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辆庞帝克还在我当初停放的地方。有时拖吊部门的效率不会那么高,这回这辆庞帝克的车主就是他们怠惰的受益者。我把靠人行道那边的门弄开,让卡洛琳进去,她坐进去帮我开另一边的门时,我顺手把压在雨刷下面的罚单拿下来。
“瞧,”有一个人说,“你被开罚单了吧,我不是告诉过你会被开罚单的?”
我一开始没认出这个人是谁,然后我看到他手上绳子尾端的拳师狗。
“早晚会的,”他告诉我,“他们要是把车拖走,你怎么办?”
“再弄一辆车。”我说。
他摇摇头,不耐烦地扯着狗绳。“行了,麦克斯,”他说,“有些人就是没办法跟他们讲道理。”
我坐进车里,直接用电线发动引擎。卡洛琳看着整个过程惊讶不已。直到我驶离路边之后她才开口问我,那个人是谁,想干什么。
“他想帮助我,”我说,“不过他是个不折不扣的讨厌鬼。不过那狗还好,它的名字叫麦克斯,我是说狗的名字。”
“他看来还好啊,”她说,“不过他可能会让你浑身是嘴都说不清。”
我把庞帝克留在一个汽车站附近,然后准备离开。卡洛琳说车可能会被拖走,我说就算被拖走也没关系。我从手提箱里拿出了工具和零件,然后把箱子和箱子里的衣服留在那辆庞帝克的后座。
“如果他们拖了那辆车,”她说,“如果他们从洗衣店的标签得知衣服是谁的,那么他们就会知道你在这里,那——”
“你电视看得太多了,”我说,“车子被拖后,他们会把它放在哈得孙码头那儿等车主去认领,但不会去检查车里有什么。就算后备箱里有具尸体他们也不会知道。”
“我真希望你没说这话。”她说。
“后备箱里没有东西。”
“你怎么能确定?”
我们转过街角。似乎没有人在盯着这幢有着棕色石墙的雅致公寓。一个女人站在会客厅的角窗前,用一只长嘴浇花壶浇着盆栽。浇花壶是闪亮的铜做的,一盆盆的植物绿油油的,整个场面洋溢着中上阶层居家的静谧。而我站在外面看着这一切,而且被雨水渐渐淋湿,我觉得自己好像是小说中维多利亚时代的街头儿童。
我往上看,三楼和四楼的窗户透出灯光,不过并看不出什么。让我感兴趣的是后面的公寓。
我们走进门厅。“你不需要跟进来。”我说。
“按门铃,伯尼。”
“我是认真的,你可以在车里等。”
“真是妙极了,我坐在一辆停在车站的赃车里会安全吗?我为什么不在地铁里等?我还可以搭地铁逃之夭夭呢。”
“你可以在街角的酒吧里等半个小时。万一我们走进一间全是警察的公寓该怎么办?”
“按铃吧,伯尼。”
“我实在不愿意让你惹上麻烦。”
“我也不愿意,不过我们可以像以前那样配合啊,不是吗?我分散其中两个人的注意力,让你在楼下从容办事。以前我们就这样干过,伯尼,那时行得通,现在也一样。如果你对什么是危险,什么不危险如此在意的话,我可以告诉你,花六个小时站在大厅里争辩可能也挺危险的,所以,何不就按铃让我们继续呢?”
于是,我按了波洛克家的门铃。我按了三次,等了半分钟,然后又轻轻地,很正常地按了一次。我其实并不希望有人应门,果然没人应门,值得高兴。我的手指从波洛克家的门铃移到布林家的门铃。我按了一声长两声短,“哔”的开门声仿佛紧接着就响了。我一推,门就开了。
“讨厌。”卡洛琳说,我看着她,“唔,我本来以为我可以看到你如何撬开这扇门呢,”她说,“不过如此。”
我们上了楼梯,在三楼可以窥见3-D房门的地方停下来。正如我预料的,警方在门上贴了封条,门被看上去很官方的东西贴住了。我可以用童子军刀打开,但我没办法不因此而毁了这个封条,让大家知道我来过了。
于是,我们再住上爬一层楼。4-C的门关着,卡洛琳和我对视了一眼,然后我伸出一只手去敲门。
门开了,亚瑟·布林一只手扶在门把上,另一只手示意要我们进去。“进来,进来,”他着急地说,“别一直站在外面。”他匆匆把门关上,急得差一点打到卡洛琳,他把门给关上、锁好,拴上了门链。“你可以放心了,吉特,”他叫道,“是那个小偷。”
他们是一对可爱的夫妇。都是五英尺六英寸高,都胖嘟嘟的像熊猫。两人都有着卷曲的深褐色头发——虽然布林先生前额的头发已经掉得差不多了。她穿普通人造纤维质她的深绿色裤装,他穿着灰色细格子呢的背心和长裤。他那白衬衫领口的扣子没扣,领带因为想舒服点而松开了。她倒了咖啡,并且将苏格兰小面包推到我们面前。他告诉我们,一而再再而三地说,看到我们就放心多了。
“因为我告诉吉特,万一这是个陷阱呢?万一是保险公司在试探我们呢?毕竟,坦白说,罗登巴尔先生,谁听说过这种事情?一个小偷打电话来,说你好,我是你们的好朋友小偷,如果你们跟我合作,我就不会向保险公司的人揭发你们虚报失物的恶行。我以为像你这种惹了一身麻烦的小偷,因为杀了一个女人或其他什么鬼事情而被正在通缉,是不会找上门来大声嚷嚷说你根本没偷皮草或手表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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