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过草地,穿过白门和挂满爬蔓蔷薇的棚架。我走到甬道尽头,又转回身走回花园大门,瞧了瞧花园这两个人。我不知道那里面有什么可看的。即使看到了什么,我也不知道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我看到的是,万尼尔正趴在金发女郎身上同她接吻。
我摇了摇头,转身走开。
红眼眶的汽车司机仍旧在鼓弄他那辆凯迪拉克。他已经冲洗完毕,现在正用一块大麂皮擦拭玻璃和车身上发亮的金属。我走了过去,站在他身边。
“你是怎么出来的?”他跟我讲话的声音是从嘴角里发出来的。
“惨极了。遍体鳞伤。”我说。
他点了点头,嘴里继续发出饲养员擦洗马匹时的嘶嘶声。
“你得小心着点儿,那个人身上揣着家伙呢。”我说,“也许是假装的。”
司机不屑地笑了笑:“在这么单薄的衣服底下?不会的。”
“这个叫万尼尔的家伙是什么人?他是干什么的?”
司机直起身来,把手中的麂皮放在车窗的棱上,在一块毛巾上擦干手。毛巾这时已经在他的腰带上了。
“靠女人吃饭,这是我的猜测。”他说。
“那不是有点儿危险吗——跟眼前这个女人做游戏?”
“我也是这样想。”他同意我的看法,“不同的人对危险有不同的想法。我可没有这种胆子。”
“他住在什么地方?”
“舍尔曼橡树林。女的老到那儿去。早晚有一天会过头儿。”
“你见过一个叫琳达·康奎斯特的女人吗?高个儿,皮肤黑黑的,人挺漂亮,过去当过歌星。”
“你就给了我两块钱,伙计。叫我给你干的事可不少。”
“可以多给一点儿,五块。”
他摇了摇头:“我不知道这个人。至少我不知道这个名字。到这儿来的小姐、太太什么样的都有,大多数都很漂亮。他们没有把我介绍给这些人。”他笑了笑。
我拿出钱夹,取出三张一块钱的票子放在他的湿爪子里,又把我的一张名片加进去。
“我喜欢矮个子的人。”我说,“个子小的人好像胆子大。哪天有工夫到我那去坐坐。”
“我也许会去,伙计。谢谢。琳达·康奎斯特,对不对?我会把耳罩摘下来的。”
“再见。”我说,“怎么称呼?”
“他们叫我史夫提,我不知道为什么。”
“再见,史夫提。”
“再见。胳肢窝揣着枪——在那么薄的衣服下面,没有的事。”
“我说不准。”我说,“他做了个掏枪的动作。人家雇我可不是叫我跟不认识的人打枪战的。”
“见鬼!他穿的那件衬衫上头就有两个扣子,要从那件衣服下面掏出枪来他得花一个星期时间。”话是这么说,他的声音却带着些担心的调子。
“我看他只不过是装模作样吓唬人罢了。”我说,“你要是听见琳达·康奎斯特这个名字,我是很高兴跟你谈生意的。”
“好吧,伙计。”
我顺着汽车道走出这幢房子。汽车司机一直站在那儿抓挠自己的下巴。
第六章
我在街道上慢慢开着车,寻找一个泊车位,我想先上一趟办公室,然后再开车进城。
一辆由司机驾驶的帕卡德牌轿车从卖纸烟、雪茄的店铺门前开走了,这地方离我办公室大楼只有三十英尺远。我把自己的车开进这一空位,上了锁,走出驾驶室。这时,我才发现停在我后面的一辆车就是那辆很眼熟的黄色轿车。当然了,也可能不是跟踪过我的那一辆。这种型号、颜色的轿车成千上万,实在太多了。这辆车里没有人。附近也没有那个戴着可可色草帽的人。
我绕到便道上看了看这辆车的驾驶舱。我没看到汽车驾驶证。我在一个信封背面写下这辆车的牌照号码,说不定以后会用得着。我走进办公室大楼。他没有在大楼底层的休息室,也没有站在楼上走廊里。
我走进自己的办公室,看看地板上有没有从门缝里塞进来的信件。我没看到任何信,就从放在这里的酒瓶里给自己倒了几口酒。喝完以后,我走出办公室。我的时间很紧,必须在三点以前赶到城里去。
黄色轿车仍然停在那里,车里仍然没有人。我上了自己的车,发动机器,把车开进马路上的车流里。
在开过日落大道,上了葡萄园街以后,他的车追上了我。我继续向前奔,自己跟自己笑了笑。我纳闷这人刚才藏到什么地方了。也许坐在他自己汽车后面的那辆车上。这一点我没有想到。
我把车开到第三大道,准备从这条路一直开进城去。黄色汽车一直跟在我后边,保持着半个街区的距离。我把车开到第七大道同格兰特大街交叉的地方,停在橄榄树路路口,下车买了一盒我并不需要的纸烟。然后,沿着第七大道步行向东走。我没有回头看。走到街旁喷泉的时候,我拐进大都会饭店,走到饭店里卖雪茄烟的马蹄形大柜台前面,点着一支纸烟,然后,在休息大厅的一张棕色大皮椅上坐下。
一个穿棕色西服、戴墨镜、头顶上戴我熟悉的那顶草帽的年轻人,也走进饭店的休息大厅。他躲躲闪闪地穿过盆种棕榈,走到卖雪茄烟的柜台前边,买了一包纸烟。他倚着柜台站着,拆开烟盒,锐利的眼睛扫视着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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