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引用吉卜林的贼(雅贼系列之三)_[美]劳伦斯·布洛克【完结】(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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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不过……”

  我草草地在纸上算了一下,然后又对他微笑。“全部就算五十美元吧,”我说,“这件事就到此为止了。”

  “斯坦贝克的那本你也算进去了?”

  “嗯。”

  “但那是我从别处带来的。”

  “五十美元。”我说。

  “听好,我不想买这些书。”他的眼睛上翻,看着天花板,“哦,天哪,我为什么要进来这里?听着,我不想惹麻烦。”

  “我也不想。”

  “我一点也不想买东西。听着,你就把书留下来,把斯坦贝克也留下来吧,真他妈的。只要让我离开这里就行了,好吗?”

  “我认为你应该买这些书。”

  “我没有钱。我只有五十美分。听着,把这五十美分也留着,好吗?把短裤、毛巾、运动袜都留着,好吗?只要让我离开这鬼地方,好吗?”

  “你没有钱?”

  “没有,一无所有。只有这五十美分。瞧——”

  “给我看你的钱包。”

  “你要干——我没有钱包。”

  “就在裤兜里,拿出来给我。”

  “我真不相信会发生这种事。”

  我弹了弹手指。“钱包。”

  那是一个相当好的有黑色按扣的折叠式钱包,里面有一个令人脸红的保险套,让我想起自己逝去的青春岁月。放钱的那一层里有将近一百美元。我数着那些五美元十美元的钞票,拿走了五十美元,剩下的则放回去,然后把钱包还给了它的主人。

  “那是我的钱。”他说。

  “你刚用你的钱买了书,”我告诉他,“要收据吗?”

  “我连书都不想要,妈的。”厚眼镜片后面的眼睛开始泪汪汪的,“我要那些书到底有什么用?”

  “我是想读它们的。你是打算把它们怎么办?”

  他盯着自己的跑鞋。“我本来想把它们卖掉。”

  “卖给谁?”

  “我不知道,某个商店吧。”

  “你要卖多少钱?”

  “我不知道,十五或二十美元。”

  “最终你会以十美元成交。”

  “我想也是。”

  “很好,”我说着从手里他的钱中抽出一张十美元纸币塞进他的掌心,“卖给我吧。”

  “呃?”

  “省得你一家一家地跑。好书对我来说挺有用的,而它们正是我会卖的那种书,所以,何不就以十美元卖给我呢?”

  “这真是疯了。”他说。

  “你要书还是要钱?全看你了。”

  “我不要书。”

  “你要钱吗?”

  “我想是的。”

  我把书拿过来堆在柜台上。“把钱放进钱包,”我说,“在你把它弄丢之前。”

  “这真是我遇到过的最疯狂的事了。你为了一堆我不要的书收了我五十美元,现在你又还给我十美元。我损失了四十美元呢,上帝啊。”

  “谁叫你买高卖低。绝大部分人是与你反向操作的。”

  “我应该叫警察,我才是那个被抢劫的人呢。”

  我把他的运动用品塞进布兰尼夫袋子里,拉上拉链,交给他。然后我伸出食指点着他毛茸茸的下巴。

  “给你一个建议。”

  “呃?”

  “别做这一行。”

  他看着我。

  “找别的工作吧,别再顺手牵羊了。你的技巧又不熟练,而且我觉得这种生活与你的本质并不相符。你在念大学吗?”

  “我休学了。”

  “为什么?”

  “没什么大不了的。”

  “没有什么事情是大不了的,但你为什么不试试再回去念?拿个学位,找个适合你的职业。你不适合当职业小偷。”

  “职业的——”他的眼睛又往上翻,“天哪,我拿了几本书,并不表示我就以此为生啊。”

  “任何偷了东西去卖的人就是职业罪犯,”我告诉他,“你只是没有以很专业的态度去执行,就是这样。但我是认真的,别干这一行。”我用一只手轻轻握住他的手腕。“不要把我的话想歪了,”我说,“真正的问题是,作为一个贼而言,你太笨了。”

  第02章

  他离开之后,我把那四十美元塞到我的钱包里,现在它已经是我的四十美元了。我把斯坦贝克的价格标成十五美元,然后把它和其他书一起放在书架上,同时又把几本摆错的书放回它们应该在的地方。

  顾客来来去去。我卖掉了几本折扣书,还卖掉了一部文化遗产俱乐部出版的维吉尔的盒装版《牧歌集》(盒子因泡水而有点损坏,书脊还有些磨损,标价是八点五美元)。买维吉尔的那个女人自己就有些陈腐过时的气息,她身材粗壮,留着一头橘色鬈发。我以前见过她,但这是她第一次买了东西,事情有进展。

  我看着她将维吉尔带回家,然后悠闲地坐到柜台后面,拿起一本格罗赛特和唐莱普出版社①再版的《三个士兵》②。我最近正在读我仅有的几本吉卜林的小说,有的我几年前读过,不过《三个士兵》倒是头一回看。正当我沉醉在奥瑟瑞斯、利罗伊德和马尔瓦尼的角色中时,门上悬着的小铃铛叮咚作响,有客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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