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现在我都这么认为。
那天晚上我没说太多话。小丁说的不错,白兰的确是那种需要保护的女孩,我们谁都没有权利伤害她,至少在这个时候。喝干最后一杯,我们约定,等案子破了再说。
现在看来,是我打破了这个约定。
那天晚上送小丁回家的路上,我没有那种心花怒放的喜悦感,我觉得有一种很不靠谱的责任感压在我身上。
我很想给白兰打个电话,告诉她不要哭,我不爱看,我真的很想为了让她不哭跟谁拼了。
回家以后我捏着那张水电费收据看了很久。房号403,金额不足10元,日期是案发前一个月。
除此之外,一无所获。
我转而开始回顾在白兰家的见闻,因为喝了酒,思绪凌乱,总也不能集中精神.
不知为什么,我有点心神不宁,总觉得错过了什么,可就是想不清楚。
除了那个莫名其妙的手机充电器,我究竟遗漏了什么?
酒劲上头了,我的眼皮越来越沉,逐渐睡去,带着一种惴惴不安的情绪。
第二天上午刚到队里,我就接到了小芳的电话。
我问他是不是又要请我吃饭。
小芳说,你过来一趟吧,我们组长老徐要见你。
二、和平区税务局盗窃案
1、
我向秦东明请假的时候,他正在看一本养生保健的书。最近组里没有什么案子,大家都挺闲。他很痛快的就答应了,让我怀疑他是不是又跟老徐勾结好了,预谋逗我玩。
和平分局刑警队的走廊在那天上午格外热闹,刚破获了一个盗窃团伙,一大票喜气洋洋的受害人腋下夹着锦旗排队来领被盗又被追回的财物。猛一瞅有点象步行街上什么商店在搞酬宾促销。
老徐还跟上回一样热情的倒水,接过我递的烟,没点,顺手放桌子上了。旁边就是那天晚上喝高了的小芳向我展示过的梧桐路案相关资料,厚厚的一沓。
我心里有点发毛,琢磨着是不是被老徐发现了,向非办案、涉案人员出示涉案证据和材料,是泄密,后果很严重。
小伙子,对这个案子很有兴趣嘛。老徐的脸上看不出表情。
我若无其事的冲他笑笑,死者是我朋友的姐姐,您知道。
女朋友?
算是吧。我觉得这么说能招人同情。
说吧,你怎么看,这个案子。别蒙我啊,周方方在案件推想上从来没那么细致过。我知道你们是同学。
我长出了一口气,觉得心跳平稳多了,喝了口水,把我所有的假想复述了一遍,包括没告诉小芳的那部分,左撇子,打火机,山地车。
老徐很认真的听我说完,中间打断我几次,就几个细节和我探讨了一下,纠正了我的几个疏漏。
总体来说,我觉得他和我的思路高度一致。
下一步的侦破方向,你怎么看?老徐从桌上拿起那根烟点上。
两个方面,一是根据现有条件初步框定凶手,男性,健壮,抽三五,左撇子,山地车,还有那个打火机,那种打火机我见过,是促销做广告用的,那种啤酒饭店里没有,基本上只在酒吧销售。
嗯,接着说,接着说,老徐起身给我茶杯里续了点水。
另一方面,查找死者的男朋友。估计您也知道了,白兰,就是死者的妹妹做笔录时提过。昨晚我去了死者家,发现点情况。死者有个手机,遗物清单里没有,家里人也没见她用过。还有这个。我从手包里拿出那张水电费收据递给老徐。她们家住三楼。
老徐眯着眼睛仔细看那张收据,边看边摇头,苦笑了一下,这帮小子眼神太差,这么重要的东西都漏了。
我估计他那帮小子里肯定有小芳,没敢搭话。
走廊里爆发出一阵杂乱的吵闹,估计是个别盗窃案受害人瓜分赃物不匀,掐起来了。老徐拉开门大声训了几句,重重的关上门,走回办公桌前,从那一沓材料最上面拿起一红一绿两个文件夹递给我,说看完这些再谈谈看法。
红色文件夹里是两份报案记录、现场勘察报告,以及尸检报告。一个杀人抢劫,一个抢劫未遂。地点都是本市的僻静街道。时间在半年前,前后相差5天,但都在午夜时分。受害人都是年轻女性。
死的那位,后脑左侧也有个窟窿。现场也有烟头,不过不是三五,数量也只有1枚。
靠着奔跑和尖叫的强项侥幸逃脱的那位,没看清凶手,但看清了凶器,一把奇怪的铁榔头,木把,金属部分分两头,一头扁圆,另一头是锥形的。
文件夹最后一页A4白纸上,贴着一张照片,应该是办案人员在五金商店拍的。玻璃柜台上摆着一把与幸存者描述基本一致的铁榔头。
照片下面附着几行文字说明,著明了这种榔头的尺寸、重量等物理参数,还有产地和在本市的销售情况。
那是一种较为常见的工具,被广泛应用于机械检修和五金加工,在谋财害命这一全新用途上出现的不是很多。我估计全市起码能找到好几百把,也就是,这不是什么独门兵器,通过凶器找到凶手的可能性基本为零。
这个文件夹让我心里拔凉拔凉的。从作案手法上,傻子都能看出这明显是一个惯犯的连续犯罪,月黑风高的时候怀揣铁榔头在僻静街道上转悠,专找独行女子下手,为了个钱包敲人家后脑勺。
52书库推荐浏览: 半瓶哥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