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神的请柬_蓝玛【完结】(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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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况且欧光慈也没有什么必要替路大明开脱。

  “如果分析能成立的话,路大明家从打斗停息到打电话报案之间的那段时间就有了着落——他是挣扎着去拉开窗帘的。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欧光慈这里指的是沈亚军提供的情况。

  大马让大家吃东西,同时点头道:“我觉得是,他这种人很在乎自己的名节。”

  “屁!”小郝嗤之以鼻,“干都干了,还奢谈什么名节。这叫当婊子立牌坊……呸,牌坊都说不上,他只不过想让人们一进屋便有一种‘敞开’之感,觉得他没搞女人!”

  欧光慈一指小郝的鼻子:“小声点儿,这玩意儿你们喊了两三遍了……给我根火腿肠。要说现场么,你也拿不出他是否把某女人怎么样了的物证,但是,女人肯定有一个!”

  技术员开始放摄像资料,并很快找到了要找的东西。

  “头儿,你看,这是一只易拉罐儿饮料而这只咖啡杯无疑是路大明的我们初步认定有一个女人在这里坐过。”他指着显示器上的沙发,“留下的口红印儿就在扶手这儿。而正面,你们看,正前方就是电视机。”

  小郝道:“当时正在放三级片。妈的!”

  欧光慈什么都没说,只是看着摄像资料。他可以想见,当时路大明无疑在沙发上和那女子有事儿,而后二人去了卧室……但是卧室里却没有发生随即应该发生的事情。

  为什么,为什么没发生?一对男女在那样的激情状态下,十有八九“要有事”的——可是为什么没有?

  结论是显而易见的:这时候来人了!

  “停!”欧光慈喊了一声。

  这时,画面上刚好是那个盗贼的尸体——他,真是贼吗?

  欧光慈第一次对这个似乎已经不是问题的问题提出了疑问。

  是的,贼要是入室行窃,前提必须是在室内无人的状态下进行,而当时室内不但有人,而且是一男一女两个人。甚至可以想见,那时录像机的内容还在继续室内不可能没有动静……哦!这样的情况下,贼居然进来了!

  六层楼,贼绝不会攀援入室。那他进来的路线只有一条——走门。可那时候路大明正欲与某女子进行“那事儿”,绝不会忽略了门的重要性。而贼却居然进来了,那么可能性几乎只有一个了:贼是路大明放进来的!

  可是他妈的,放进来的还能成其为“贼”吗?

  回忆一下,“贼”这个概念是路大明本人说出来的。仅仅是他说的。连沈亚军都没有提到这个字。

  啪,欧光慈手里的打火机掉在地上。

  他没去捡,目光灼灼地望着眼前的每一个部下,望得大家喘气都不匀了。他说:“我想问你们一句话,这人,是贼吗?”

  大家无言,因为队长的表情像突然放晴的天,心里头绝对有了想法。

  “人命关天,人命关天呀!”欧光慈弯腰捡起打火机,“这是迄今为止今年的最重大的一起案子,现在搁咱们肩上了,背后有好多眼睛盯着呢!有上层领导,有广大群众。我说伙计们,下一步棋怎么走,可就看咱们的了!现在我再问一句,你们觉得这人是贼吗?”

  无人开口。

  欧光慈点上烟抽着,随即哗哗地抛出了自己脑海里的那一串环环相扣的推论,最后突然收住口,慢慢地从嘴里挤出一句话:“我敢说,他绝不是盗贼!”

  此话一出口,等于在几秒钟之内无可争议地扭转了案件的基本性质——盗贼入室行凶,路大明属于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

  否!如果死者排除了“盗贼”这个强加的身份,路大明的行为顿时就变了。

  毕竟是他杀了来者!

  房间里鸦雀无声,空气凝重得像夏天湿度极大的晚上,让人喘气困难。哪里有钟表在哒哒地走着,窗外的极远方似乎有夜间列车驶过。将近午夜了,一班刑警无一人犯困。欧光慈啪地摁着了打火机,把熄灭了的烟重新点燃,随即咳嗽了一声。

  “我刚才的那些话有多严重,你们心里头有数儿,谁想拉稀也得给我憋回去。天塌不下来,我欧光慈敢说就敢兜着。闲话少说,咱们现在要做的事有这么几件,第一,尽快作出现场勘察报告,报局里。第……”

  大马搭住他的话头:“队长,我必须插一句,你把我们弟兄看矮了,跟你干了多年了,你刚才那些废话说得多余。”

  大家都说:“就是就是。”

  大马又说:“你的分析无懈可击,队长,被杀的人肯定是路大明放进来的,你看他的衣裳,整个一出席晚会的打扮,我估计他是来拜访路大明的……”

  小郝问:“就是说,当时那女的还在。”

  大马肯定地说:“绝对在。头儿,这里头的关系很微妙呢!我同意你的意见,死者不是盗贼。”

  “不是盗贼,却比盗贼更有威胁!”欧光慈认真地盯着窗外,双眼习惯性地眯了起来,“其威胁甚至直接影响到了路大明的仕途。”

  “于是,他把他杀了!”有人搭茬儿。

  欧光慈举起一根手指:“对,他把他杀了!现在你们看显示器,来访者这身装束的确不是来杀人的,而且凶器是路大明家的菜刀,不是来访者携带来的。这充分证明来者并无杀人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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