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
“第三起命案,是在三月十五日下午十五点至十五点二十分发生的死亡。发现地点是第七大街与第八大街交口向北一百米,路东。第一目击者是一位出租车司机,目击时间是当天十五点四十七分。死者是一名乞丐,女性,五十五至六十岁之间。身份不明。死亡原因是误食含有毒鼠强的速冻水饺,共计误食十枚左右,剩余二十枚。病人体内毒鼠强含量推算为0.22毫克/千克体重。根据蛋白质测定,饺子煮熟时间为下午十三点至十三点三十分。是xx牌速冻水饺。”
“完全无误,说你的想法。”
“首先,我们可以肯定的是这是一起以街边流浪者为目标的连环凶杀。这点您没有异议吧。”
“我想我没有。”
“好,以此为前提,我们把按时间纵向排列的三起事件按照特征再横向排列一下。第一,全部发生在S区,但是又恰恰是在这个本市最繁华的区内相对比较边缘的几个区域。这能说明的是,凶手对S区实在是太熟悉了,对这些乞丐的生活也做过细致的调查。他知道哪里有他的目标,他知道在我们安排了一些警力的情况下,还能如何确保自己的凶器不被警察发现,却能被那些把它当食物的可怜人发现。第二起案件中,饺子甚至有可能是在案发前一天煮熟的,却在第二天晚上才被吃掉,这就是最好的证明。”
B君停顿了几秒钟,想让局长消化一下。
“第二,关于几个时间点。这个案件中有五个关键的时间点。从时间上排列分别是,煮饺子的时间,投放毒饺子的时间,乞丐发现并吃下的时间,毒性发作并致死亡时间,第一目击时间。对我们来说哪几个时间点是对侦破有用的呢?虽然我们对后三个时间比较清楚,但已知的恰恰是用处不大的。因为就本案来说,后三个时间点是案犯也无法控制的,换句话说,他把饺子放在那里的时候,并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有人来吃。”
“停,饺子会不会是案犯直接给乞丐的呢。那样他多少能控制你说的第三和第四个时间点。换句话说,你的见解好像是投放毒饺子的时间在逻辑上更接近煮熟的时间,但它也可以紧连着乞丐食用的时间。”
“我的想法是否定的。从前边的分析,我们知道这位朋友很熟悉S区和这些无辜的流浪者。他深知自己在干什么,也深知这些人不会拒绝他提供的致死的食物,他知道就算死了一百个流浪汉,第一百零一个人也不会拒绝,因为流浪者虽然是事件的中心,但是从始至终作为个体是毫不知情的,而且是不会加丝毫戒备的。说白了,他所要做的就是把东西放在那里等人找死就成。这样的话,他会选择自己方便的时间,自己安全的时间放这些东西,而不是迁就这些流浪汉,找到他们并递给他们食物。也许我的解释不太适用于第一起案件。但绝对适用于第二起和第三起。在警方有所察觉加强防范的情况下,他不会冒着被发现的危险靠近任何一个流浪汉。”
“好,说下去。”
“嗯,那回到我说的时间点的问题。基本上后三个时间点对我们没有用处,我刚才已经说过了。那么第二个时间点,投放毒饺子的时间呢?在抓到这个人之前,我们不可能知道。但是别忘了,我们可以推测出第一个时间点,也就是煮饺子的时间。根据鉴定科的推算,这三起案件的第一时间点分别是周六下午,周一凌晨,周三下午。这能说明什么,能说明这位朋友的时间没有规律,他很可能没有职业,也许是作息时间很不固定的职业,总之不是平常的上班族。另外的一个疑点是,仔细看我们会发现,第二起案子,为什么饺子夜里就煮好了,而第二天晚上才有人吃?是因为确实放在那里没人发现,从而拉长了第二时间点和第三时间点之间的距离,还是因为凶手自己的某些原因不得不拉长了第一时间点和第二时间点的间隔?这是个值得注意的地方。”
“很好。”局长揉揉自己的太阳穴。
“第三,是关于饺子和毒药。根据死者体内的毒素含量和食用的饺子的量,我们可以看出这三次投毒里的每一只饺子的毒性都是差不多。这说明什么,凶手很细心,每次食物与毒药的配比都很精确。也许他是个医学化学方面的内行?可是这里有一个问题,为什么每次饺子都没有吃完?凶手明明知道留下饺子会让我们警方推测出煮熟的大概时间,这对他很不利,可为什么还是要留下证据呢?这恰恰说明他并不是对毒物很在行。他首先要做到的就是保证吃的人必须死,也许他查过毒鼠强的资料,可哪个网站哪本书也不会告诉他每个饺子配多大剂量毒鼠强能在指定数量内让食用者必死无疑,所以要确保他们死只有大量的提供饺子。为了达到让食用者死亡这一首要目标,他不惜留下证据。而这恰恰说明他并不精通毒药。”
“嗯,有道理,可是你想过一个问题没有,如果这是模仿式的连环杀人,或者如果他要让警方知道他这是模仿式的连环杀人,那他必须留下饺子让我们看到,证明自己是在遵循小说的轨迹,以此来挑衅。这也可能是留下饺子,起码是第一起案件留下饺子的理由。”
“没错。如果他是来挑衅而又是一个专家,那他更可以提前算好计量,让食用者吃到某一个的时候必然发作,留下少有的几个。可他呢?第一个人留下了至少五个,当然得加上那只可怜的狗,第二个现场留下了十一个,第三个现场二十个,就算考虑到食用者的体质会有差别,这依然是很不精确的,很浪费自己凶器的做法。我同意您关于挑衅的说法,但每一次残留的饺子数量相差过多恰证明他不精通毒物。”
52书库推荐浏览: 李心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