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看来,这个故事如果让他来讲,会更出色更引人入胜。
当然,这个假设不成立。
那天我们聊到很晚,大部分时间是小丁在说,我发言很少,不疼不痒的拿小丁和白兰开了几个玩笑。在小丁去回传呼的间隙,我努力想跟白兰沟通,白兰反应冷淡的盯着面前的咖啡杯若有所思。等小丁回来又笑颜如花,让我很是不爽。
当电灯泡不是个好差事,尤其是当这种心怀鬼胎的灯泡。在我准备走的时候,白兰的传呼响了,我很自豪的把自己的手机递给她。白兰浅浅一笑,出门打电话去了。那个笑容相当的迷人,让我心头一颤。
多年之后再回忆那个笑容,不夸张的说,某种程度上,那一笑影响了我的一生。
白兰脸色惨白的回来,冲小丁耳语。小丁告诉我,她姐姐出事了。
是我开车把他们带到梧桐路的。
4、
给白兰打电话的是110的年轻巡警,外号叫菜头。
我们认识,在市局运动会上踢过球,从他杂乱无章满场乱跑毫无战术意识的打法上,就不难看出他是个肌肉比头脑发达的家伙。
菜头开车巡街的时候发现了白梅的尸体。她的坤包扔在离尸体不远的地方。用对讲机向值班领导汇报了案发地点之后,肌肉猛男菜头同志奉命保护现场。估计是天太冷脑子被冻坏了,或者实在是闲得挠墙,他打开了那只坤包,在电话本的第一页看到了白兰的名字。
菜头给白兰打电话的行为或许纯粹出于好意,但他违反了最基本的操作规则。通常我们在处理命案时,严格杜绝受害人亲属在场。想看遗体,只能等尸检之后去太平间。
所以我们的到来虽然进一步确定了死者的身份,但也让菜头结结实实挨了顿骂。骂他的是分局刑警队的老徐。
老徐算是给了我很大的面子,没把我们轰走。毕竟我是市局的,而且跟他有过几面之交。
那不是我第一次看到凶案现场,但我依旧觉得后背一阵阵的发凉,或许这跟死者的身份有关系。我已经暗自把白兰当作自己的至亲好友,她的直系亲属自然概莫能外。
技侦科的人用一根绳子圈住现场,程序化的里里外外一通忙乎,闪光灯咔嚓个不停。我陪着老徐站在圈外,客气的让烟,有一句没一句的聊天,不时的回头瞟一眼。
白兰和小丁就站在我身后不远的地方。
现场并不凌乱,连我都能看出些门道,尽管念书的时候刑事勘察那门课我的成绩很一般。
从地面大片的血迹和喷射状血痕就能断定,这里是第一现场。凶手从死者背后一击致命,因为现场没有任何打斗的痕迹,死者的衣着整齐。
挨了顿骂的菜头很可爱的陪着老徐的手下在现场周边溜达了一圈,居然有收获。他们在街角的垃圾桶里发现了白梅的钱包,除了现金,其余的东西都在。
此外,在离现场一百米左右的一个阴暗角落里,发现了7枚三五香烟的烟头。天寒地冻的深夜,肯定不会有人在这里练抽烟玩,除了等人,不会有别的原因。白梅尸体侧后方3米处,也采集到了一枚同样的烟头。
技侦人员忙活完了,给老徐一份简单的现场情况记录,说正式的勘察报告明天才能出来,让老徐派人去取。我们目送着这帮大半夜被电话从被窝里叫出来的倒霉蛋乘车远去,一起走的,还有匆匆采集没来得及分类编号的痕迹物证和医院来的尸车。
分局不是市局,没有自己的尸检中心,他们和一个部队医院签了合同,长期合作。
老徐把手里的烟头弹飞很远,搓着手问我,你朋友,那姑娘,能谈话吗?
我回头瞅瞅,说困难。
老徐抬腿走了过去,我在后面跟着,听他简单说了几句节哀保重身体之类的话,和白兰小丁约好第二天去分局做询问笔录。
小丁也去,这我一点也不奇怪。因为白梅是他的同事,是他和白兰的介绍人。
老徐向派出所的人交代了几句话,带着他的人走了。
那天晚上送白兰回家之后我没急着走,坐在车里看着楼上那个亮着灯的窗口抽烟。我知道对于白兰一家,那必定是一个不眠之夜,包括一直陪着白兰的小丁。
下车时我借着车灯的光看到了他的脸,那张脸毫无血色的惨白。
我估计他也被吓的不轻。
几乎没有考虑我就作出了决定,我得为这个案子做点什么。
5、
天快亮的时候我回到了梧桐路。案发现场那一大片血迹已经完全被雪覆盖,了无痕迹,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慨。
派出所的人也走了,估计等天亮后才会到街边的居民楼里走访,开展寻找潜在目击者的工作。
不管是不是好人家,后半夜里被警察敲开房门都不是一件愉快惬意的事。
我在街边停下车,径直走到几小时前白梅侧卧的那个位置,转身向路的两头张望。积雪反射着路灯的光芒,天边隐约有一抹鱼肚白。我发现梧桐路不是笔直的,这条僻静的小街略带弧度,而这条弧的顶端,恰恰就是这个位置。
换句话说,如果你选择在这里作案手脚又足够够快的话,即便街头和街尾恰巧有行人经过,也不会被直接目击。
在发现烟头的那个角落我站了很久,这里的确是个很不错的隐藏地点。从梧桐路北口一路走来,很难察觉这里会有个忽明互暗的烟头和一双闪着杀机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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