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离婚的时候,只有我和秀一脱离他的户籍。”
“那在户籍誊本上,她只是这个家的同居人咯?”
“是的。”
听到这个事实时,秀一像被人一拳击倒在地般,怅然若失。遥香居然会是曾根的女儿……。如果这是事实的话,为什么到现在他从未发觉?
母亲再婚的时候,自己四岁,而遥香应该是一岁。如果是曾根带来的孩子,照理说也应该有些印象才对。或者对他来说这是不愉快的事实,所以自己有可能在无意识中将相关的记忆打入了冷宫。
秀一尝试着要忆起往事。但是那段在遥香还是小婴儿时的回忆,就是无法回想起来。不过当时自己也才三、四岁而已,可能是因为年纪太小而记不清楚吧。
“……离婚后,我也认真考虑过收遥香当养女的事,但是和曾根完全无法取得联络。”
“原来如此,那个男人好歹也是她亲生父亲,没有他的承诺也不行。”
“律师先生,如果曾根不答应的话,我就没办法收遥香当养女了么?”
友子在今天的谈话中,第一次出现激动的口吻。
“亲生父母若品行恶劣,可以以特例来申请养女手续,但条件是养父母两人缺一不可。不过,遥香现在几岁了?”
“十四岁。”
“那么再过一年,她就可以依自己的意志,决定是否要成为这家的养女。”
“自己的意志吗……?”友子的语气变弱了。
“你没有告诉她这件事吗?”
“是的,本想找机会再说的。”友子回答得相当含蓄。
“她上学的时候你是怎么处理的?”
“教育委员会寄来‘曾根遥香’的入学通知时,我拜托小学里的人,以‘栉森遥香’这个名字来称呼她。中学的时候也是……”
听到家中只有遥香不同姓时,秀一联想到一件事。虽然很久以前就觉得不可思议,但也没有深思过原因。
从小到大,不管是自己或遥香感冒时,母亲一定会亲自跟到医院来。就算他说自己一个人也可以去医院,母亲还是会特地请假前来。秀一觉得母亲对儿女保护过度,太容易操心了。不过,现在回想起来,长到这么大,母亲从来没让他拿过健保证,即使毕业旅行时也没交给他。
“律师先生,如果曾根要争取遥香的监护权而闹上法院的话,那么这个事实也会告知遥香对吧?”
“是的。因为她也十四岁了,所以家庭法院也许会听听看遥香的意见。”
“是吗?”
“但是,以她这个年龄即使告诉她事实也应该无所谓吧,你无法瞒她一辈子的。”
“……是啊。”
母亲也许在害怕告诉遥香,她其实是曾根的女儿,和自己也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残酷事实吧?
不,她害怕的应该不只是这件事。
如果曾根真的想带走遥香,即使法院判他败诉,他也不可能乖乖的收手退让。绝对会使用霸道的手段加以威胁或行使暴力。
在加纳律师离开之前,友子对于是否要曾根离开的问题,并没有清楚的交代她的想法,也许她连回答都不敢吧?
秀一思考着曾根真正的意图。
遥香居然会是曾根的女儿,这件事实在令人难以置信。不过曾根的目的真的是遥香吗?我不认为他对女儿有丝毫的亲情存在。如果有的话,在离婚时就会领回她,而不会置之不理到现在。看来他真正的目的应该是钱吧。用遥香监护权一事吓唬母亲,使她动摇,再要求她拿钱出来供他享乐。这是为人父该有的行为吗?这个天杀的人渣。
把耳机拿下来时,又听到声音传了进来。
“他走了吗?”是曾根的声音。他从二楼走了下来。
“……对。”
“那个死小鬼,居然找来了律师!不给他点颜色瞧瞧,看来是学不乖的。”
“不行!你敢对秀一动手的话,马上上警察局!”
被友子的气势压下,曾根暂不开口。
“你到底还要我们怎么做?不仅提供了房间,还给你钱……”
“那点钱连零用钱都算不上,嘀咕个什么劲。”曾根嗤鼻一笑。
“但对我们而言,那也不是笔小钱啊!”
友子深深吸了一口气。
“把存款簿还来”
“你在说什么?”
“别装了。就是你从衣柜里擅自拿走的遥香存款簿,那是遥香升学用的存款。”
“我不知道。搞不好是那个小鬼拿走的吧?”
“不可能……”
突然从耳机里传来一声摔东西的巨响,秀一吓了一跳。站起来打算冲出去的时候,耳机又传来母亲的声音,从她的声音听起来不像直接受到曾根的攻击。
“父亲活用自己孩子的钱,哪里不对了?你说啊?”
“活用……?那笔钱你该不会拿去……”
“我可是为了可爱的遥香,才努力想把她的升学基金变成双倍,要不是那个白痴掉下车的话,早就发了笔横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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