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十五疑案_冯玉荣 【完结】(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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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上,洪武年间掀起的胡党、蓝党两案,朱元璋正是看准了左丞相胡惟庸、大将军蓝玉因职务所在,工作上联系的人多,趋炎附势者亦复不少,借此滥入人罪,诛杀潜在的异己势力。在这种预谋下,一是稍涉牵连即予逮捕,二是鼓励告讦,落网之后,严刑逼供。不仅被捕者屈打成招,而且辗转牵连,动辄万人。《逆臣录》中许多人就是在党案兴起时,惟恐被捕者招供涉及自己的名字,暗中托人向承审人员行贿“抹去名字”,不料事与愿违,反而成了参与谋反的“铁证”。

  王行在蓝玉家任教书先生,蓝玉曾数次向朱元璋推荐,王行因此得到朱元璋的召见。蓝党案发后,不要说王行脱不了身,经由他而搭上蓝家的人都被一网打尽。

  朱元璋在洪武二十六年(1393)五月初一日颁布《逆臣录》,当时挂名“蓝党”者人数已近千,而这还只是开始,莫礼等人尚不在其中。到同年九月初十日,朱元璋发布《赦蓝党胡党诏》,称:“迩者朝臣其无忠义者李善长等,阴与构祸,事觉,人各伏诛。今年蓝贼为乱,谋泄擒拿,族诛已万五千人矣。馀未尽者,已榜赦之。犹虑奸顽无知,尚生疑惑,日不自宁。今特大诰天下,除已犯已拿在官者不赦外,其已犯未拿及未犯者,亦不分蓝党、胡党,一概赦宥之。”从四月到九月,卷入蓝党“族诛”者就由一千人急剧增加到一万五千人,牵连之广,可见一斑。我们无从知道在这项赦免诏书颁布之后,朱元璋是否真正停止了搜捕,因为诏书中明说蓝党一案族诛者已达一万五千,接着又声称“除已犯已拿在官者不赦”外,其他一概宽宥,但是直到洪武三十一年二月仍在处决“胡蓝党”。洪武三十一年(1398),“学朱元璋像文坐胡蓝党祸,连万三曾孙德全六人,并顾氏一门同日凌迟”,这次沈万三女婿顾学文一家及沈家六口,近八十馀人全都被杀,没收田地,可谓是满门抄斩了。沈万三苦心经营的巨大家业,急剧地衰落了。号称江南第一豪富的周庄沈氏,由兴盛走向了衰落。

  值得注意的是,朱元璋就是在这年闰五月去世的,在二月间他病体缠身时仍作出“凌迟”在押成丁“胡蓝党人”和断没田口家财的决定,可谓至死方休。从洪武二十六年春到三十一年春,整整经过了五年,其间刑追逼供隐匿田产丁口的工作必定做得非常彻底,最后实在没有油水了,沈万三的曾孙沈德全等人也就被处以凌迟极刑。即便在朱元璋死后,洪武朝为数极多的冤案还是长期处于禁忌之列,曾经名驰四方的江南首富沈氏家族的真实故事逐渐被淡忘。除了个别史籍记载了建文帝即位以后赦免党人,到成化、弘治年间沈万三的六世孙沈洪以书法著称当时以外,广泛流传的只是一些神话色彩颇浓的沈万三传奇。

  传说与事实

  沈万三的祖籍在浙江湖州,祖上迁居长洲(今江苏苏州)东蔡村,到他父亲沈祐时迁至湖州南浔镇。沈祐至少应该有四个儿子,但见于记载的只有他的老三沈富和老四沈贵,分别被称为万三秀(秀是当时对男子的美称)和万四秀。沈万三,名富,字仲荣。万三者,万户之中三秀,所以又称三秀,作为巨富的别号。清人高士奇说:“洪武初每县分人为哥、畸、郎、官、秀五等。家给户由一纸,哥最下,秀最上。每等中又各有等。巨富者谓之万户。三秀,如沈万三秀,乃秀之三才。”根据有关史料记载,沈富因此被后人称为沈万三,真名反而鲜为人知了,连《明史》提到他时也称为“沈秀”。

  沈万三虽然是元朝人,却未见元人关于他的记载。至于入明以后,有关沈万三的传说越来越多,却没有一条是出自同沈万三本人有直接接触的人之手,现存洪武年间官方或半官方的文献也从未提及沈富本人。洪武十二年(1379年)卢熊纂刊的《苏州府志》多达五十卷(首图一卷),其中竟然也没有涉及沈万三及其家族。

  究其原因其实并不难理解,元明之际,元人著述散佚毁弃的相当多,生活于元代的沈富不过是个“多田翁”,既未出仕无政绩可言,又算不上文人雅士,不足以跻身“儒林”,默默无闻自在情理之中。到明朝建立前后,沈家子孙不仅积累的财富越来越多,而且不少人因家境富裕自幼受到良好教育,一方面在朱元璋推行的粮长制度和命地方官推荐各类人材的措施下出头露面,甚至担任朝廷官职;另一方面同当地的文人有较广泛的交往,沈家的名气也就越来越大。因此尽管沈万三早已去世,沈氏在洪武年间已分成四家,但是人们提到江南首富沈家时还是习惯于用沈万三来概括。

  明中期以后的人士,除了大学士朱国祯撰写的《皇明史概》下笔慎重,以刘三吾所撰沈汉杰墓志铭为基本依据,对“俗传”沈万三事持怀疑态度;其他著书立说者多不免捕风捉影、人云亦云。就连嘉靖至万历初享有盛名的文学家、史学家王世贞在沈万三事迹上记载也有失误。王世贞把沈文度写成了沈万三的儿子,而且把洪武末年已一败涂地的沈家描写得在永乐时期仍然富裕非常。这件事情与他极力追求写一部“国朝”信史的愿望未免相距太远了。由于王世贞的名气大,钦定《明史》的编纂者未察其讹,又把这段情节采入《佞臣·纪纲传》。光绪《周庄镇志》也沿袭其说,还在开头加上“沈旺,字文度,万三之子”,真是越搞越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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