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关门之后(马修·斯卡德系列之六)_[美]劳伦斯·布洛克【完结】(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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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错。”他说,“这点倒没有什么好争的。”

  你的脑了决定的事情,你的身体不见得听使唤,它说不定另有主张。我真的不想管蒂姆·帕特的事情,但是,我却像只狗一样,老在可疑的地方嗅来嗅去。就在我跟基普说我对这事一点兴趣也没有的那天晚上,我就跑到一个叫普根酒吧的地方,坐在后面的桌子上,给一个叫丹尼男孩的黑人小子点了一杯酒。丹尼男孩是个白化症患者,很好相处,也是个消息很灵通的探子。他知道很多事,知道很多人落脚的地方。

  他当然知道发生在莫里西酒吧的抢劫案,也听到多寡不一的损失金额,不过,根据他的估计,合理的金额约在五万到十万之间。

  “不管是谁抢的,”他说,“反正没把钱花在酒吧里。马修,我觉得这是一桩爱尔兰恩怨,不是地方犯罪案件。虽然莫里西那个地方在西方帮的势力范围,但是这件事不像他们干的。”

  西方帮是一个松散的流氓组织,里面有很多杀手和心狠手辣的家伙,大都是爱尔兰人,他们在世纪初就在这个区域横行。也许还要再早一点。

  “我不知道,”我说,“有这么大一笔钱……”

  “如果那两人是西方帮的,如果就住附近,我保证八个小时之内所有秘密都不再是秘密。大街上每个人都会知道这件事。”

  “这话有理。”

  “我觉得这是件爱尔兰人的家务事,也是有道理的。事发时你在场,对不对?他们蒙的是红色的面巾?”

  “红色的手帕。”

  “可惜,如果他们蒙的是绿色或橙色手帕,倒可能有点政治意味。我也听说莫里西兄弟提供了一大笔赏金。你就是为这个来的吧?”

  “哦,不是。”我说,“绝对不是。”

  “你难道不想把事情的真相追査出来?”

  “一点也不想。”我说。

  星期五下午,我在阿姆斯特朗酒吧喝酒,跟邻桌两个护士聊了起来。她们说,她们有两张外百老汇演出的戏票。多洛雷丝不能去,但弗兰想去,可她又不想一个人去,更何况她有两张票。

  巧的是那出戏正是莫里西酒吧楼下的那个剧团演的。这事跟莫里西酒吧劫案一点关系都没有,只是那个前卫剧团喜欢在三更半夜搞这种把戏。我刚开始还没想到,等我回过神来,这才开始怀疑:我到底在这里干嘛?我坐在简陋的折叠木椅上,看着贝汉的剧作:一个被关在都柏林监狱里的囚犯跟他生活的点点滴滴。我越看越不知道我挤在观众堆里做什么。

  散场之后,弗兰跟我,还有两个剧团演员,信步走到小猫小姐那里小酌两杯。其中有一个个子瘦小、红头发、眼珠大而绿的演员叫玛丽·玛格丽特。她是弗兰的朋友,所以,弗兰才这么想来。弗兰有她的理由,那我呢?我来凑什么热闹?

  酒桌上,大家还是一直谈莫里西酒吧的那件抢劫案。话题不是我挑起的,在讨论过程中,我没多说什么。可是,我也脱不了身,因为弗兰说我以前是警察,所以大家就拼命问我这个行家有什么看法。我心不在焉地敷衍他们两句,不想告诉他们我当时也在场。

  斯基普也在那里。由于那天是星期五晚上,客人很多,除了打招呼之外,我没多跟他说话。酒吧里吵得要命,可是一到周末,大家好像都想上那里去,就连我也不例外。

  弗兰住在哥伦布和阿姆斯特丹之间的六十八街上。我送她回家,到了家门口,她跟我说:“马修,真的谢谢你陪我。这部戏还不错,是不是?”

  “还不错。”

  “我觉得玛丽·玛格丽特演得很好。马修,非常非常抱歉,我不能请你上去坐了。我很累,而且我明天还得早起。”

  “没关系。”我说,“听你这么一说,我也想到我明天有事得做。”

  “你要去做侦探吗?”

  我摇了摇头,“我要去做个父亲。”

  第二天早上,安妮塔把孩子放在长岛车站,我带他们到棒球场看了一场球,大都会队败给了太空人队。孩子们在那年八月要去参加为期四个月的夏令营。一提到这个,他们就兴奋不已。我们在球场里大吃热狗、花生跟爆米花。他们喝可乐,我喝了两杯啤酒。那天刚好是职业棒球的促销日,孩子们拿到的是免费的帽子还是三角旗,我记不清了。

  然后,我带他们回到城里,看了一场电影。看完电影,我们到百老汇吃了两块比萨,之后叫了一辆出租车,回到我住的旅馆。我在我的房间下面给他们租了一间套房。在他们上床之后,我才回了房间。一个小时之后,我到他们的房间去,发现他们都睡得很沉。我帮他们关好门,便到阿姆斯特朗酒吧去。我在那里大概待了一个小时,然后回旅馆。我先到孩子们的房间看看,然后上楼睡觉。

  第二天早上,我们吃了一顿丰盛的早餐,有松饼、培根和香肠。我带他们到位于华盛顿海茨的美国印地安人博物馆。在纽约有好多不同的博物馆,如果你离开了你妻子,你大概有时间一一发掘个中奥妙。置身华盛顿海茨让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几年前,值勤完毕的我,在这附近喝酒,恰巧碰到几个地痞在抢劫酒吧,在夺门而出的同时,还把酒保打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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