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是下好了,可是一到紧要关头又开始却步,所以把第二瓶威士忌也倒掉了?”
“而最后毒杀计划仍然未能实行,就这么不了了之。”
“还真是个优柔寡断的家伙,和匠仔差不多。”
“是吗?可是杀不杀人姑且不论,至少我不会做出这种浪费苏格兰威士忌的行为。更何况还是这么贵的品牌。”
“啊哈!那倒是。”小兔一面笑,一面调了两杯水酒,递给祐辅与千帆。“换作匠仔和学长,与其要下毒,不如自己喝掉算了。”
“当然啊!”祐辅一本正经地仰头饮酒。“我会喝个精光。”
“现在再把话题拉回我曾祖父的故事。这种点子,基本上是不喝酒的人才想得出来的。换句话说,我的曾祖母不喝酒,才能倒酒不眨眼……咦?”
“怎么了?”
“请等一下。我问你喔,高千。”千晓转向千帆。“呃,刚才我听你说话时半梦半醒,不太确定;你是不是说过那个神秘人物浑身都是酒味?”
“对,我说过。”
“这么说来……那人喝了酒?咦?那我完全想错了?不,慢着,等等等等。”
“我在等!”祐辅将自己的罐装啤酒倒入千晓的啤酒杯之中。“你干嘛嘀咕着一些莫名其妙的话啊!”
“我现在从头开始思考,为了方便起见,姑且称呼那个倒掉威士忌的神秘人物为X,而X倒掉威士忌的理由是因为其中有毒的前提还是不变。这个X,会不会是被下毒的人?换句话说,就是差点被杀掉的人?我想先从这一点开始讨论——”
“怎么可能啊!”祐辅一口否决。“假如X知道自己的威士忌里被下了毒,一定会报警啊!就算X有某种原因不能报警,也不必特地跑到河边把酒倒掉。”
“没错,就是这一点啊!学长。”
“哪一点啊?”
“为什么X要跑到河边去倒掉威士忌?这应该就是这个问题的最大关键。”
“最大关键?为什么?”
“你想想,照常理来说,威士忌应该是放在屋内的吧?”
“当然啊,不会有人放到阳台上去吧?我以前去英国的诺丁安郡时,曾因为旅馆里没有冰箱,而把啤酒拿到冷飕飕的窗外冰;除了这种特例以外,一般人都会把酒放在屋内的。好了,那又怎么样?”
“为什么X要大老远地跑到河边去倒酒?为什么不直接把酒倒在放有那瓶威士忌的屋子里,比如流理台或厕所之类的地方?”
“这个嘛,”小兔探出身子。“或许是因为X担心把毒酒倒在民生用途的排水管里会有危险吧?”
“假如X这么想,应该也不会倒进河里吧?”
“咦?”小兔眨了眨眼。“这么说也对。”
“这个问题我们待会儿再讨论。总之,X会特地跑到河边,应该是有特别的理由;这一点请先放进脑子里。好了,接下来该思考的是——假如X不是差点被杀的人,那会是计划毒杀的人吗?学长。”
“那当然啊!”
“为什么?”
“因为X把下了毒的威士忌倒掉了,这代表X知道酒里有毒;而知道这种事的只有凶手。不,这次的情况是未遂,或许用凶手两字来形容并不正确就是了。”
“那我们就把计划毒杀的人称作X,被X盯上的人称作A来区别。下一个问题来了,X与A可有住在一起?”
“可有住在一起?你的意思是,X与A是不是夫妇、亲子或兄弟姐妹?”
“不,这种情况下的问题很单纯,就只是X与A是否同住一个屋檐下而已,即使他们是毫无关系的陌生人也无妨。好啦,学长,你认为呢?”
“唔……”祐辅喝干了保温杯中的水酒,一面思索,一面倒了纯威士忌入杯中。“我想应该不是。”
“为什么?”
“因为X的装扮。X不是戴了帽子,又把帽檐压低,而且还穿了分不出是男是女的宽松大衣吗?显然是故意乔装嘛!换句话说,X是为了避免被公寓或附近住户看见自己的长相,才刻意打扮成那样。这代表X并非和A住在一起。”
“这么说来,你认为X走下来的那座公寓,就是目标人居住的地方?”
“没错。A八成是住在那座公寓的二楼,所以X才会拿着下了毒的威士忌走下楼梯。”
“如果X没和A住在一起,但却住在同一座公寓里,X依然没必要那样打扮,对吧?”
“我是这么想的。X并没和A住在一起,也不是那座公寓的住户,是从外面来的。”
“这么一想,便会导出一个前提。”
“什么前提?”
“X为了下毒,必须造访A的住处;说得极端一点,X甚至得偷偷潜入A的家。”
“那当然,因为他们没住在一起嘛!”
“那么X是正式登门造访?还是偷偷潜入?”
“这么嘛,应该两种可能都有——”
“你在说什么啊?学长。”小兔插嘴:“当然是偷偷潜入的啊!”
“咦?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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