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戒裁判_[日]高木彬光【完结】(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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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后的调查进行得怎样?”

  “几次的调查报告,一点投有遗漏,全都作为证据材料提交法院了。其中,被告只承认了与康子有肉体关系和受康子的请求帮助遗弃了东条宪司尸体的事实;除此以外,被告对其他各点,始终矢口否认。但是,从所有的情况来判断,我们认为嫌疑犯村田和彦是两次杀人和两次尸体遗弃事件的真正犯人,所以尽管被告对一部分罪行矢口否认,我们还是提交给检察厅了。”

  “那么,证人对被告怀有什么样的感情呢?”

  “在调查过程中,他的态度始终是傲慢不逊,毫无悔改之意。当然,行使沉默权或对罪行加以否认,是被告享有的权利。但尽管证据如此确凿,例如事情暴露后立即逃跑等,使被告在心理上也增加了不利的因素,但他却顽固地坚持他那种使第三者难以相信的神话,矢口否认自己的罪行,对于这种态度,我是非常气愤的。我敢断定他就是罕见的恶劣的杀人凶犯。”

  “询问完了。”天野检察官满怀信心地说完就坐下了。

  “辩护人有什么话要询问证人的吗?”

  百谷泉一郎站起身来,但完全和我的预料相反,他只说了一声:“没有”,就坐下了。

  旁听席上一阵骚动,这时我也大吃一惊。

  假如他坚决认为被告无罪,而且相信能够用事实加以证明的话,这次法庭斗争理应集中在带着重要事实出庭作证的伊藤吉郎身上。

  若是不能从某些方面推翻这个警察方面的证言,他就不可能获得胜利。假定他手里即使攥着象定时炸弹那样有力的王牌,为了有效地使用它,这时也必须给警部的证言打进一个楔子,埋下一根伏线。

  他为什么眼看着白白地放过这一机会呢?

  他的态度,好象和上午变了一个人,真使我捉摸不透。我甚至想到这样多余的事:早知这样,真不该打赌说被告无罪。

  接着,用了大约三十分钟的时间,提出了各式各样的物证。检察官大概是考虑到辩护人的反询问肯定会要—些时间,所以才叫下一个证人晚一会儿出庭,可是百谷律师对警察方面提出的文件、照片等物,一概没有出异议,使人感到他是想赶快结束这一间隙时间。

  “同意。”当审判长征求他意的时候,他立即这样回答。

  要说“可以吧”是消极的同意的话,那么,这种回答可以说是积极的同意了。

  百谷律师的意图,我变得不能理解了。

  下一个证人井沼镜子来到法庭走上证人台,是在下午两点二十分。

  刚才警部的证言已经提到,井沼是一位大约有二十二岁的现代美人。她一出庭,连法庭都好象忽然变得明朗起来了……------

  ①1贯=3.75公斤。——译者注

  第十章

  现代的妇女,的确是把恋爱和结婚截然分开来考虑的。在结婚以前有情人,甚至把身体许给对方,好象都不觉得是什么罪过。即使如此,一个正派的女职员为这类案件登上证人台说出自己是被害人的情人,恐怕还是需要足够的勇气的。

  检察官一般都避免这种事情,宣读一下调查记录就算了。可是现在,大概是有什么特别的用心。

  证人按照通例宣读完宣誓书以后,天野拉察官站起身来,开始进行直接询问。

  “你以前认识被告吗?”

  “人也不认识,名字也不知道。”

  “认识被害人东条宪司吧?”

  “认识。”

  “东条康子呢?”

  “没见过面。”

  “你和东条宪司——有肉体关系吗?”

  “有。”

  “你们的这种关系,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从一九五九年春天开始的。”

  “你最切是怎么和东条宪司认识的呢?”

  “因为公司只白天上班,工资又少,我就想是不是能在业余时间找点较好的工作。正好这时候有一位在叫‘毬藻’的一家酒吧工作的朋友请我临时帮帮忙,我就去了。我在那里只干了十天,和东条就是在那里开始认识的。”

  “开始是在有温泉标志的旅馆吧?”

  “是的,当时我有点醉了。神志恍恍惚惚,就象有点想去冒险的味道。他要我进去的时候,我还说了声‘只是参观一下呀’就进去了。”

  “怎么说好呢,一男一女一块到那种地方去,你想还能够白白的回来吗?”

  “我的心大概已经被他吸引住了,我想我是有一种‘随他去吧’的心情。”

  “于是,那天夜里并没有只是‘参观一下’了事罗。”

  “是的……”

  “那时候,有没有金钱的投受呢?”

  “没有。”镜子摆出一副不愿叫人把她看做娼妇的面孔,愤然回答。

  “从那以后,你们一个星期在一起搞几次呀?”

  “两三次。”

  “你是后来搬到现在这个公寓来的吗?”

  “是的……”

  “押金和房租,是被害人付的吗?”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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