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转身拿起找给他的零钱,走回来,找了一处背后有柱子的座位坐下。他把帽檐往下拽了拽,挡住太阳镜,嘴上叼着一支没有点着的纸烟闭目养神。
我站起身,走了过去,在他旁边的一张椅子上坐下。我从侧面打量着他。他坐在那里一动也不动。从近处看,我发现这人的一张胖嘟嘟的脸非常年轻,肉皮白里透红,下巴上的黄胡须刮得很不干净。在墨镜的镜片后面,我看见他的眼睫毛正在很快地眨动,放在裤子上的一只手开始抓紧,把裤子握出许多皱褶。他的面颊上有个小肉瘤,就长在右眼皮底下。
我划着一根火柴,擎到他的纸烟下面。
“点火吗?”我问。
他吓了一跳,磕磕巴巴地说:“哦——谢谢。”他吸着气,让我把他的烟点着。我摇了一下火柴,把它熄灭,扔在身旁的一个沙桶里。我等着看下面有什么戏。他斜着眼睛看了我几眼,最后开口说:“我以前在什么地方见过你吧?”
“在帕萨登纳的德累斯顿大道。今天早上。”
看得出来,他的脸比刚才更红了。他叹了口气。
“我一定很讨人厌。”他说。
“让人恶心。”我赞同他的说法。
“也许都是这顶帽子闹的。”他说。
“帽子挺有用。”我说,“但是你并不特别需要它。”
“在这个城市里挣钱真不容易。”他悲哀地说,“办事不能靠双腿走路,坐出租车又会叫你破产。要是自己开车,总有被甩掉的危险。一定要紧紧跟着别人的屁股。”
“紧紧盯人倒没错儿。”我说,“但是你也不能钻进别人的口袋里来。你老这么跟着我有什么事?要么你是在实习,练本领呢?”
“我打算看看你是不是个精明人,值得不值得我同你谈谈。”
“我是个机灵鬼。”我说,“你要错过了同我谈话的机会就太遗憾了。”
他向我们两人的座位背后看看,又向左右两边看看,然后掏出一个猪皮的小夹子来。他从皮夹里拿出一张漂亮的名片,递给我。名片上的字是:乔治·安逊·菲利普斯。秘密调查。好莱坞,北威尔奇斯路1924号,塞内格大楼212室。下面是格仑威顿电讯公司的电话号码。名片左角上有一个小标记:一只睁大的眼睛,长睫毛,挑着眉毛故作惊奇状。
“你不能用这个。”我指着那只眼睛说,“这是平克尔顿【注】的标志。你不能抢人家的生意。”
【注】平克尔顿是美国一家有名的私人侦探事务所。
“叫他们见鬼去吧。”他说,“我做这点儿小买卖他们不在乎。”
我用手指弹了一下他的名片,然后装进衣袋里。
“你要不要我的名片?噢,也许你已经建立了一套我的完整档案了。”
“你的事我都知道。”他说,“那回你办格里格逊那件案子的时候,我是文涂拉公司的代表。”
格里格逊是俄克拉荷马城的一个骗子。他的一个受害人跟踪他两年,走遍了整个美国。最后这人被追得神经极为紧张,疑神疑鬼。一个修汽车的人误以为认识他,同他打了个招呼,他竟开枪把这个人打死了。这已是多年以前的事了。
我说:“接着往下说。”
“今天早上我在你的行车执照上看到你的名字我就想起来了。后来你在开车进城的路上把我甩掉,我就到你的办公室去找你。我本想干脆进去同你谈谈,但这违反了我要替当事人保守机密的原则。我这样到处跟着你实在是不得已的事。”
又是一个怪家伙。我在一天内已经遇见三个了。这还不算默多克太太,早晚会发现她也是一个。
我等着他摘下墨镜,擦了擦,又重新戴上。他又向四周看了看,才开口说:
“我想咱俩有可能进行一项交易,把我们两人的消息来源合在一起。我看见了那个走进你办公室的人。我猜想他已聘用了你。”
“你知道那人是谁吗?”
“他就是我在进行侦查的人。”他说。他说话的声调非常平板,听来甚至有点儿沮丧,“我办的这件事一点儿也没有进展。”
“这个人跟你有什么过不去的地方呢?”
“没有。我是替他的老婆办事。”
“办离婚?”
他又贼头贼脑地向四周环顾了一下,才压低了嗓子说:
“那女的是这么说。可是我不太相信。”
“这两个谁都想离婚。”我说,“谁都想在对方身上找个把柄。挺滑稽的,是不是?”
“我办这件事会有什么样的结果,想起来叫我挺不舒服的。有个一只眼睛有毛病的大高个子一直在盯我的梢。我把他甩掉了,没过多久他就又出现了。这人长得非常高,像根电线杆子。”
一个大高个子,一只眼睛有毛病。我吸着纸烟沉思。
“跟你有没有关系?”年轻人有些焦虑地问我。
我摇了摇头,把嘴里的纸烟扔进沙桶里:“从来没见过这样一个人。”我看了看手表,“咱们最好坐在一起好好聊聊这件事。可是现在不成。我有个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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