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对,这里危险的不是熊,这里没有。也看不到狼或郊狼或是山猫。在下游就有,不错,只是你汽车里程表上跳一次的距离,如果你车子开在公路上,一面听收音机的话,大约是听一首歌所走的距离,那里的汽车旅馆晚上都得把他们的垃圾桶用链子锁紧了。在那里,雪地上满是爪印。夜晚狼群对着月亮嗥叫的声音吵得吓死人。可是在这里呢,这里的雪地平整光滑。就连月圆之夜也很安静。
在“旅栈”再往上游走,你唯一要担心的就是给烫死。城里的孩子,由大学休学,会在这里混个两年。他们会有办法传告后来的人哪些热泉水塘是安全的,可以在哪里找得到。什么地方不能走,那里只有薄薄一层石灰石或白垩石泉华*。看起来好像岩石,却会让你掉进一个藏在底下的热洞里煮得熟透。(*sinter,矿泉边缘盐类沉积而形成的结壳。)
那些吓人的故事,也传了下来。一百年前,有位丽特·班纳克夫人由水晶瀑布到这里来玩。她停下来把眼镜上的水蒸气擦掉,风突然转向,把热气吹进她眼睛里,踩错一步,她走离了小路,再踩错一步,她失去了平衡,往后跌倒,坐进滚烫的水里,她想站起来,猛向前冲,结果脸朝下扑倒在水里,她发出尖叫,一些不认识的人将她拉了出来。
将她紧急送往镇上去的警长把“旅栈”里所有的橄榄油都收走了。那个女人全身涂满了油,裹在干净的床单里,尖叫了三天之后,死在医院里。
最近的则是三年前,一个从怀俄明中平松市来的年轻小伙子,把他的小货车才刚停好,他的那只德国牧羊犬就由车里跳了出来。那只狗跳到热泉的正中央,一面惨叫一面用狗爬式游到一半就死了。其他的游客咬着手指关节,跟那个小伙子说,不要。可是他跳下去了。
他只浮上来一次,烫的两眼反白,瞪大了缺什么也看不见,盲目地翻滚着,没有人能来得及抓住他,谈后他就不见了。
在接下去的那一年里,他们用网子把他一点一点地捞了起来,就像冲游泳池里捞树叶和虫子一样。也像你由一锅炖菜里把浮油弄掉。
在“旅栈”的酒吧里,李珞依小姐会停下来,让客人在脑子里想象一下这个情形。他支离破碎地在滚烫的水里翻滚了整个夏天,一些细细碎碎的煮成了浅棕色。
李珞依小姐吸着香烟。
然后,好像突然想到了似地,她说:“欧尔森·李德。”然后她大声地笑了起来。好像这是一件只要她醒着的时候分分秒秒都不会想着的事。李珞依小姐会说:“你们真应该早点认识欧尔森·李德。”
又大又胖、从不犯罪的大好人欧尔森·李德。
欧尔森以前是“旅栈”的一名厨师。很胖,面色苍白,嘴唇太厚,因为充血而发红,衬在他犹如糯米饭般白色的脸上,就像一块寿司。他盯着那些热泉看,他整天跪在热泉旁边,盯着看那沸腾起泡的棕色泉水,烫得像硫酸。
只要走错一步,只要在风雪中踩滑了一脚,那些滚烫的水就会把你像欧尔森做菜一样地煮熟了。
水煮鲑鱼、团子炖鸡、水煮蛋。
在“旅栈”的厨房里,欧尔森常把赞美诗唱得声音大到你在餐厅里都能听得见。胖大的欧尔森围着白围裙,带子打着结,深陷进他粗胖的腰里。坐在酒吧间,在几近黑暗之中读他那本圣经。暗红色的地毯散发着啤酒和香烟的气味。大家在员工休息室里吃饭的时候,他会把头垂在胸口,为他的香肠三明治含糊地祷告。
他最喜欢说的是“交情”。
有天晚上,欧尔森走进储藏室,发现李珞依小姐在亲一个服务员,一个纽约大学艺术系的中辍生,欧尔森·李德告诉他们说,接吻时魔鬼引诱你奸淫的第一步。欧尔森用他那橡皮似的红嘴唇告诉所有人说,他要为了婚姻而守身如玉,其实是他没法献身。
对欧尔森来说,白河就是他的伊甸园,是他的上帝完美工作的明证。
欧尔森看着那些热泉,那些会喷水、冒着热气的泥潭,就像每个基督徒深爱地狱那种想法一样,他望着那滚烫的水冒气喷溅,就像他从下单串口窥探餐厅里的女侍一样。
在他休假的日子,他会带着圣经穿过树林,穿过硫磺的烟雾,他会高唱《奇异恩典》和《亲近我上帝》。但是只有第五段或第六段歌词,让你听来奇怪而陌生,会觉得是他编出来的。他走在泉华上,走在像结在和上的冰似的那一层钙结晶上,欧尔森会离开铺了木板的步道,跪在喷着水,发着硫磺臭味的深潭边上,他跪在那里,大声地为李珞依小姐和那个服务员祷告。他向他的主,我们万能的上帝、天堂和大地的造物者祷告。他大声地细数每个旅馆女侍的罪状。欧尔森的声音随着热气提高,他为诺娜祷告,因为她把裙子下摆摺的好高,而且会和任何一个肯付二十美元的客人口交。那些全家大小一起来玩的游客就站在后面,很安全地站在他身后铺了木板的步道上。欧尔森求主赦免餐厅侍者伊文和里奥的罪,因为他们两个每天晚上在男子宿舍里从事下流的鸡奸行为。欧尔森哭着大声地说狄威和巴弟在洗碗碟的时候,用一个棕色纸袋吸食强力胶。
欧尔森在他的地狱门口,对着树林和苍天高声控诉,向上帝报告,欧尔森在值过晚班之后,对着天空中灿烂的星辰高声指控你的罪行,为你而祈求上帝的慈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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