写的故事中出出进进,我实际上对她了解甚少,甚至不知道她是如何得到贝克街221B号那份房产的(我认为是从她丈夫名下继承的,那个男人后来怎样,我却说不上来)。福尔摩斯离开后,她就一个人住了。真希望我当时跟她多聊聊,我不该对她那么熟视无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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